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总统套房,大床上,第一次。(1 / 2)
叶皓东:“交浅言深,人之大忌,还是做个过客吧,我看得出来你对我有点兴趣,想打听我的事儿,可惜真没什么好说的。”
胡建平:“皓东兄弟是钢城人?”
叶皓东点点头,没说话,眼睛却飘向胡建平的儿子:“小宝宝很可爱,多大了?”
胡建平略显尴尬:“十五个月了。”
胡建平出身名门,谈吐不俗,气质不凡。在他曾经的圈子里,一直是个特立独行的人物。他拒绝家族安排的仕途生涯和半包办婚姻,当了个新华社特约评论员和自由撰稿人,娶了个心爱的钢城平民女孩结婚生子。尽管到今天他的少年时期天才的光环已经淡去不少,可无论是他走过的哪一步,却无不是圈子里的重磅炸弹,备受瞩目焦点新闻,可以说从出生到现在,三十年来他还没这么不被重视过。
叶皓东也觉得有点过份敏感了,有些歉然的对胡建平一笑:“其实我是真没什么好说的,请你千万别见怪。”
胡建平:“哪能,你说的对,交浅言深是犯了忌讳,尤其干你这行的,刚才是我问的太鲁莽了。”
胡建平的妻子悄悄掐了他一下,胡建平故意恍如未觉。
叶皓东皱眉,随即又展开:“干我们这行的全国到处都有,没什么新鲜的,你要真想听,咱们就互相聊聊,你说说你的事儿,我说说我的,但咱们先说好,出了这个门咱俩谁也不认识谁。”
胡建平很欣喜的:“好啊,那你就跟我说说你是怎么成为了他们口中的皓东哥吧。”
叶皓东口气平淡的:“因为我曾经自卫杀了一个人,在我们这个圈子里,这叫戳棍挂头了,属于最拔份儿的行为,所以他们有些怕我。”
胡建平:“原来是这样啊。”
叶皓东:“胡大哥是玩笔杆子的吧?”
胡建平略感惊奇:“你怎么知道?”
叶皓东:“你是左撇子,并且经常写毛笔字。”
这一次胡建平没感到惊讶,他很欣赏的:“看你年纪不大,观察力可真不简单。”他自家人自然知道自己的特点,他左手因为常年苦练毛笔字,手指的食指跟拇指及中指间早磨出了茧子,
叶皓东的见识让胡建平忽略了他的年纪,一路上二人平辈论交相谈甚欢。
当听说叶皓东这次出门是为了考察南方纸业市场,顺便推销厂子里积压的特制纸和铜版纸时,胡建平突然想起什么似地说道:“我倒是有一些出版界和印刷界的朋友在申城和南粤的,也许能帮上你呢。”
出门遇贵人,叶皓东大喜,这个为了爱情和自由跟家里闹翻的胡大哥想不到居然有这样的能量。
六天以后,经过一次转车,火车抵达申城。
叶皓东先陪着江兰去学校报到,在学校的安排下,按部就班的完成入学手续,住进宿舍。叶皓东自己则在附近找了家旅馆住了下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