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零五章 你一刀,我一刀(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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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问令付通语结。因为他是个带兄弟们打零工的包工头。并没有执业的资质,而中海公司正是以此为由。说之所以拿不到尾款也有付通无执业资质的缘故,怂恿付通直接来向天启方面要钱。此刻黄山河有恃无恐地这般一问,正是拿到了他的七寸。

见付通不说话,黄山河有些微的得意,于是又补了一刀:“另外有件事,刘律师应该想得到,如果工人们都有签劳动合同的话,维权时会比较有利。当然,这和天启还是没什么关系,因为欠薪的并非我们天启。付先生,不知道你和你的兄弟们、和中海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了吗?”

显然,黄山河一直在假装为难、假装真诚,应对这类事,他可在行了,说的句句都是毒点。农民工维权,始终都是个大难题。房产开发商将工程交给建筑商后,建筑商往往会对工程进行层层转包,一旦发生欠薪事件,便相当于产生了许多诉讼的主体。而这些承包商通常会展开“踢皮球”,造成长时间的拖延,使农民工的维权成本持续升高。

此外,由于农民工的流动性强和层层转包等原因,使得真正签订有效劳动合同的农民工少之又少。许多缺乏自我保护意识的农民工并没有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解决劳动纠纷的取证十分艰难,律师们最后甚至只能将农民工的工资表、考勤记录当作间接证据呈给法庭。

正因如此,即便是能打赢官司,前期取证调查需要的时间实在太长,等到用工方的官司了结,维权事件启动后也还得要走完包括强制执行的14个程序,面对繁杂的程序,许多农民工会失去耐心,因而采用了别的方法——这就是花式讨薪背后的真正原因。

这些,刘扬帆自然很清楚,他回答黄山河道:“这个黄经理多虑了,无论是在协商阶段,还是以后可能走向法庭,我们都将用集体诉讼的模式来处理这个案子。”

所谓的集体诉讼,也叫代表人诉讼,是指多数成员彼此间具有共同利益,因人数过多致无法全体进行诉讼,得由其中一人或数人为全体利益起诉或应诉。

除了首席原告外,其他受害者都不需要直接参加诉讼,甚至都无需知道有这样一个诉讼案的进行。一旦赔偿额确定,各个受害人都会按照比例得到赔偿额。并且,任何不愿参加集体诉讼的成员必须亲自申请退出,否则就算是自动参诉。这样打一个官司,就不需要很多人参与,律师只需要和首席原告交涉就可以了,从而极大地降低了协调成本。

这些专业名词,岑宇桐当然不太懂,所以昨天晚上,她做足了功课,特地去问度娘恶补了下,才勉强过关。而黄山河却是很明白得很,听到“集体诉讼”这四字,眉眼动了动,问道:“可是这首席原告……”说着,看了看付通两眼。

付通回瞪了黄山河,而刘扬帆则认真地回答:“付通当然不是首席原告,他连原告都不是。”他顿了一顿,说:“他是被告,并且将与中海公司和天启房产一同成为被告,就工人们的工资承担连带责任——如果最终走入诉讼程序,我们就将这么办。至于你在意的首席原告,由富贵或是阿芬担任都可以。”(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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