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1 / 2)
离开香港之前欧韵致就已经敏锐地发觉了自己的身体变化。
初始的惊骇过去以后,她几乎没有任何犹豫,立即就打电话至航空公司预订航班,并火速打包行李回到了北京。
下意识的,她并不想让欧峥嵘和翟九重知道这件事情,尤其是翟九重。
羞愧当然是一方面原因。她相信无论多么开明的父母都无法坦然接受自己的女儿未婚先孕的事实——只是,如果她的父母知道那个令她受孕的“奸夫”竟是同翟家门当户对的周大少爷,那自又另当别论了!
做了二十几年的母女,欧韵致自百分之百地相信欧峥嵘爱她的拳拳之心,也相信无论她作何决定欧峥嵘都会百分之百的支持。但,翟九重就不好说了。
这年头,豪门望族的大家长为了家族利益抑或一己之私牺牲掉自己儿女终身幸福的绝不在少数,远的不说,谭明朗就是一个例子。更何况,认真说起来她与周世礼并非迫于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而是你情我愿、一拍即合的。现在不小心闹出了人命,若是翟九重有心想与周家结盟或是联姻的话,根本是顺理成章的事情,想必周永祥也会十分的喜闻乐见。
她根本就连“反对”两个字都没有底气说出口。
且不谈爱或不爱这回事了,欧韵致小姐二十几年的人生历来步步为营,暂无结婚这项计划,更别提生孩子了。
要她为了一个孩子,将自己变成胸部下垂腰圆肚挺脸上长斑的黄脸婆,天,她想一想就汗毛耸立!
几乎是在得知自己怀孕的同一时刻,欧韵致就已在心里做出了决定——她是绝不会要这个孩子的。
虽然世人常说母爱是一种天性,但欧韵致觉得事实并非如此。在她看来,所谓的母爱,也是需经历十月怀胎和难以想象的分娩之痛,继而在把屎把尿的养儿育女过程中形成的。这世上哪里有什么无缘无故的爱?大多时候我们之所以会爱一个人,通常都是为着曾经付出的缘故。而这世上的绝大部分女人之所以会选择不惜牺牲身材和青春为男人生儿育女,一方面大概是出于高尚的传承子嗣的责任感,一方面大概是因为真的爱。
可惜了,欧韵致小姐一方面目前道德觉悟还够不上崇高,一方面尚未遇到自己心爱之人,自然也就没有为任何人作牺牲的必要了。
至于肚子里的孩子……呵,从科学的角度上来讲,它目前甚至都不能被称作“孩子”,而应当被称作“胚胎”的。
老实讲,在作出决定的一刹那,欧韵致并没有感到怎样难过,充其量,只是懊悔自己当初的大意和草率而已——对,她还是太草率了,忘了男女身体构造之不同,女人到底是不同于男人的,多一个子宫就多一项承担风险的机会。
说起来,她其实真是一个怕痛怕到要死的人,一点点小伤都足够致她“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更何况是活生生地从身体里剥离一团血肉?!
虽说在内地医学界出道的时间并不长,但,欧韵致的名头却十足十的响,因此要找一间足够私密的医院来做这个手术,对她来说并不是件十分容易的事情。
她不欲任何人知道这件事情。
选来选去才选中了位于近郊的这家私人诊所。远离闹市,山清水秀,最重要的是,这里拥有一流的妇科医生,还有,他们有严格的制度,严格保守客人的*。
不过,尽管如此,当欧韵致遵循医令掀起上衣躺到检查床上的时候,仍然紧张得手心冒汗。
她从很小的时候起就很懂得计划自己的生活,每一天,每一月,每一年,绝少行差踏错。只因她老早就已知道了自己与别的孩子有什么不同。她知道自己必须不断努力才能获得父亲的青眼,才能够向世人证明,即便只是个不可见人的私生女,她也能照样能活得精彩。
从小到大,她几乎从未让翟九重和欧峥嵘为她操心过,因她的坚强争气早已成了习惯。
学医是她自己深思熟虑后的选择,没有任何人干涉。她觉得自己仿佛生来就应该干这一行一般,对手术刀及福尔马林的气味完全没有畏惧感。但,欧韵致此刻在想,那大约是彼时她为刀俎人为鱼肉的原因。
护士将涂满耦合剂的检查仪器紧紧地贴在她的小腹上,那耦合剂黏黏的,又凉,又腻,如厚重的鼻涕一般,随冰冷的探头被慢慢地涂抹至自己腹部的每一处肌肤上,那种感觉……天,让一个有洁癖的医生躺在床上接受这种检查,真是一种折磨。
欧韵致突然间想起有一次她到妇产科去,正看到一名产妇被护士从待产室半扶半抱出来,弄进产室去,那产妇的狼狈模样,她至今还记得:她光着下半身,被阵痛折磨得连一丝尊严都不要了,就那么在众目睽睽之下一步一步地挪到产室里,而那围观的人群里甚至还有其他产妇的男性家属……
女人生孩子,舍弃得岂止是青春美丽的身体?有时候,更是精神和尊严上的一重磨难。她想到此,就觉得毛骨悚然!
