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八十四章 吃人案(2 / 2)
王阳先是笑了笑,慢慢讲起了这个让楚雨已经提起兴趣的故事来,故事发生的时间已经很久,至今有二十多年,那时候确实还没有王阳他们,恐怕他们的父母还没有真正在一起,即使在一起了,时间也不会太长。
九十年代初期,这边还很残破,有一个很懒的二流子,大概四十来岁吧,没有工作,平时好吃懒做,家里很穷,经常揭不开锅。
九十年代国内城市基本温饱问题已经解决,但不是说就不会有人饿肚子,那些懒汉,好吃懒做的人,一样很贫穷,这样的人不管在任何时候都存在。
穷不怕,怕的是没有上进心,这个懒汉就是那种纯粹没有上进心的人,不管谁说他都是如此,干什么都嫌累,亲朋邻居说他都说烦了。
像懒汉如此的人,手脚自然不干净,但大错没犯过,被教育过几次就是派出所也拿他没有办法,用懒汉的话说,抓进去更好,正好有人管饭了。
有一段时间,他的邻居突然感觉奇怪,这个懒汉平时很少自己在家做饭,可有几天,天天在家里煮肉,肉味还很香,谁家也煮不出这样肉的味道来。
一开始邻居只是奇怪,或者想着他又偷了谁的东西,有了钱才吃肉,并没有多想,可这种事情隔上一个礼拜就会出现一次,出现第三次之后,就有人忍不住好奇,去了这个懒汉家里。
之前也不是没人去过,但懒汉从不让人进门,大家都以为他小气,害怕别人分他的肉吃,骂了几声也没在意,这次那人是趁着懒汉没有在家,偷偷摸进去的。
懒汉的家很暗,有一股很不好闻的味道,那人硬捏着鼻子,找到灶台,灶台还带着温热,这懒汉又刚煮了揉不久。
那时候懒汉用的还是农村常用的地锅,一锅能煮不少的肉。
那人好奇的打开锅盖,锅里还有半锅肉,只是太暗,看不清楚,等他适应房间内的光度,看清楚锅内煮的肉之后,整个人都愣在了那里。
那半锅肉里,赫然有一只完整的人手在里面,还竖在那里,这个懒汉,煮的是人肉。
那人反应过来之后,当场就惨叫起来,很快邻居们都进了懒汉的家,看到那一锅人肉都吓了一跳,这么多人看到这样的事也不可能隐瞒,紧接着惊动了派出所,警察局。
除了锅里的人肉,警察又在懒汉家的床下挖出了血淋淋的尸骨和头颅,这懒汉将不吃的东西和人骨头,都埋在了地下。
懒汉很快被抓,爽快点的承认那人肉是他偷偷杀了人煮的,至于为什么要杀人,他给出的解释更荒谬,他说他饿了,想吃肉,就偷偷杀了个傻子,把那傻子的肉给吃了。
杀人,吃人,别说当时了,哪怕最困难的时候也难以让人接受,最过分的是,这个懒汉吃了不止一个人,他吃了整整三个。
若不是那个邻居好奇,偷偷去看了,恐怕还会有第四个出现。
而且懒汉并不傻,他吃的都是街上讨饭的傻子,这样的人丢了也没人过问,就这样让他吃了三个人之后,事情才被偶然曝光。
他犯下这样的罪自然逃不掉,最后落了个枪毙的下场,不过他以前住的那个地方后来好长时间没人敢靠近,都说每到晚上都能看到那里有鬼影,甚至能听到哭声,后来就有人说,那是三个傻子的冤魂,他们被懒汉吃了,尸骨不全,无法去投胎,一直就徘徊在懒汉的家里。
这个故事流传已久,闹鬼的事直到十几年后,那里被开发才慢慢平息一些,即使如此,这件事依然是校内学生的谈资之一。(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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