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节 朝霞现(2 / 2)
薛万彻大笑着走了,云烨在青楼的名声算是臭了,以前只不过喜欢勒索点甜瓜,现在开始发展到拆人家青楼的地步了,人人都说云侯的脾气越发变得暴戾了,很可能是战场上杀人太多,全身的杀气没有泄尽,所以现在才会变得喜怒无常。
明月出山的时候程家的庭院里彩灯高悬,今晚的酒宴可是有一个名头的,叫做彩灯宴,不过这是现在的名字,等一会程咬金要是喝醉了,就不知道会演变成什么宴会。
穿着宽松的燕居服饰的程咬金,呵呵笑着敲响了金钟,举起手中的银杯大呼一声:“诸公,饮胜!”便自己一口将银杯里的美酒喝干。
房玄龄放下杯子,擦擦胡须上的酒渍道:“老程,今晚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章程你倒是说出来,现在就说出来,免得等一会变的混乱。”
杜如晦的桌子上摆了十几种酒杯,云烨粗粗的看了一样,从青铜爵到夜光杯每一样都不缺,杜如晦与其说是在喝酒,不如说是在显摆自己的这几年来的收藏。
“彩灯宴,一定是彩灯宴会,没看见满庭院都是彩灯吗?这可是家里的仆役们为老夫办酒宴特意扎的,算不得好,却是儿郎们的一片心意。”
牛进达点点头说:“有章程就好,一盏彩灯酒一杯这是老规矩,不能总是喝到最后变成赤膊的角力,那就无趣了。”
尉迟恭瞅了牛进达一眼说:“难道你还不服气?上一次校场输了,到现在心里还有疙瘩?都是老兄弟了,要是心里不服气,回头就给家里说一声,把老夫赢到的一坛子酒给你送家里去。”
云烨悄悄地往后退一下,他们两个人打架也不是头一回了,装傻充愣的在万民宫都打过,程咬金家里实在不是一个能阻碍他们打架的场所。
“赋诗!今晚赋诗!”
程咬金的一句话顿时就让全场的人感到震惊,尤其是房玄龄拿手指掏掏耳朵,示意程咬金再说一遍他没有听清楚,来程家之前他甚至做好看打架的准备,临出门之前高阳还劝告公爹不要喝得太多,程家的人太野了,想的很周全,唯独没有想到程咬金居然会提出来赋诗。
“就是赋诗,老程家里人现在多少也沾了一丝文气,当然赋诗!”
“你确定不是“一个大树叉,哎哟我的娘”那种?也不需要找云烨帮你往回来圆?”
“太小看我老程家了,程家不光是出武将,也出才子,如果诸位没有什么看的过眼的诗词,老程我就要赋诗一首了。诸位听真切了。”
房玄龄赶紧坐回座位,看了一眼同样感到惊奇的云烨,这才定下心来打算好好听听程家人的杰作。
“将军出紫塞,冒顿在乌贪。笳喧雁门北,阵翼龙城南。雕弓夜宛转,铁骑晓参驔。应须驻白日,为待战方酣。”
程咬金几乎是怒吼着将这首诗念了出来,房玄龄支撑下巴的手差点滑脱,原本专注的看着自己面前酒杯的杜如晦也抬起头,云烨几乎惊讶的合不拢嘴。
不用问,这绝对是一首好诗,这首诗苍劲有力,古朴典雅,不但有汉赋的影子,也有三曹的遗风,这绝对不是程咬金能做来了的。
房玄龄品味了良久,喝了一口酒问程咬金:“这首诗是谁作的?不像是云烨所为,把人带出来吧。给老夫看看我大唐还出了那些英杰,不让云烨专美于前。”
程咬金大笑着拍拍手,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从后面转了出来,程咬金指着这个孩子说:“老夫的晚辈,卢照邻!”
云烨手里的酒杯当啷一声掉在了地上,泪水差点夺眶而出,他盼望已久的盛唐人物终于出现了,谢天谢地,没有因为自己的到来,毁掉这个世界原有的风华。
“这孩子原是卢家的旁支,与我夫人乃是亲眷,幽州范阳人,只是身子单薄,特意来向孙道长求医,请诸位看在老程的面子上帮衬一把,老程感激不尽!”
听了老程的话,所有人都把目光盯向云烨,因为老程是出了名的喜欢简拔后辈的老好人。(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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