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节 痛苦(1 / 2)
“另外,调查事务只可如钢甲暴罴前辈所示,必须在暗中进行,万万不可大张宣扬,惹人注意。”
“弟子明白。”
……
玲珑宝锁内部,魔王惧森罗的囚室里,杨天鸿得到过一本《黑暗宝典》。
用灵虚峰特有的冰川融水将石壁上所获钢甲暴罴的干涸之血相互混合,得到了浅浅一小碟颜色微黄的浑浊液体。
杨天鸿得到了死去的上一任玲珑宝锁守卫思维,很多行事方法与另外一个世界相同。用轻薄的纱布将血溶液层层过滤,最终,残留下来的物质,变成了一团绿豆大小的褐色黏状物。
翻开《黑暗宝典》,很容易就能找到符合外观特征的相关记载。
这是一种在上古时期就已经消失的魔族毒素。该毒素并不致命,其作用,只是在短时间内导致中毒者修为下降,进而经脉混乱,干扰思维,狂性大发。因为提炼这种毒素以荒兽内脏为原料,所以,释放毒素的同时,也会引起其它荒兽、野兽群体发狂的现象。
在上古时期人、妖、魔三族大战中,这种毒素被应用的很是广泛。当然,倒不是说该毒素效果明显,只是因为它经过特殊冰融水调和之后,无色无味,难以被人察觉,下毒成功率自然也就成倍增加。
上古时期的人类修士给这东西起了个名字:狂血之毒。
荒兽,是比野兽更加强大的存在。与天下诸多灵物一样,荒兽也被归为妖怪一族。从血缘关系上看,很多荒兽都继承了上古时期实力强横大妖的诸多能力。至于山林间的普通野兽,乃是上古大战之后,荒兽与其它物种相互交合,血脉混乱生产下来的弱化版后裔。
以虎为例,上古时期的妖族为肋下生有双翅的铁翼虎,血脉淡化之后的荒兽,变成了性情凶猛的钢牙铁背虎。到了血脉更加混乱的野兽,即便实力再强横,最多只能被称为吊睛白额虎。
鸣凤山周围不是荒兽活动的区域。制取狂血之毒必须得到荒兽内脏。换句话说,这种特殊毒素,来自于归元宗外部。
然而,杨天鸿并不这样认为。
……
华俊今年已经六百七十一岁了。
身为金丹第八层的宗师,华俊和大多数相同级别的修士一样,或多或少都用法力改变了自己的外表。他看上去很年轻,长得也很干净。因为名字里带有一个“俊”字,他把自己五官修改得更加好看,符合最为普遍的审美观点。
蓝色道袍是灵水殿修士最为显着的标志,华俊的道袍袖口多了一排金色丝线绣成的冰棱花,这就意味着,他在灵水殿中身份超然,是仅次于副殿主的殿内执事。
并不是所有修士都愿意辟谷,华俊也在此列。归元宗厨房是他每日必去的地方,不为别的,只是在那里使用锅碗灶具和各种调料,炒上几个可口小菜,再来上一壶醇香的陈年好酒。
日头已经偏西。
华俊走进厨房的时候,正好赶上两名帮厨的内门弟子在大锅里炒制干辣椒。
这是一种需要耐心的活计。红艳艳的晒干辣椒擦去表面灰尘,直接放入烧热的铁锅中翻炒。锅铲不能停,所有辣椒受热面都必须均匀。炒制只是为了让辣椒更加干燥,烘焙出香味,然后,将辣椒从锅里铲出,在特制的大盆中双手搓成碎屑。
钢甲暴罴喜欢吃辣,这种特殊做法,也是根据钢甲暴罴要求而制。据说,凡人世界一些颇为有名的酒楼,精美的鱼脍调料就是如此。
装蘸料的盆子很大,也只有这样才能符合钢甲暴罴惊人的体量和胃口。
华俊很有耐心的站在旁边等待,直到两名弟子把各种佐料配好,依次倒入酱油和蒜泥之后,这才装作很感兴趣的走过去,把一份扣在手中的狂血之毒不动声色放入盆内。
他施放的毒素不多,大约五毫克左右。
如此稀少的毒质,对钢甲暴罴不会产生任何影响,也无法被察觉。然而,需要的效果就是如此,只要长期服用狂血之毒,只要临时掺杂少许引发狂性的另类毒素,就会造成比上一次还要猛烈的可怕后果。
狂血之毒并非每天都要投入钢甲暴罴的食物之中。周期一般为五天,华俊做这件事情非常小心,从未被人察觉。
看着被两名弟子抬出厨房,装满蘸料的铁盆,华俊带有微笑的面孔渐渐变得冷漠,眼眸深处也隐隐释放出一丝焦灼,以及悔意。
他知道自己不应该这样做。
身为归元宗门人,对守护灵兽下毒,根本就是背叛师门,大逆不道的行为。
可是,自己已经无法回头。
想到这里,华俊脸上露出一丝惨然。
他暗自叹息着,抬起脚,走进厨房内间,在锅里倒上香油,又洒上一把事先准备好的花生。
今天的心情是如此糟糕,他实在没有心思做那些需要花费精细功夫的美味菜肴。随随便便炸一盘子花生米,一可下酒,二可解愁。
坛子里的酒还剩下小半,掀开封口,浓郁的酒香扑鼻而来。华俊连做了好几个深呼吸,郁闷愁苦的表情也变得轻松。
是的,酒的确是个好东西。喝醉了,就能忘记很多不愉快的烦心事。
虽说酒精对修士没有什么效果,但只要你愿意喝醉,即便是大乘修士,一样会昏昏睡去。
一碟子花生,华俊只吃了几颗就放下筷子。
糟糕的心情影响了烹饪水平发挥。花生被炸糊了,吃在嘴里一股子苦味。盐也放得太多,死咸。
酒也所剩不多。几倍下去,酒坛已经见底。
山上是没有酒的,归元宗内也没有酿酒师。
华俊感觉自己需要更多的酒。否则,那股压抑内心已久的怒意和悔意,说不定什么时候就会爆发出来。
他扶着墙壁站起来,摇晃着身子,朝着山门方向独自走去。
清冷的山风扑面吹来,华俊不禁拉开衣裳,袒露出胸脯,昏沉沉的头脑也为之一醒。
踏上飞剑御风而行,无疑是最方便快捷的做法。然而,在世俗人眼里,这无异于是自曝身份,公开标榜“老子是神仙”。
华俊想要喝酒,不想让别人知道自己是归元宗修士。
山下往东六十里,有一个县城。很小,却很热闹。
繁华的商业使民间风气日益开化,当泸买酒的舞姬在小县城里也可以见到。只不过,这些女人终究无法与州府大城相比,虽然身段不错,容颜却已经老去,只能算是残花败柳。
华俊直接走进悬挂着“酒仙遗风”招牌的酒肆,抬手挡住了款款走过来献媚的老年舞姬,把一锭银子放在桌上,淡淡地说:“来几个你们的看家好菜,再要两坛陈年女儿红。”
这种直接拿钱出来闷头喝酒的客人,老板最是喜欢。很快,火腿炒蹄筋、香菇焖野鸡、笋尖木耳烩几样可口菜肴流水般端上来,华俊直接拍开酒坛泥封,倒出一大杯颜色如同鲜亮蜂蜜,半凝固状态的陈年佳酿。
菜的味道不错,酒也很好。
然而,华俊阴晦的心情依然很糟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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