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 紧箍咒(1 / 2)

加入书签

就这样,梦星和姜研就在海伍德店长的“雷火酒楼”里暂时安顿了下来。白天,梦星在店里弹琴,偶尔指点劳拉一两段她没听过的曲子。而姜研就在后堂挑水、劈柴、烧火、搬货。仗着他几十倍于常人的力气,干起活来也是以一当十。直高兴的海伍德店长合不拢嘴,心想在姜研花的三个金币花得值得。往年过年,他们店里都得添十五六个短工,每月至少得花去十一二个金币。而今有姜研在,倒是省下了他一笔不小的开销。而且,这姜研的饭量也只有常人的两倍,节约下来这十一二人的伙食费也颇为可观。更重要的是,当日姜研街头倒拔的垂杨柳的丰功伟绩轰动了整个迪奥郡城。不仅使平日里偶尔要来酒楼里生些是非,捞点油水的混混无赖都安分了下来。还有不少有好奇心的争着抢着要来“雷火酒楼”里吃顿饭喝杯酒,看看这个能够拔柳的奇人。这倒替酒楼里增添了不少食客,海伍德店长都开始盘算,要不要不让姜研在后堂做事了。干脆调他来前台,等到他姐姐给客人们演奏完了,也让他上台耍几个把式,让他做了这“雷火酒楼”的第三块活招牌得了。

而到了晚上,梦星就替姜研恶补天晴大陆的语言和文字。还向海伍德店长十岁的小儿子借了他曾经用过的《天晴大陆通用语》一到四年级的课本来给姜研参详。在学习的过程中,他自然也知道了梦星对外人说他们是姐弟关系。对此他倒没有什么抵触,马上就接受了。

半个月过去,在梦星糖跟鞭子双管齐下的教育方式下,姜研强记了上千个填词,学会了基本的造句方法,勉强可以和人进行语言交流了。

只不过,姜研在各方面的言辞上还相当生疏,说一个词往往要想上半天,活像个刚刚学着说话的幼童。有时候想要表达某个意思却找不到合适的词句,只能将话咽在喉头,张着嘴结结巴巴半天吐不出一个字来,让梦星看了都替他尴尬。如此一来,“话都说不清楚”的姜研就给了人们一种憨痴、呆傻的印象。

还有一点必须提一下的是,有一段话,梦星要求姜研每天早中晚都得背诵上三次:“献上我的忠诚,献上我的灵魂!用我的剑劈开前进的路,用我的盾挡住投来的矛!直到我的血染红脚下的土地,直到我为这土地上的人民粉身碎骨!永远唾弃暗箭伤人者;坚决打击见义不为者;挥剑斩断滥杀无辜者。扶助弱小、团结朋友、忠于爱情,为制止人间的暴行献上我的一切。”这是阿尔瓦的骑士精神,也包含着骑士的三条禁令。打从姜研死缠烂打地跟到了天晴大陆,梦星就打定了主意,要把他培养成草莽之中的齐格·飞。

………………

+++++++++++++++++++++++++++++++++++++++++++++++++++++++++++++++++

再过两天就是新年了,海伍德也终于打定了主意——把姜研从后堂调到前台来。这天,他给了梦星和姜研五十个银元,让他们跑趟裁缝店,给姜研做一两套武术表演用的衣服。然后再去武器店里,给姜研挑件称手的兵器。

梦星暗骂这海伍德抠门,来这迪奥郡城十几天,她也从和他人的聊天中得知了这城里的大部分物价。知道做一套好的衣服少说也得花上十一二个银元。如果给姜研做上两套表演用的华服,这钱至少也得花去一半。到时候剩下二十来个银元跑去武器店——这名刀名剑可都是价值连城——这还能给姜研挑什么破铜烂铁。

不过,幸好姜研这回带来了他的家传神器——打神鞭。只不过,以之在人前耍弄,显得对上古神器不敬,这才需要换得一件兵器来。日后若要上阵杀敌,自有打神鞭可以用,这回去买的兵器只要能在人前耍个花把势即可。

