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蠹鱼之灾(2 / 2)

加入书签

浩霖往下山的方向找去,苏艾琳则跟着关渺夜往北面找。傲岸山怪石嶙峋,草木稀疏,只要不是离得太远,一个大活人应该很看得见,所以只要锦翔还在这座山上,他们就能马上找到他的。

相貌冷峻的男子走在山道上,看看时间,也已经六点多了,他们错过了晚餐时间,天se也快暗了下来,再找不到人,只能第二天再来找了。

他不懂锦翔为什么会消失,这里可没有什么藏身的地方,而根据老赵所述,锦翔只是在他转头的一瞬间就不见了。他是自己跑了,还是被什么人抓去了?

男子突然觉得有些烦躁,他意识到自己又一次在帮锦翔干着擦屁股的活儿了,不管这次是因为什么原因,锦翔依旧是犯了错误,他本就不该跑出寺庙,去看他父母的坟墓。而这么一个闯祸jing,果不其然又一次闯祸了。

浩霖尝试着拨打锦翔的电话,几次都是无法接通,然后他放弃了尝试,继续往山下走去,并注意着左右两边的景se。

饿的要命。真的是饿的要命。锦翔快死了,他觉得他自己快死了,不是痛死、哭死、流血而死,而是饿死的。

可他才不想当一个饿死鬼,饿死鬼又瘦又丑,简直就不能见人,他就算死,也要做个圆滚滚的饱死鬼才成。

走了不消十五分钟的功夫,锦翔再次到达了那个稍稍宽阔的矮洞内,这次他没有看到那些白鹿站在里面,现在是晚饭时间,它们会不会是走出去吃饭了?

想到晚饭,锦翔的肚子又回应了几声,他嗷嗷直叫,背上已经痛的隐忍不住了,被踩踏过的胸口也伤的不轻,这下连自己的胃又来了闹腾,他觉得自己快撑不下去了。

眼角滑落下一滴山泉水,锦翔走了一路,又是被淋了一路。他谨慎的往洞内走去,发现对面的洞其实还有个豁口。

当他走出那个豁口,眉头却随之皱了起来。这一直往下,怎么着也应该走到半山腰了,只是这里已经走不过去,有一条很深的鸿沟,只有搭桥才能过得去。

锦翔用火棍往下探了探,并扔了一块石头下去,哒、哒哒哒几声,这条沟少说也有十余米,他又没有带什么绳索之类的工具,掉下去便爬不上来了。

一个白点出现在他的眼前,锦翔看向对面的洞口,方才的响动好像又把那夫诸惊扰了,此时又一头雄壮的大鹿正站在自己的对面,jing告似的看着自己。

锦翔也没办法,竖起了火棍往洞里走回去,刚一起身就被一阵风刮倒在地,锦翔轻呼一声,大惊失se,那白鹿居然就那么一跃,跳了过来,连声音都没有。

男孩现在被吓倒在地,火棍也脱离了手中,他知道那头鹿一定是刚才那头,不然它才不会一见到自己就跑过来的,它见自己没了靠山,一定是想继续蹂躏自己。

也有可能是自己一而再的闯入了它的领地,此时此刻,它真的生气了。

锦翔连连后退,但已经无路可退,山洞的外壁处就是峭壁,他又摔在了洞外,现在想逃也逃不掉了。

那白se的大鹿踩着蹄子,好像自己得胜了一般,异常的兴奋。它哼出气声,摇头晃脑的,就像一匹马似得。白鹿刚想抬腿,给予锦翔一记重创,却被后面的东西袭击了过来,它嘶鸣一声,发出了巨大的声响,锦翔也不得不捂住耳朵,抵挡那刺耳的声音。

他看见几只大虫已经聚集在了洞中,它们夹住鹿身,贪婪的吸取它的表皮。锦翔瞬间从惧怕转变到了愤怒,如此美丽的白se皮毛,居然被这群肮脏的虫子毁了,真是可怕。

他扶着洞壁站了起来,但是已经没多少力气了,锦翔想要结印,又怕伤了那头夫诸。他马上拾起了脚边的幽冥棍,输入巨大的气力,一团火焰从头部窜了出来,比他以往制作的火焰都要大出好几倍,锦翔伸出棍子,灼烧着那鹿身上的虫子。

那些虫子身体扁平,有六条腿,三条触须。锦翔之前抓到像绳子一样的东西就是他们的触须。这东西好像有腐蚀xing的唾液,可以将自己的衣服融化掉,锦翔生怕那夫诸在顷刻间被那些虫子吃个jing光,拼命的大喊着,驱走巨虫,又期望它的伙伴前来救它。

不一会,锦翔就在对面的洞口看见了几个白点,眼前的大鹿痛苦的叫着,还不断的跺着蹄子想要甩开那些虫,大鹿甩了甩头,锦翔立马一个下蹲,它的鹿角又多又长,一旦被甩到,自己也是一次重创。

这一小会的时间,锦翔就烫死了好几只虫子,那些虫子发出了难闻的焦味,直叫他作呕连连。他心疼的看着那夫诸的皮毛被弄的一块有一块无,美丽的大鹿此时残缺不堪,已经不往当年风采。

锦翔喂了喂,想要对面的同伴过来帮它,三五只虫又从后面钻了进来,源源不断,锦翔一人是不可能抵挡的过的。

但是让他疑惑的是,那些鹿只在对面看着,轻轻的踩着步子,却没有一头想过来帮忙的。锦翔大叫着:“你们过来啊!!!”

他虽然知道它们听不懂,但还是叫了好几遍,直到他叫累了,身子也累了,心却明白了。

那些鹿根本就不会过来,敌人过于强大,现在上来不死也伤,它们本来就稀少无比,不能为了一头而牺牲一个族群。而这带头的鹿本就应该有牺牲的jing神,保卫自己的家族才行。

年少的锦翔瞬间为这动物的举动心寒万分,他以为在自然界,动物们都是其乐融融,相亲相爱的,至少他能看见猫与狗能作为朋友,狮子和狼也会向人报恩,动物们应该都是无私的才对。

这时他才明白自己大错特错,那些都是少数,不是主流。主流是什么?是适者生存。谁能活到最后,谁就是强者。眼前的白鹿已然不是强者,就算救回,也只能郁郁一生,再也不会有拿jing气神,所以它们选择了放弃。

但是,那是生命啊,无论是丑是美,生命本身就是美丽的。锦翔他不能理解,也不会放弃。他依旧挥舞着自己的火棍,拼了命的打去那些臭虫。

他想让自己冷静下来,找到能真正解决的办法,他不是不认识那些虫子,只是一时想不起来。锦翔抵挡在白鹿身前,释放了一个火鼠结印,火老鼠跑出了矮洞,消灭了一路来的虫虫军队,但锦翔知道,这只是冰山一角。

虫,会腐蚀的虫。但凡昆虫,大多带有剧毒或腐蚀的唾液,只是三个触角的确不多,锦翔突然想到自己在道观时抓虫的经历,不错,就是那种虫子,但却比这现在的小了千百倍罢了。

那是蠹鱼,是一种书虫,喜欢啃食书本和衣物,对人无害。但当它们长到这个体型,再怎么无害也变得有害了。锦翔以为它们可能只想吃锦翔的衣服或那白鹿的皮毛,而自己的行为惹怒了它们,才让它们倾巢出动的。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