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十年大鱼腩(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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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区几年的时间,勇士队就从一支总冠军级别的球队退化成了一只一个赛季只能够赢下二十场比赛的烂队,面对这样的结果,勇士队的管理层从来不会犹豫,他们马上着手重建,首先便是把球队唯一稳定的点,“酋长”帕里什和第三号选秀权交易给了波士顿,换回了他们的状元签和第十三号签,状元签勇士队选择了乔-巴里-卡罗尔,把菲尔-史密斯送到了快船,借以得到维尔德-弗里,把维恩-库伯送到爵士,得到伯纳德-金,勇士队进行了大刀阔斧的改革,因为他们有底气这样做,上一次他们这样做的时候,他们在下一个赛季获得了总冠军,那么这次呢。

从后来人的角度来看,勇士当时能把帕里什和第三号选秀权交易到绿衫军完全就是被奥尔巴赫生生“忽悠”过去的,他不断跟勇士多则个乔-巴里-卡罗尔有多么的才华横溢,有多么的完美,有多么的潜力无限,果不其然,勇士最终同意了这笔交易,而这笔交易,在每一年的选秀大会之前,都会被人拿出来说事,而且都是在史上最亏本的交易的目录里,“酋长”帕里什日后在绿衫军打出了什么的表现自不必说,勇士队付出的三号签让绿衫军选择了日后也是名人堂级别的巨星,昔日火箭队主帅凯文-麦克海尔,这两位球员再加上大鸟伯德组成了令全联盟都闻风丧胆的三叉戟,最终他们携手五入总决赛,三次成功捧杯。

作为当年交易的筹码之一,乔-巴里-卡罗尔其实也是一名非常出色的球员,只不过相比于帕里什和麦克海尔而言,还未达到名人堂的水准,卡罗尔身高216公分,司职中锋,他第一个赛季场均个篮板球,投篮命中率接近50%,可以说是一位非常高产的球员了,他最大的问题是他的比赛态度,他不喜欢篮球,不喜欢对抗,这个联赛对他而言完全就是一个赚钱的职业而已,这让他在联赛里根本就没有前进的动力,这让他在风光了四五年之后,很快就步入了职业生涯末年。

维尔德-弗里绰号是“环游世界”,因为曾经表演过空中转体三百六暴扣引得坐在场下观战的赫伯史密斯惊呼“theworld”,弗里弹跳力非常出色,球风硬朗,极擅长在空中找对抗,靠着极强的篮球天赋,扭着身子把球投进,有的时候还能赚到罚球,弗里成为了这支孱弱的球队里暂时的领军人物,他每场比赛都能够攻下球队最高的还有5.6次助攻1.3次抢断的贡献。勇士队用库伯换来的伯纳德-金是一笔赚钱的买卖,伯纳德-金是一名名人堂级别的球员,司职小前锋,得分能力强大,而且效率不素,这是他的第四个赛季,伯纳德金场均能够拿下个篮板球和3.5次助攻,投篮命中率高达58.8%!只可惜在孱弱的勇士队,伯纳德金即使有如此抢眼的表现,也无法得到球迷的关注。

1980年的nba选秀中,勇士队在第二轮第一顺位选中了有着“恶人”之称的拉里-史密斯,史密斯身高203公分,司职中锋,绝活就是抢篮板球,而且球一担拿到手里,一般人掏不下来,他在勇士队的第一个赛季,场均就能够拿下篮板球,拉里-史密斯在金州效力了九年的时间,这九年里确保金州中锋位置无忧。如果你是在姚明刚刚进nba的时候就开始关注nba比赛的死忠球迷的话,拉里-史密斯这个名字你应该不会陌生,在姚明的处子赛季后半段,火箭主教练汤姆贾诺维奇因为膀胱癌暂时离队,时任火箭队助理教练的拉里-史密斯顶上了主教练的位置,相比于汤帅,拉里-史密斯对姚明并不感冒,一再削减姚明的上场时间,被球迷戏称为姚明的头号“姚黑”,拉里-史密斯的这种做法唯一可以解释的原因就是曾经是中锋出身的拉里-史密斯对于中锋这个定义就是统治内线,半截篮,大勾手什么的都是“软”的代名词,在当时的阵容,他更喜欢更自己球风相似的替补中锋凯文-卡托,没有了姚明在内线的坐镇,火箭最后几场球打得糜烂不堪,最终火箭在2002-2003赛季仅仅以一场球的劣势被太阳踢出季后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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