……

按着海伍德的嘱咐,梦星先领着姜研去了附近的裁缝店,让裁缝师傅给姜研量身订做了两套武术表演用的华服,总共花去二十三个银元。然后,又走了两三里路,来到专门贩售武器的“沃尔”大街,进了一家中等规模的武器店。

“哟!梦星小姐,研先生。今天怎么有空来我这小店呢?”武器店的老板是“雷火酒楼”的老食客,自然认得梦星。而且,当天他还亲眼目睹了姜研倒拔垂柳的全过程,对姜研也颇为熟悉。而且,自从来了天晴大陆,梦星对任何人介绍自己和姜研都是报名不报姓的,所以,现在大伙儿对她都是直呼其名。

“你好啊!博古特老板。”梦星因为好几次从博古特那里得了些小费,所以也认得他。

这博古特生得尖嘴猴腮、鹰钩鼻,一副奸商的模样。梦星也没打算从这样的人身上占到什么便宜,于是一来便开门见山地说:“博古特老板,我们今天来打搅你,是想给我这不成材的弟弟挑件称手的兵器。”梦星拍着姜研的膀子说道:“你这儿有合适的吗?”

“有有,我这店里什么都有!”博古特圆滑地应承道,连忙从货架子上取了一把双手斩剑递到姜研的手上:“研先生,看这把剑合不合手?”

姜研两手抓着剑柄随意地挥了挥,又用大拇指试了试剑锋,一切倒也还凑合。于是应口道:“还可以……”接着,又将目光转向了梦星,意思还是要梦星拿主意。

梦星倒不关心剑的本身质素怎么样,她只在意如今身上的这点钱够不够买一件像模像样的武器。她也不看这剑,直接问博古特道:“博古特老板,这把剑具体怎么卖呀?”

“两个金币。”博古特回答道。

“两个金币?”梦星惊了一声,又仔仔细细观看起还在姜研手上握着的那把剑——这是在军队里很受“武士”一级的下级军官欢迎的双手大剑,在制式兵器里来说,也算不错的了。两百年前,在她还在阿尔瓦的时候,通常市面上的售价都在一个金币左右。虽然这博古特开出的两个金币的价格也有漫天要价的嫌疑,但也不是梦星现在能买得起的。

于是,她对博古特说道:“研他现在不过是受海伍德吩咐,让他买件武器,以后好上台跟客人们耍弄两个把式而已。要使用这实战用的家伙,误伤了台下的客人可就不好了。博古特老板,还有没有别的?”说完,梦星就让姜研把大剑还给了博古特。

“如果是表演用的话,倒是可以考虑考虑它。”博古特收了双手大剑,又从货架子上拿了一把;华丽的十字短剑出来。

梦星看了看,又问:“这又要卖多少钱?”

“三个金币。”

“可这只是装饰品而已!”梦星又是一惊。

“梦星小姐,这把剑你莫要用看武器的眼光看它,你应该用看首饰的眼光来看它。”博古特奸笑道:“你看这做工多细,上头这些花纹多漂亮。而且,它的剑鞘、剑绥上都还都还镶嵌有或坠有钻石。这要在舞台上挥舞起来,那绝对是闪闪发光……”

梦星在心头叹了一声“无奸不商”。她觉得自己头都大了——明明一件在武器店里算是垃圾废物的东西,竟然能被这老板吹嘘得头头是道。于是把心一横,也不再慢慢和这奸商拐弯抹角,直接跟他摊牌道:“博古特老板,我只想替我弟弟挑一件大概一二十银元的武器。”

博古特一听,脸色马上沉了下来,他装着想了一下,领着梦星和姜研来到一个破旧的货架子边,说:“小姐你在这上面找找看吧!或许有你要的东西。”

梦星一看这货架上卖的,根本都是些处理品嘛!挑来选去,最终看上了一条“齐眉水火棍”——其实就是一条硬木棍子,两头用厚铁箍包了。

“博古特老板,这棍子又值多少?”梦星问道。

“十二个银元。”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