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1.1(1 / 2)

加入书签

<!--go-->    所谓卧榻之侧岂容他人鼾睡,有一个强大贪婪的邻居,时刻对你虎视眈眈,实在是件十分糟心的事。

今天,这个邻居扔过来一个私生子,就搅得男爵领天翻地覆,明天,他还不知会再扔过来什么呢。

姜重黎能帮助男爵夫人从坟墓中爬出来一次,还能帮她第二次第三次么。

要想保护男爵夫人与她的领地的安全,那个邻居子爵,怎么都要会上一会。

姜重黎直接揪了神官,叫他带路。

神官一身狼藉不能见人,姜重黎只好叫他找了口井冲一冲,神官对于打理自己的外表,显然十分在行,只用了很短的时间,就又人模狗样地出现在姜重黎面前,连衣服都洗得干干净净,甚至平整笔挺地穿在了身上,看上去无比优雅禁|欲。

姜重黎简直要忍不住怀疑,他蛋壳里的百合虫伴灵,是不是自带焕然一新特技了。

子爵的领地,的确距离男爵领不远,在迷雾森林内走了没有几步路,便到了地方。

淡蓝的迷雾从眼前散去,姜重黎还没有来得及看清楚景致,鼻尖就先闻到了阵阵沁人心脾的花香。

好香,好香的味道。

嗡嗡嗡……

一群好奇的小生物,翅膀带着颤音,在二人头顶上盘旋了一圈,就不再理会他们,投入到那一望无际的芬芳之中去了。

晴空万里,微风拂面,浩淼壮阔的花海,从眼前一直延伸到了地平线的远方。

这样的景色,哪怕在最美丽的梦境中,都不会轻易见到。

精灵般的蜂蝶,在柔嫩的花瓣间翩翩起舞,尽情享受花心之中那些甘甜与清香。

姜重黎走了两步,走入花田,裙摆在繁花间绽放出最为巨大的花朵,他学着迪斯尼电影里的公主一样,在花海中转了个圈,像让自己的裙子更加盛放飞扬。

可惜转圈圈也是个技术活,他转到一半,就被绊了一跤,一头栽倒在了繁花之间。

姜重黎大笑起来,顺势打了个滚,开心得有些手舞足蹈。

他四肢大张,躺在花瓣堆中,望着清朗的云天,“喂,肉虫,你的家可真是个好地方,你说,这么美丽的天地,怎么就孕育出了你这么个糟心的玩意呢。”

神官在他身旁跪下,低眉顺目,浅浅而笑,“陛下说的对,我真不是个东西。”

姜重黎躺着直笑,觉得这家伙现在,简直就是古装戏里面的太监,要多谄媚,就有多谄媚。

不过他可不是后宫中的娘娘,他要当,也是当女王大人啊。

“你们这个领地,为什么这么多花啊?”

就连肉虫神官的伴灵,都与花朵有关,要是没心里长虫子的话,他的灵魂,就会是一朵纯白无暇的百合花呢。

“此处名为坛蜜领,是整个九洲都享誉盛名的蜂蜜产地,许多代之前的一位坛蜜子爵,酷爱饮酒,竟然在醉醺醺之余,发明了用蜂蜜酿酒的方法,坛蜜酒的问世,从此带来了巨大的财富。名酒远销各个领地,是连高高在上的大贵族都赞不绝口的佳酿,从那时起,坛蜜子爵府,也被称为坛蜜酒地。”神官娓娓道来。

“坛蜜酒地,真是个好听的名字。”姜重黎由衷地说。

不但好听,而且还很好吃……不,应该是好喝吧。

姜重黎舔了舔嘴唇,下意识觉得熊熊一定会很喜欢坛蜜酒,应该给他带几坛回去。

突然,一道幽森的视线,直直投到了他的身上,姜重黎倏地坐了起来,往视线投来的方向望去,但那边空空如也,一个人都没有。

姜重黎的心脏狂跳起来。

他感觉到了什么不得了的东西,但具体是什么,却又说不上来,只知道仅仅一瞬之间,他的后背就湿了。

“女王大人?”神官疑惑地望着他。

“走吧。”姜重黎定定神,站起来,不由握住了鸡毛掸子,仿佛壮胆一样。

神官带着他,走上一个缓坡,坡上便是大路,顺着走,就可以一直走到坛蜜酒地了。

爬上缓坡后,二人惊讶地发现,不远处竟然停着一辆马车。

马车被十六匹神骏的大黑马拉着,车厢通体沉黑,描着隐隐的金色暗纹,看上去沉凝冷肃,却又富丽堂皇。

神官眼睛一亮,“女王大人,这里距离酒地,还要走上挺远的路程,如果能够让马车捎带我们一程,可就方便多了。”

“这……不好吧……”不知为什么,姜重黎心中有些发憷。

“只是搭个车而已,即便我上不去,女王大人您能坐一坐也是好的,没有交通工具的话,走到酒地怕是天黑都走不到,您又穿着大裙,行动不便。再说,捎带一位尊贵的女士一程,是每一位绅士都应具备的礼节,我想不出,马车的主人有什么理由拒绝。”

说着,神官竟自顾自向着马车走了过去。

“……呃,我……”

姜重黎想说,我不是女士,平白无故向陌生人提这样的要求,会不会有厚脸皮的嫌疑啊。但他又不知道九洲的贵族,都有着什么样的礼节,万一照顾女士是人家的常态,刻意拒绝反而显得不自然了。

神官绕着马车转了转,又敲了敲车厢,甚至最后还拉开车门看了看。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