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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这样,商锦忠就在莲娘的家中留了下来,每日早起晚归,奔忙在田垄桑园之间,身体虽然疲惫,但心中却是安适之极,住处也由柴房变成了耳房,这商锦忠不但身强力壮,而且善于设套搭钩,采摘野菜,那两个孩子三五日便与他熟悉了,整日得跟在后面,做些杂事,便好似多了两个尾巴。那小村中地处偏僻,只有三四户人家,山路上便是十天半个月也未必有一个经过的路人,在商锦忠看来,这里便好似世外桃源,恨不得在这里过上一辈子才好。

这天商锦忠清理完淤积的水塘,将其中的污泥倒在田埂旁堆肥,两个孩子跟在后面抓了不少泥鳅,欢天喜地的带了回来,晚上莲娘洗净煮熟了,装了两大碗,四人围在桌子旁一同用餐,其乐融融。

“大叔,你胳膊上纹的是什么东西呀?”

突然,一个稚嫩的声音打破了温暖的气氛,数道目光一下子聚集在商锦忠的小臂上,只见上面有一行刺字“丙营第三指挥”。商锦忠好似触电了一般,立刻将手缩了回去,脸上露出尴尬的笑容:“没啥东西,小时候胡乱刺的,乡下师傅的手艺,没啥好看的!”

可这两孩子平日里颇得商锦忠宠溺,只是闹着要看,可商锦忠这次却是坚决不允,正僵持间,只听见莲娘冷声道:“商叔不让你们看了就别看了,快吃饭吧!”

那两个孩子见母亲发话了,也没了脾气,都低头吃饭去了。商锦忠这才松了一口气,原来唐末为了防止士兵逃亡,有在士卒身上刺字的陋习,吴军也不例外,商锦忠方才小臂上露出的那一行刺字便是他在吴军中的番号归属,若是在外间被人看到,便知道他是逃兵,要加以追捕,这也是他不敢往人烟稠密*处行走的原因。

商锦忠刚送了口气,抬头才看到莲娘脸色凄苦,眉宇间满是说不出的担心和忧虑,显然对方方才也认出了自己的逃兵身份,心下顿时凉了半截,吃起东西来也是食不知味。商锦忠吃罢了饭,回到耳房中,躺在榻上仰面朝天的考虑思忖了好一会儿,终于下定了决心,翻身从榻下去了佩刀角弓,走到门口,却又停住脚步,回头看了看屋中简陋的摆设,过了半响,才一咬牙推门向外间走去。

商锦忠出得院门,正要向村外走去,突然身后有人说道:“你这是要去哪里?”

他顿时僵立在那里,好一会儿才回身一看,却是莲娘站在道旁的大槐树后,方才说话的人却是她。

“你这是要去哪里?”莲娘上前两步,又重复了一遍自己方才的问题。

商锦忠眼神顿时迷惘了起来,一时间也不知道该如何回答莲娘的问题,终于,他叹了口气,苦笑道:“我也不知道要去哪里,不过我必须离开这里,你方才看见我小臂上的刺字了吧,我是逃兵,不能留在这里牵累了你们。”

“逃兵?”莲娘苦笑了一声,她目光迷离,仿佛在看某个不存在现世的东西:“我男人如果没死在外面,估计现在也成了逃兵,和你一样有一顿没一顿的,头顶上连快遮雨的瓦片都没有,你留下来吧!”

商锦忠的心中突然感觉到一阵温暖,他竭力压下自己想要留下来的冲动,沉声道:“我是吴军的逃兵,依照吴军军法,收留逃兵的,与逃兵同罪,让我走吧!我留在这里肯定会牵累你和孩子!”

莲娘摇了摇头:“我不知道什么吴军楚军,我只知道人活着要吃饭,没有你水塘会淤积,水塘淤积了田里就长不出粮食,没有粮食我和孩子迟早也会饿死。这村子里没几个人,也没什么外人经过,你留下来只要注意点不会有事的!”她说到这里,走到商锦忠面前,投入对方的怀中,低声道:“我和孩子们不能没有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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