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9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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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知道,那是龙骑士的发丝。
那色泽,那弯曲的程度,他再熟悉不过了,因为在以前,那一头金发每天都会在他面前晃动,或是用他强壮的臂膀完全遮住他的身影,在他身后,他从来没有在世人面前绽放过自己的光辉,上次与黑暗大陆开战,明明是他在前线杀敌最多,几度丧命,龙骑士根本不知跑到哪里满足他的好奇心了,就在他们要胜利的时候,结果龙骑士召唤出一条奇大无比的巨龙招摇地飞过天际,这下,整个威龙大陆都认识了龙骑士,却没人记得在前线拼杀的金刚狼。
他痛恨龙骑士无疑,魔法级别不如他,人也不如他勤奋,偏偏大家都最喜欢他,就连本,也是在选举国王之前先找他谈话,呵,他们还以为他什么都不知道,那就让他们继续那么认为下去吧,那天晚上,他找乌贼枪商量好,明天只要顺着本的意思装傻充愣就好。
国王选定为奥尔良之后,他们两个就冷笑着离去了,没有人知道他们去了哪里,民间流传说,他们像龙骑士一样,到世界各地游玩去了。
金刚狼听到后,气的摔碎了手里的水晶杯,他身旁,一个盛满鲜红血液的池子里咕咚咕咚冒着泡,森森白骨在血池中沉沉浮浮,时隐时现,金刚狼注视着那白色的骨头,心中的怒火逐渐平息,在等上三年吧,世界上没了龙骑士,看谁还能站在他的前面。
如今,三年已过,他的骷髅大军被血水滋润的生龙活虎,他还在他们的脊椎上加持了使人产生恐惧的幽火,对上普通人,完全可以以一敌三,就算对上魔法师,也能二对一,威龙大陆,龙骑士,本……所有的人,该拿他怎么办呢?
此时,他看着那久违的金发在水底如海藻般飘动,他只有一个想法,砍下他的人头,斩断他的金发,把它们续在他的宠物狮子头上,他每天看到时,心情也许会很愉悦。
他揽着早已经冻得皮肉变成粉红色的丹尼斯纵身跳入湖中,在跳进去的那一刻,他没忘在丹尼斯的头上加一个金色透明的魔法护罩。
湖水竟然是温热的,丹尼斯冻僵的皮肤感受到一阵火热的舒缓后,渐渐被充满魔力的湖水抚平了冻伤,金刚狼一只手拉着丹尼斯,一只手去拨那金色的头发,也许是在拨到一侧以后,他果然看见了龙骑士沉睡的脸。
金刚狼嘴角斜斜勾起一个弧度,龙骑士果然是在这里养伤,这个样子的他,怎么是他的对手呢?一柄锋利的金色匕首已经握在了手里,出乎他自己的意料,金刚狼没有立刻割断龙骑士的脖子,而是先把削去了他的头发,并在他的头皮上刻上黑暗大陆的奴隶印记。
鲜红的血液如烟雾般旋转着在水中四散开来,水底忽然一阵惨重,铺在湖底的白色透明晶石都被震动的溅起三米高,丹尼斯惊愕地看着眼前的景象,一动也不能动了,盘踞了整个湖底的巨龙忽然睁开了它赤红的眼睛,巨大的上颚向上耸起,像被激怒的猎犬,露出一排白森森的獠牙,最大的那两个龙齿甚至比一个成年男人还大。
金刚狼一把拽过吓傻了的丹尼斯,带他迅速后退三步,做好攻击准备,他先连续对准巨龙的眼睛设了三只黑暗之矛,那庞然大物只是眨了眨眼皮,轻松化去了所有伤害,在这之后,它还把头往前探了探,似乎在伸懒腰。
金刚狼欣喜地看着巨龙,早就听说过龙皮做的战甲可以抵御一切魔法伤害和物理伤害,今天一见,果真如此呢,如果自己的防御系统换成龙皮,不就更完美了吗?
不能用魔法伤害,那就只能用物理伤害了,只是看它那坚硬而硕大的龙鳞,大概也不是轻易能穿透的。
金刚狼快速扫视了所有的龙鳞接缝,终于让他看到了细微的破绽,在它的脖颈下,有一片白色的龙鳞,那一片区域的龙鳞要比别的地方细弱很多,论坚硬程度,肯定也是最薄弱的地方,边想着,他的手中已多了一副弓箭,他右手拉弓,左手固定住箭,身体挺的笔直,瞄准巨龙的脖颈射去。
巨龙很有防备地落下脑袋,把沉睡的龙骑士也遮在了脖颈下面,那箭只就射在了他的嘴唇上,巨龙不痛不痒地从鼻孔喷出一股气流,直接导致水底刮起一阵龙卷风,身在水中都能感受到剧烈的震动。
丹尼斯不会魔法,直接被震晕了,被金刚狼紧紧抓住才不至于被卷进里面。金刚狼趁此机会,迅速在巨龙身前标记了三只金色的匕首,匕首在刮起的晶石的掩盖下插入湖底,等湖底平息下来,已经什么也看不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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