真的,她活到这么大,连一分一秒钟都没有想过,要经历如此深重的磨难为哪个男人生个孩子。
仿佛似过了几个世纪,那紧紧贴在她腹部的器械终于被移开了,欧韵致甚至没有去看电脑屏幕,她长出了一口气,坐起来,用湿巾纸将自己的小腹反反复复地擦得干干净净。
接待她的是个经验丰富的老大夫,五六十岁的年纪,看人的时候笑容和蔼。她看着欧韵致在自己身边坐下,问道:“怀孕七周了,准备要吗?”
欧韵致摇了摇头。
态度没有一丝犹豫。
那老医生似乎早已料到她会给出这样的答案,但神色间却仍显出了一丝冷峻,她微有些痛心地摇了摇头,一双浑浊的老眼仿佛是要透过厚厚的老花镜将她给彻底看个清楚……
有什么可叹的呢?欧韵致心想,时至今日,她都没有去责怪任何人,可是他们反倒谴责起她的冷血无情来!
自小到大,她就自负是个坦坦荡荡、勇于担责的大女子。对于这桩意外的始作俑者,她自然是恨得咬牙的。但,也只是咬牙而已。更多时候她只怪自己,是她自己太鲁莽而草率了,如今才会自食恶果。她都已经准备打掉牙齿和血吞了,难道这还不够?
不过,实质上她也并不恨周世礼,毕竟,爱都没有爱过,又哪里来的恨呢?
那头发花白的老医生右手执笔,左手压在办公桌上,一面飞快地写着病历一面告诉她决定:“回去好好休息几天,把身体养好,下周三过来手术。”
欧韵致张了张嘴。
有心问:“可否替我安排明天?”又自觉已经讨了人嫌,还是不要再惹人生厌的好。
她收拾好病历走了出去。
上了车,还未来得及喘上一口气,谁知包里的手机就响了起来。欧韵致掏出来一看,哼,前后不过半个钟头,居然就有十几个未接来电,她目光向下,意外地发现这十几通电话居然都是周大少打来的!唉,她心里叹了一声,周世礼啊周世礼,她现在只要一想到这位大少爷就觉得浑身无力,连骂人的劲头都提不起,她想也不想就将手里的电话给掐断了。
车子驶入高速,很快的,刺耳的铃声就又响起来,她被吵得心烦,毫不犹豫地伸手摸过来,摁下了关机键。
天色全黑的时候才得以回到家中。欧韵致进了门,只觉得饥肠辘辘的,可又没有什么胃口,她懒得再叫外卖了,便胡乱吞了几口白吐司,然后躺在沙发上,闭目养神。不知不觉竟睡着了,朦朦胧胧间似听见家中门铃声响,她迷糊了一会儿,才跳起来,跑下楼去打开门。
只见周世礼神色略有些狼狈地站在她的家门口。
欧韵致心里哀嚎了一声。天,周世礼啊周世礼,不会又是来找她吵架的吧?她想她不过只偶尔犯了一次错而已,何况都已经自认倒霉,这些人究竟是怎么了,非要一而再再而三地跑来,耳提面命她犯的错?
她几乎是怒目相视了,瞪着他:“你怎么又来了?”
周世礼的一双眼红红的,模样微微有些狼狈,几乎是咬牙切齿地盯着她问:“刚刚你跑到哪儿去了?为什么不接我电话?”话未说完,自己已从缝隙里溜进来,脚步飞快,径自冲上楼去。
欧韵致一见,只气得声音都不稳了:“我去哪里关你什么事?谁让你进我家门的?”怒冲冲地跟在他身后,厉声谴责。
“我找了你一下午!”周世礼突然间收住脚,回过头来,站在楼梯口打量着她问:“我打电话到你的办公室去,是你的学生接的,她说你不舒服休病假了,那么现在呢?我问你,你现在身体怎么样了?”
欧韵致怔了怔。
却很快干脆地回答:“我很好,”她说,“不劳你操心!”
那楼上的沙发上还躺着她刚刚出去时背的包包,一只鳄鱼皮的铂金包。他好看的嘴角绷得紧紧的,目光在室内扫了一圈,忽然间就大步跨上前去,一把将那铂金包捞在了手里。
那里头还放着她的病历和诊断书。欧韵致立即就飞扑上去,想要夺回来,可是已经晚了。周世礼手长脚长,一手将她轻轻往后一挡,一手就将那堆纸抄在手里,细细的,一个字一个字看得极仔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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