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三章 釜底抽薪(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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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的念头本不是林广宇主张,按他的原意,民变当越快越好,否则一旦引起大规模变乱将不可收拾,但周学熙秘密发来的电报让他改变了主意。

电报指出:之所以酿成民变,纯属万知府处置不当,现既已撤职查办,民怨也小了许多。张知府的处理结果,不惟英国人大声抗议,便是有一定识见的绅商也认为不妥——即便有种种理由,矿工骚乱打砸抢总是不对,何况情急之下还打死打伤对方多人?把全部责任推到开平局头上,不是中国应有的态度与气量。

当然,周学熙的本意并不是给皇帝做道德说教,他才没那么闲,他的着眼点还在两矿竞争之上。电报隐晦地提醒皇帝,现在激起大乱,矿工人心惶惶,开平一时无法开工,生产陷入停滞。原本两个对手在市场上厮杀得你死我活,突然开平自废武功无法继续供煤,便是矿惊天利好。周学熙从危机中看到了希望,从风暴里看到了安定——处理结果每拖延一天,开平的生产恢复便要再拖延一天。

“妙!”这是林广宇看到电报的第一反应。

不过周学熙献的却是连环计,第一环是李代桃僵,第二环却是釜底抽薪。滦矿以协助处理民变为由,招募了大批开平的矿工——矿工年富力强,破坏力大,如果没有收入来源,恐怕激起的乱子更多,一旦进了开滦工作,一方面给他们提供了正经行当。另一方面也隔绝了开平尽快恢复生产的能力。

表面上看。开滦对开平的遭遇是异常同情地,非但在报章空开谴责暴徒对开平局进行打砸抢地恶行,而且还通过报纸公开声明:……值此多事之秋。滦矿愿单方面停止价格战,尽快平息事态。这却是釜底抽薪——一旦价格战停止,煤价就开始攀升,开平已经停工,除煤场库存之外,别无生产能力。只能眼巴巴地看着开在没有竞争对手的局面敞开售煤。更要命的是,开平和一些大型企业签订过供煤协议,现在既然供应不上,自然要承担违约责任。

原本动乱发生后因为供应量地减少,市面上煤价已有所回升,现在开滦的态度一明确,煤价一日三变,扶摇直上。很快就翻了一番有余,利润又重新回到了开,当然较之价格战发动前水平,煤价目前还略低一些。

同时。为感谢“助滦后援团”当日的仗义,矿公开宣布。凡后援团成员每购买煤一吨,可享受开退还银4,那些原本想着坐山观虎斗的企业现在吃到了苦头。

这下那森和德璀琳可真的傻眼了,眼看煤价一天天恢复,偏偏开平无法复工,一吨煤都产不出来,矿场上的存煤卖一吨便少一吨,而且面对如此庞大地需求,存煤的数量根本就是杯水车薪。在开平生产陷入停顿之后,原本热闹非凡的矿区已经陷入了死一般的寂静,各处巷道已经开始在慢慢渗水。

更绝的是,骚乱之后,开平名声已坏——所有人都知道这是个要拿枪杀人的魔鬼公司,谁还敢来?民众对开平登出告示,号召矿工复工的布告嗤之以鼻,想把我们再骗回去杀了是不是?反正开也在招人,工钱也有保证,不如投奔矿吧。

那森等人通过朱尔典急着找外务部抗议,但梁敦彦慢条斯理地答复到:“朱尔典先生,您的心情我很理解。前后两任知府都没能妥善解决这件事情,我感到非常遗憾,为能够公平、公正地处理,直隶提法道已派出了专门人员前往永平府,专职审理此案。”

“可他们动作太慢,有玩忽职守地嫌疑!”

“没有啊,本部虽然不管辖司法,但我听说案件审理专员一天12小时都在忙于工作,全面调查,不使一个细节错漏,其认真程度令人敬重。何况,前车之鉴,令人不能不慎重,亦不能不全面。”

“事情、证据俱在,有必要通过如此复杂的举动么?我以公使的身份要求贵国的朝廷迅速下旨。”

“注重证据、尊重事实是每一个案件审判地要求,古今中外概莫如此,谁也不能硬性下旨,罔顾国法。按《大清新刑律》试行规定,一般案件应在1个月内审结,涉及凶杀等情节之案件应在3个情节

涉及人员众多、影响面广的案件应在半年内审结,如可再申请延长。本案自立案到现在正好3月,先后两任知府因为事起仓促而坏事,岂能操之过急?”

朱尔典阴沉着脸:“您地意思我还要再等上三个月不成?“

“对不起,恕我无法回答。《预备立宪九年纲要》明确提出,要实现司法独立,朝廷将逐步放弃对审判的干涉,开平一案涉及华洋冲突,中外瞩目,怎能不慎重?倘若硬以朝廷名义下旨判决,各国舆论又要攻击我国司法不够独立,非文明国家之典型特征……朝廷威信事小,国家主权事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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