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三爷的智慧(此为缺少章节)(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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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的时候,王屯屯便是踩着夜明珠聚集起来的白色光线徐行而至的,在黑暗的地下,这光线对于王屯屯来说,委实太过明亮了些。

但等王屯屯转入石门,那光在一扇门的距离里徒然炽热躁动起来。巨大的光柱在极短的时间里拥挤入人的眼帘,让他有了一种从黑暗骤然进入光明的错觉。

王屯屯的眼神恍惚,随即视线在一秒钟的时间里模糊,他看见无数五颜六色的光在空中飘浮着,慢慢充盈了视野。

随即有人轻轻拍了手掌,那光芒柔和下来,王屯屯的眼睑被光线刺激而分泌了一层薄薄的泪膜。他顺势揉了揉眼睛,刚刚有些恢复视力,一股异常浓郁的香气便如同实质一样冲击过来。

那香味浓稠而内敛,美味至极,混合着果蔬和肉品的馨香,有些像是刚沐浴不久女体的气息。但相比起来,前者更加悠远醇香。

正当这些乱七八糟的想法不由分说的挤入王屯屯大脑的时候,他的视线也逐渐清晰起来。

等眼眶里纷乱的光线沉淀,他迅速扫了一眼周围的环境,无数杂乱的信息通过瞳孔随即汇集而来……

那之前发光的是石壁和石顶镶嵌着的夜明珠之类的光体,它们被编排成复杂又精美的形状在视线所及的平面内蜿蜒着。石头的墙壁和石顶镶嵌着吊顶和彩色的宝石,它们在夜明珠的光线里闪闪发光,折射出五彩的光华。

而空中和石顶上甚至漂浮着一些彩色气球和白色羽毛之类的物体,它们的数目并不算多,但俱都晶莹剔透、美轮美奂,为整体的氛围平添了一些闲适优雅。

王屯屯的目光继续流转,他的视线抚摸过许多东西,柔软的光华分外知趣的随着他的眼神变化流转。猛然之间,他看到了一个人……

那是一个穿着得体优雅的孩子,他长相甜美可爱,脸盘稚嫩,皮肤由于年幼而干净白皙。这人坐在一个巨大的褐色实木椅子上,半靠在椅背上,稍显慵懒。他一只手扶着额头,饶有兴趣的看过来。

这人,似乎有些眼熟呢。

“欢迎、欢迎,……哦,三爷。”

隔着长长的餐桌,格里菲斯弯着眉眼开心的笑了一下。他仅仅坐在那里,便有着无与伦比的存在感,就仿佛天生的核心或者王者一般吸引着所有的事物向他聚拢着。

格里菲斯显然是认识王屯屯的。不过,遗憾的是这个时候,对方还未能认出他来。

格里菲斯如今的形象和平日里相差巨大,生活里的大多数时间,格里菲斯或者说吉阿满在刻意降低着自身的存在感——关于这一点,其实有个秘诀,那就是装疯卖傻少说话。

王屯屯未能将格里菲斯和平日里呆呆傻傻的吉阿满联系起来,事实上,由于那餐桌太过巨大,他才刚刚被格里菲斯显赫的存在感夺取了视野,以至于眼睛刻意忽略了那份巨大,直到现在,方才正视起来。

那是一个长方形的桌子,在长度方向上,大概延伸了七八米的样子。它被摆放在格里菲斯的身前,几乎和他座下宽大的椅翼连成一线,正舒展着,延伸过半个石室的宽度,铺陈在王屯屯的面前。

桌子上面陈列着五颜六色的瓷器、砂锅、碗筷,它们正被盛放了鲜美的菜肴、汤品,隔着毛茸茸的空气,散发出热气腾腾的香味。

之前,王屯屯初入石室所闻到的香气便是出自于此处。

而他们这些人自从沙镇里出来,众志成城的要拿梁国的归案的时候,便是时刻在奔波着的。

后来,天逢降雨,众人担忧着梁国的行踪,所以没人敢于升起烟火做饭。这样一路走下来,关于口腹方面的享受自然是差的,甚至于刚刚王屯屯守在洞口有一两个小时的时间,那天下着雨,着实让他感觉饥饿起来。

进入洞穴之后,岩石间扩散的温度让他冰冷的躯干稍稍回转了一些,但长途跋涉的疲惫和长时间饮食的粗糙反而让他更加思念起他在王家做少爷时候的锦衣玉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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