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章 恶趣味(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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弩支城,毗邻图伦碛,且末河没有断流的时候,这里同样一片盎然生机。

只是此刻,戈壁滩上传来的沙沙声,使得这个大漠小城,显得极为脆弱。随时会被可怕的力量撕碎,然后毁于一旦。

“将军!”

吭哧!吭哧……

此起彼伏的战马响鼻声,烦躁的公马在那里刨着马蹄。杂胡联军的战马,已经废了四千多匹,它们用不起马蹄。

嗒嗒嗒……

一头巨大的金山追风,它没有长安达官贵人喜爱的金红毛色,也没有“乌云踢锥”的深沉厚重,它很暴躁,和它的脾气一样,它的毛色极为杂乱。甚至没办法说它是青色还是玄色。

暴躁脾气的马儿,是不能做战马的,但此刻,军阵的气氛,就像是这头巨大金山追风一样,无比的暴躁……

“鲜卑杂种还不投降?”

金属面罩下面,沉闷的声音让人觉得这就像是尖锐的指甲,在木板上用力划过,毛骨悚然,背皮发麻。

“伏允就在城中!”

安西里兴奋极了,人到中年,除了首倡反突厥之外,没想到还能有这样建功立业的机会。

而且还是和自己的儿子一起,真是印证了唐朝的“上阵父子兵”一说。

“事不过三。”

那沙哑沉闷,带着毛刺的声音又冒了出来,“某派了三个使者,让伏允自杀保全部下。这是某的恻隐之心,伏允他不接受……”

“将军!”

“将军!”

“将军!”

……

接二连三的呼喊声,踊跃的锐士在那里焦躁地控制着胯下同样焦躁的战马。飞扬的尘土,炽烈的骄阳,这原本应该抽空战士最后的一点力气,让人懒洋洋地躺下去休息。

可是……

“阿史那尽忠愿为将军先登死士!不登城头,死不旋踵!”

“契苾全忠愿和鲜卑狗决一死战!”

“慕容归愿为陷阵先锋!”

咆哮声一刹那炸裂,很快就有大量的精骑来回跑动,这些杂胡联军的头目,纷纷叫嚣着要冲上城楼,立下首功!

嗤……

程处弼解下水囊,将清水倒了出来,倒在了地上的石头上。炽烈的天气,竟然发出了炙烤的声音,冒出了一阵微弱的水汽。

啪。

随手将水囊扔在了地上,程处弼将面罩拉起,抬头看了看天空中巨大的火球,然后咧嘴露出了残忍的笑容:“午时已到。”

呜呜呜呜呜呜……

牛角已经吹响,狭窄的弩支城,根本不会给伏允逃窜的机会。他只要逃,就一定死,死守弩支城,还有机会;弃守弩支城,绝无机会。

咚!咚!咚……

擂鼓,牛皮大鼓震天响,太阳这个巨大的火球,炙烤着双方。然而程处弼却咧嘴露出了许久没有清洗过的黄牙,像是玩弄着什么,用粗哑干涸的嗓音,对蠢蠢欲动的安菩说道:“安大郎,兄长和某说过一件事。”

“甚么?”

程处弼嘿嘿一笑:“在长安时,我等与柴令武蹴鞠,兄长时常挑坐南向北的场地……”

看着脚下向北的影子,一向以愚示人的程三郎,一脸的狡黠,宛若一头独狼,饿了的独狼。

“举盾——”

砰!砰!砰!

墙壁一般的竖盾迅速举起,身高体壮的关中巨汉浑身赤膊,不着片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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