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头条3.9(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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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条3.9

莫筝所在的戏剧社新出了一部戏,传统话剧,悬疑侦探,莫筝的角色是其中一个案件的真凶,一位反社会型人格障碍患者。

莫筝为这个角色头痛不已,反社会型人格障碍,太大了这个范围。

本子拿到手那天她泡了一天图书馆,研究反社会型人格障碍患者的特征。

不好把控,这个角色不好把控。

她心里都知道,但是她无能为力。

排练时已隐隐显出力不从心,正式演出时果然搞砸。

意料之中的被评委批评——“壹壹贰零剧社的精神病患者的扮演者,对于角色把握不到位,建议你们这部戏下一场换人来演。”

到也是一针见血直至心头。

换了替补演员上来,才入社不久的大一新人。

却是手到擒来。

“演得不错,看来莫筝也有栽跟头的时候。”第二场演出后导演笑着开她们的玩笑。

莫筝笑得不太好看,她努力的挤出一丝微笑,十分勉强:“我也不是全能的。”

话锋一转,说到新人的演技问题上来:“你怎么能演得这么到位?”

新人看了看莫筝,确定这位风头一时无两的学姐在跟自己说话,不好意思的笑,“我从小就喜欢看悬疑电视剧和书。”

对于新人说的话里有几分真假,莫筝无从分辨,总之不管原因是什么,她第一次发现,原来自己是有短板的。

没有内心戏的内心戏,太考验演技。

她的阅历和天分做不到尽善尽美。

这出悬疑剧是壹壹贰零的参赛作品,编剧是一位才毕业两年的学长。

这场比赛之后的流程里,少了莫筝的参与。

比赛在上海,莫筝本可以回香港看看家人,不过这时候回去,无疑是告诉他们,自己被换下去了。

面上无光,莫筝拉不下这个脸。

索性买了飞美国的机票,在那里留学的朋友邀请她一同参加音乐节。

“你不来会后悔的,第二天的那场是近几年阵容最强的。”朋友在电话中夸下海口,莫筝想,去了也就去了,当是散心就好。

“好啊,我明天就飞过去。”当机立断,莫筝挂下电话就买了机票。

去音乐节的路上朋友絮絮叨叨的对着莫筝说这次来的乐队里有她的最爱,乐队的专辑张张大卖,演唱会座无虚席。

“摇滚?”莫筝挑眉看向朋友。

“当然,摇滚万岁。”朋友的右手撞撞左胸的心脏位置,一脸自豪。

莫筝看着车窗外疾速的车流,心不在焉的应了一声,“嗯,你爱摇滚,就是摇滚不爱你。”

被揭穿了事实的朋友撇撇嘴,“你别说话,我不想理你,好心邀请你来玩,你就这样对我。”

莫筝转过头看她,拍拍她的肩膀:“我也是啊。”

“什么?”朋友不解的问她,眼中一片混沌。

“我爱戏剧,戏剧不爱我。”莫筝自嘲的笑,点了一根烟。

“什么时候开始抽烟了。”朋友伸手握住她的打火机,让莫筝失去了点燃它的可能性。

“才学会,我演砸了的那晚。”彼时的莫筝还没有学会将所有的事藏在心中,也就没有她后来的所向披靡和战无不胜,眼角溢出两抹晶莹,朋友细细看了看,确定那是眼泪。

“安啦安啦,我家莫筝这么勤奋,没有你驾驭不了的人物。”朋友安慰的拍她肩膀,揽她入怀。

莫筝笑得惨淡,声音颤抖:“是吗……”

然后到了音乐现场,莫筝眼角的泪渍已被擦掉,补了眼妆才进入。

看不出她刚刚哭过一场。

“啊啊啊啊!!!莫筝你看!!!!”朋友抓着她的胳膊一顿狂喊乱叫,蹦跳着指给她看。

莫筝被朋友抓得生疼,忍痛顺着她的手看过去,几个男歌手在台上唱得歇斯底里。

这就是朋友喜欢的乐队。

现场气氛很好,观众们十分热情。

莫筝却没什么感觉,摇滚,不是她喜欢的音乐类型,不过也不讨厌就是了。

她站在人群里,像个误闯了圣地的人偶,看着所有人的狂欢,唯独堵不上她心里的那个缺口。

她承认她过于敏感,她不能面对失败。

可换个人来试试,谁又能做得完美。

入学时就加入戏剧社的莫筝一帆风顺,评委的点评无一不是“配角很出彩,抢戏。”

现在被人直白的戳穿还真不太适应。

岂止是不适应,简直就是羞愧难当。

莫筝忘不掉她那天是怎样的面无血色的回到酒店,就像现在,她站在草地上,看着台上的表演,不用动脑就联想到了那天的自己。

那天剧院里坐着的观众,也有几百人了吧。

莫筝格格不入的站在那里发呆,对台上已换了歌手这事都浑然不觉。

待她从走神中回到现实,看着台上的那个女人,“这谁?”她下意识的问朋友。

“一个小众乐队的歌手,叫什么来着……念……念什么吧。”朋友答得很敷衍。

莫筝哦了一声,像是突然想起什么,“那怎么就她一个人?”

“原来是一个乐队的,不过不知道为什么解散了,我买票的时候上面还报着她乐队的名字呢。”

“那这不就是欺骗观众吗?买的时候说是乐队,来了以后发现就一个歌手。”

朋友好笑的看她,“莫筝,你干嘛这么激动啊,反正不过是个不入流的小歌手而已,她那乐队也就唱唱地下。”

“她不是摇滚吗?”莫筝疑惑的看她。

“是摇滚,我看不上她的而已,三流。”朋友讥笑着说。

莫筝张了张嘴,还想说点什么,朋友已然闭了嘴打开手机刷社交软件。

她还是闭口不提未说出口的话。

闲的发慌,莫筝了然无趣的抬头看那女歌手唱歌。

一开口,惊为天人。

莫筝第一次听到这样干净的嗓音,用来唱摇滚,着实可惜了点吧。

或者说,有点不搭调,和摇滚不搭调。

她看着台上的那个人,浓妆艳抹,耳垂上挂着硕大无比的耳环,一头长发全部被编了小辫,黑色眼线厚重,倒衬得那张脸越发白皙了。

她没听过这歌,那个年代也没有摇一摇搜歌功能,她只能用心的记住这个旋律和这个声音。

猝不及防的想起,可以录音。

她打开手机,开启录音功能,让她着迷的音乐和现场嘈杂的噪音一同被录入麦克风,此后这半段歌曲被她反复播放,陪她度过每一个失意的夜晚。

现在莫筝又打开了这段音乐,这段音乐一直死死地跟着她的每一支手机,每一支。

她插上耳机,继续回忆。

听完这首歌后,无论是朋友还是莫筝都有了离场的意思,也就顺势一道去了餐厅吃饭。

“刚才那个歌手的乐队,叫什么?”莫筝随意的问起,没有任何刻意的痕迹。

朋友耸耸肩,“忘了,我帮你查查。”

“嗯。”

一时无言,朋友拿着手机探索起来,半晌,一只手递过来一支白色手机,泛着亮光的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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