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章 不如人(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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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婆子们拿花出去,琳琅也打个哈欠:“我回去歇息,你也不要总是绣花,我让王二媳妇煲了冰糖雪蛤膏子,一会儿给三婶和你送过来。”

玲珑答应着,注意力却依然在屏风上,琳琅摇摇头,这个小堂妹做事情这么专注,倒像极了三叔,可惜父女缘浅。

琳琅走了不久,王二媳妇便送来了冰糖雪蛤膏子,玲珑和杏雨给母亲端过去时,冯氏正在睡着,玲珑不想打扰她,就让杏雨把雪蛤膏子收起来。

此时是午后,天气渐渐热起来,玲珑不想再绣花了,她换上箭袖,从庄子后门出去,又上山了。

这次她没有再去那处有泉水的地方,免得再遇到顾锦之那个神经病。她只想去雾亭,她喜欢看那片白雾蒸腾的山谷。

虽是夏日,可山上要比山下凉快许多,玲珑一路跑到雾亭,竟然没有出汗。她估摸着这次比上次用的时间更短了。年纪小就是有好处,前世的技艺和体能恢复得也很快,她记忆中,上一世她十二岁时,轻身功夫远不如现在。可惜想要达到前世临死前的水准,还差得太远。

她从身上取出水袋子,坐到雾亭里,一边喝水一边赏雾。

常栖在这里的山鸟倒似是认识她了,不似上次的惊慌飞去,反而落在飞檐上轻声啼叫。玲珑觉得有趣,抬起头想要逗逗它们,却见雾亭上面多了两个字——露霭。

笔迹苍劲挺拔,又如蛟龙出海,和那两句诗词的笔迹相同,显然出自一人之手。

玲珑坐的这处正是雾亭背面,也就是临着山谷的位置,雾亭建在山崖上,远远望去凌空而建。胆子小的也只是站在雾亭里面远眺风景,玲珑胆子大,又想看下面的山谷,这才坐到边缘之处。

上次她便是在这里看到那两句李贺的诗句,当时并没有多想,可这次看到诗句上面多出一条横批,这才想到,那位在此处写字的人不但胆子大,很有可能还有轻功。

单是那两句诗倒也罢了,成年男人也能写上去,可这横批却是在飞檐下面,这个位置想架梯子很难,而且还很危险。

要想在上面写字,除非是写字的人飞身上去,用最快的速度写完再落下来。

她是学过轻功的,但她的轻功师承自现代的秦玛丽,她能奔跑如脱兔,也能飞檐走壁,但像这样仅凭一口丹田之气立在空中写字,不但她做不到,就是她的师傅秦玛丽双腿不残,也无法做到。这样的功夫,玲珑一向认为都是武侠小说和电影里杜撰出来的。

莫非在古代真有这样的功夫,只是年代久远到了她那一世已经失传了?

玲珑来了兴趣,她放下水袋子,凝神提气,纵身向上跃去……

可惜她连跃十几次,虽然能摸到那两个字的位置,但却无法停留,到后来,她索性跃到雾亭顶上,坐在飞檐上面,两条小腿耷拉着,看着脚上那双粉缎子绣碎花的绣鞋直叹气。

但凡是练武的人遇到这种事都会有这样的无奈,那就是四个字——技不如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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