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1 / 2)
杨曦瑶已经转回x市市医院了,其他方面没有什么问题,只是从张贺出事到现在,她已经昏迷了近四天了,医生说她是选择性休眠,也就是说,是她自己不愿意醒来。
徐阳李飞不但要接受上级的调查,由于还是张贺出事的目击者,所以还要接受同行们的盘问,这些天,一直是刘俊杰这个老律师在保护着深度睡眠的杨曦瑶。
宋菲菲和吴雨璇时不时会来探望杨曦瑶,周茜因为和冯宇翔之前是恋人关系,所以也在随时接受着警方的调查,再加上身体不方便,所以来探望杨曦瑶的次数要少了些。
而这几天,刘俊杰一直在想一个问题:为什么冯宇翔会杀了张贺?难道冯宇翔才是整个案件的背后主谋,那个残忍的杀人凶手?
他结合了整个案件来考虑,似乎任然找不到冯宇翔杀人的动机……
难道冯宇翔杀了张贺只是因为他们个人之间的矛盾,而冯宇翔和“血祭”案没有任何关系?
仔细一想,又有一点说不通,最先出事的三位死者可以说都是杨曦瑶身边的人,包括后来的张贺;而冯宇翔也是和杨曦瑶较亲近的人,以及刘俊杰看一眼就觉得有问题的周茜,都是杨曦瑶的好友,要说这一切都是巧合,那也太巧了吧……
假设凶手真的是冯宇翔,那他和市长有什么恩怨?
市长的所作所为刘俊杰心中自然是一清二楚,只是二人实力差距太大,仅凭刘俊杰一人之力,根本没办法收拾他……
难道冯宇翔和市长之前也有过恩怨?
一个又一个的问题接踵而来,然而没有一个问题他可以顺利解开,这仿佛就是一个“达芬奇密码”,谜团中套着谜团,而答案中也同样套着答案……
对于冯宇翔的身世经历或许是这个案件的突破口,只要查出了冯宇翔的过去,说不定就可以找到他杀掉张贺和其他人的理由。
于是,刘俊杰决定等到杨曦瑶的情况好转了就立刻去调查冯宇翔!
徐阳和李飞四天的时间,前前后后已经接受了不下三十次上级的审查了,而每次调查的时候,上级派来的调查员都会说:“老实交代,争取宽大处理!”
可笑!交代什么?有什么可交代的?自己明明是遭人诬陷,那些照片是别人造出来的,自己根本没有做过那些事!
于是,每次调查的时候,徐阳虽然很配合,调查员指出他工作中的不足时,他也能虚心接受,但是只要一提到那些照片上的事情时,徐阳的态度就很强硬,就一句话——没做过那些事情!
调查员甚至都想拘留他了,可是没有办法,按照程序,那些照片必须接受更严格的审查检验,才能辨别真伪当作证据,而在此之前,他们是没有权力逮捕拘留徐阳和李飞的,尽管他们被停了职,可他们已经是合法公民,享受一切合法权利,直到可以定罪,他们才能依法处理徐阳。
又把调查员送走,临走时调查员还提醒徐阳和李飞再不要乱跑,以免对调查造成不便;关上了门,徐阳和李飞在沙发上并排坐着,两个人的双手都抱着后脑勺,怔怔的望着前面白色的墙壁……
许久,两个人都同时转过头,看着对方,相视一笑……
医院的走廊上,刘俊杰还在不断的思考着案件的细节。
刘俊杰为什么会这么了解这个案件?他之前也不在本市工作啊?为什么会突然在这里,突然对陆轩的案子很好奇?只是因为他的好兄弟出了车祸吗?
不!刘俊杰的出现不是偶然,用他自己的话来说就是在等时机,只是他没想到陆轩居然出了事,让他不得不提前出现,和那个道貌岸然的市长过过招……
其实,刘俊杰和市长是有恩怨的,他曾经处理过几件案子,经过调查之后,这些案子背后都和袁海涛市长有些千丝万缕的联系;于是,案子一结束后,他就自己暗中调查袁海涛,这一调查发现,袁海涛其实就是一个衣冠禽兽,而且阴险狡诈!他曾暗中做过许多伤天害理的事情,这些事情却都找不到致命的证据……渐渐的,袁海涛也有所察觉,开始暗中对付刘俊杰,两人的地位差距导致的力量悬殊让刘俊杰吃了大亏,他不得不离开x市,只身前往他市工作……
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刘俊杰觉得他自己还活着,那就还有和袁海涛斗争的可能,于是这些年,他在另一个城市。依旧没有放弃调查袁海涛……当他知道陆轩遭人迫害,他第一时间想到的就是袁海涛,只有袁海涛有这个能力,有这个胆量敢对陆轩下黑手;与此同时,他个人也出了些问题,让他更加急切的想除掉袁海涛这个大祸害。
所以他辞去了他的工作,回到了x市,暗中调查着陆轩的那件“血祭”案,直到那天他觉察到陆轩的得意徒弟徐阳可能有危险的时候,才决定站出来……
刘俊杰摇了摇头,烦躁地揉了揉眉心,案件似乎到了瓶颈期,就连和陆轩能力不相上下的他,也开始迷茫不前,往常的这种时候,他都会和陆轩展开激烈的讨论,两个人都可以争到面红耳赤,除非柳暗花明,不然绝不停下来!可是这一次,只能凭他一己之力,来拯救所有人!
“刘老师!”
徐阳拍了拍皱着眉头闭目思考的刘俊杰,刘俊杰睁开眼睛,看着他和他身后的李飞,微微有些吃惊,心中想到:“你们不是在接受调查吗?怎么私自跑出来了?”但转念又一想,谁让他们是陆轩的徒弟呢!
“你们和老陆还真有点像,怪不得他会收你们为徒!”刘俊杰笑着调侃着眼前的二人,徐阳和李飞嘿嘿一笑,转身在刘俊杰身旁坐了下来。
“刘老师,我有一个想法,我想调查冯宇翔的过去……”徐阳看着刘俊杰,一本正经的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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