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九章 遇故人(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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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眉吐气是什么感觉?

绝处逢生是什么感觉?

叶泉本来都被钉在了耻辱架上,被判了死刑。可就因为庞家来提亲,一下子就像是得了免死金牌——

那些非议声纷纷如尘埃落定,悄无声息的被藏在了幽暗阴森的角落。

“百足之虫,死而不僵。”

听到这个消息,秦骁幽沉的目光中倏然掠过一抹冷笑,淡道。

“什么虫?什么死?”

温连鼻青脸肿,嚼着苹果,疑惑的问他。

“没什么,思想政治课上完了?拉练完成了?没事尽往我这跑干什么?”

覆掌,消除了电脑上才收到的消息,秦骁面容沉静似水。

“少校同志,提到这儿,我就得和你好好说道说道!我都被你揍成这样,还不兴我放个假什么的!?”

唬着张娃娃脸,温连可不服气了。

“少来,我哪一拳打得你不能正常训练了?不知道军方的训练,是只要死不了,该怎么训练依旧怎么训练!”

“呃,我重伤啊——”

两只手摸了摸全身上下,温连皱着鼻子,理直气壮的叫苦,摸了半天,却发现……嗳,好像真没伤的不能动弹的感觉。

秦少校真是个狠人!

招招打的他肉疼,看着伤得蛮厉害的,却一点都没伤到骨头。

可真要说没事……

艾玛。

他的肉一直在叫疼!

嘴角翘着一分沉静如水的笑意,秦骁摸着拳头,冷笑,“哪里重伤?”

“没……没有……”吞了吞口水,尴尬的傻笑,温连的智商破天荒的上线了,知道自己惹麻烦了。

“没有还不滚!”眼神阴测测,充满警告意味的盯着某个目光总往小叶身上转悠的大男孩,秦骁的口气还是平静的。

可越平静,越是有鬼啊!

妈妈呀,地球好危险,我要回家……温连狼狈泪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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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此同时,北京时间上午十点整。

S酒店,大堂经理小爱——踩着恨天高的黑色小高跟,理了理崭新的小领带,红光满面的教育着手底下这一溜儿水灵漂亮的小姑娘,意气风发。

“姑娘们,胸挺起来,肚子吸进去,不要撅屁股。我和你们说了多少次,做迎宾小姐也是个技术活。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今天你认真对待你的工作,明天工作给你一份意想不到的回报!”

“小爱姐,还有多久?”

“小爱姐,我腿肚子都酸了……”

“小爱姐,当迎宾小姐有什么前途啊,你总爱给我们画大饼。”

话音没落,就被一肘子撞胳膊上了,被叫做“小爱姐”的大堂经理俏脸生寒,可严肃了。

“你这么没远见,回头我都不好意思说你是我们部门的!”

“呜呜呜……”

倒霉催的小姑娘笑的比哭还难看,摇摇晃晃的顶着头顶上的字典,好想哭。

做了一个“向前进”的革命造型,大堂经理可严肃了。

“迎宾是个了不起的事。代表着我们酒店的第一门面。客人们进门以后看见的不是罗马灯的光辉熠熠,不是天花板的一尘不染,不是地板的水润如金,而是你们迎宾小姐们春风化雪的笑容。

你们知道这有多重要吗?

从广义上来说,你们就是我们酒店的金字招牌,和酒店的业绩息息相关……从狭义上来说,万一哪个客人眼瘸了,爱上你这露出六颗牙齿的微笑,没准就把你们爱的死去活来——

平步青云四个字怎么写知不知道?

一步登天这个成语怎么用懂不懂……”

狂风骤雨一顿说辞下来,砸的人脑门生疼生疼的。

其中就有人说了:“这种眼瘸的客人,一万个里面也不会有一个吧。”

“哎,你这孩子怎么这么不听话,非得让我上杀手锏对不对。我可是和你们说,如今要嫁入权门,做权门少奶奶的叶泉,可是在我们S酒店做过迎宾小姐的!她和她老公就是在这里一见钟情……”

连个磕巴也不打的在这儿吹牛,不愧是口灿莲花的大堂经理。

乍听着有人把叶泉和庞柳的姻缘挂这“迎宾”这一栏里,旁边坐着的小叶正喝了一口水,险些喷了出来。

咳咳。

这好像……不是这个样子的吧。

她忍不住的咳了起来。可还来不及再咳几下,一道警告意味十足的目光已经杀气腾腾的扫了过来。

“小爱姐,你是说,夜店女王叶泉,是在这里和太子爷认识的?”

她知道大堂经理在胡诌没用啊。

可是居然有人信。

当即,就有几个小姑娘两眼放出贼亮贼亮的光芒,满脸期待的看着这位满口跑火车的大堂经理。

“没错!现在你们还觉得苦吗?”

“不苦。”中气十足的回答着,小姑娘们的斗志全部被激发出来了。

“现在你们还觉得累吗?”

“不累!”

依然是那么中气十足的回答。

一个个水灵漂亮的丫头们啊,被忽悠的铭感五内,连头顶压的脑袋都变平了的大厚字典也像没重量似的。

远远的,还能听见大家互相鼓励着:“争做好迎宾,早日嫁权门。”

……

“噗,夏小爱,你的洗脑能不能再离奇一点。叶泉嫁入权门,这话你也好拿来吓忽悠人?”

啼笑皆非的看着夏小爱,在她练完“兵”之后,小叶忍不住吐槽。

“管理员工有那么多种精神胜利法,她们缺哪一种精神鼓舞,我就下猛料!”

“你不怕叶泉知道你说她当过迎宾小姐,她来找你拼命啊?”

“哎哟,我的姐姐哎,我夏小爱要是那么玩不起的人,早就包裹款款回家种田了……哪还能在四九城风生水起。”

“……”

这倒也是。

小叶竟无从反驳。

坐在小叶对面的夏小爱,年约二十来岁,是一个有着细细柳叶眉,狭长丹凤眼的古典女孩儿。若看容貌,你很难相信如此精致容貌的女孩儿,竟是从草窝中飞出的金凤凰。

十年前。

十五岁的夏小爱孤身北飘。

遇见过骗子,遭逢过流氓,险些稀里糊涂死在了没人的暗巷之中,也差点被人贩子拐卖到深山老林。

运气好的时候,在夜总会被有钱的大老板包养,住的是别墅,出门有豪车,吃过山珍海味。

运气差的时候,被人打得遍体鳞伤,只能和流浪猫抢食。

“最差的事儿,老娘都遇见过了,还怕什么呢?”

人活着是一口气。用这句话来形容夏小爱,是再贴切不过的。在上辈子,小叶很难想象夏小爱的生活。在她看来,一个女人若是落魄到必须出卖自己的身体,那真的是比死还难过。

她无法想象夏小爱的生活。

只知道……那是一片绝望不见明天的黑暗,是自己这辈子不想沾染上的阴影。

哪怕。

在自己落魄的时候,夏小爱对自己伸出过援手,曾经想要救过自己——可小叶骨子里的骄傲,依旧是无法容许自己接受这样的施舍。

可重生以后……

她记得最清楚的不是叶泉,不是庞柳,不是岳南又或者岳沉星……

那些金光灿灿,似占尽了人间光明的上帝宠儿,在她的记忆里,都像是薄脆的纸张一般,只有好或坏的区别。

唯独夏小爱,是把人生融入了骨血中。

她总也忘不了自己拒绝夏小爱的“施舍”时,这个被自己视为陌路人的女孩甩了自己一巴掌,冷笑道:

“叶春闲,你特么还是被你老子惯坏了。活都活不下去的时候,自尊有什么用?你觉得我脏,我给你的这些钱,是用我的身体换来的,你不想用。可我特么就算用身体换了这些东西,我伤害过谁?”

那日滂沱的大雨淋在身上,夏小爱浑身都被雨水打湿了,拽着她的衣领起来的时候,眼中射出了孤狼似的凶狠光亮。

雨水滴滴答答的从她的眉睫流淌而下,狠戾的不可思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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