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五十三章 十八年前,救她的兵哥哥原来是他(1 / 2)
“吧嗒”一声,庄若晴动作僵硬,右手的筷子掉到桌子上。
“晴晴,你怎么了?”
“没事。”
莫思冕讨好地帮忙捡起,用嘴巴从上到下舔了舔,“这下干净了,能用。”
庄若晴:“呃……”
莫晋亨嫌弃地别过头,让云姨又拿了一双,递了过去。
目光从筷子移到对方的脸上,庄若晴痴痴地看着这个男人,他的眉眼竟有种恍如隔世的相识感。
莫晋亨也救过一个与自己那时年龄相仿的小姑娘,天底下还有这样巧合的事?
酒过三巡菜过五味,王政委的话似乎更多了些,“莫首长,说到晋亨的事,我一直很好奇,当年您为什么非让他退役不可?”
莫振华面色愈加深沉,眉间“川”字更深。
关于这件事,庄若晴是知道原因的,那次在云端咖啡厅,楚源曾经说过:身为特种王牌的莫晋亨,因为前妻偷.情,而残忍地挑断了奸.夫的脚筋,还将那个男人的要害踢成重伤,这事后来闹到部队高层,他其实是被开除的,只是事情被莫振华用权利压了下来,外人并不知道。
李奶奶注意到莫振华变幻莫测的脸色,咳嗽一声,“老王,都多少年的陈芝麻烂谷子了,还提这些做什么?”
庄若晴脑子很乱,她试探着问:“王政委,您能讲讲晋亨当年的事吗?”
莫晋亨暗暗挑起眉峰,他们认识到现在,几月有余,她还是第一次叫自己“晋亨”。
老奸巨猾的莫二爷深信,这小妮子不会突然转性,除非有特殊的缘由。
“晋亨十七八岁的时候,是军区大院里有名的孩子王,跟在他屁股后面的臭小子一堆一堆的,全听他指挥。”王政委喝多几杯,嘴也没个把门的,笑眯眯地说:“还有,晋亨从小就长得帅气,很招女孩喜欢,光我就知道部队不少老人家的孙女都对他有意思,巴不得嫁进莫家,给二老当媳妇,庄丫头,你中彩票了,珍惜啊!”
庄若晴干笑了一下,又说:“我从小就很喜欢军人,王政委,我想听他在部队救人的事迹。”
她的确想知道莫晋亨年轻的事,但却是在部队的事,没想到王政委扯东扯西,竟说些没用的话来夸奖姓莫的人。
“哦,那次是第二炮兵某旅200余名官兵,在执行某新型导弹的试验任务,途径市郊的一条小路,前方突然发生交通事故,一个小姑娘被车撞倒,肇事人已经逃逸,”王政委以为女孩都有英雄情结,又奉承起来,“晋亨从军车上跳下去,上前询问,得知情况便打算送那个小姑娘就诊。但她浑身都是血,出租车不肯拉,部队的车又急着执行任务不能耽搁,晋亨就背着她走了两里路,才把人送去医院,他不但垫付了所有费用,还输了400CC的血……”
庄若晴望着对面眉眼清冷的男人,眼神有些发呆,“你,你是A型血吗?”
“你怎么知道?”莫晋亨蓦然回望。
又是“吧嗒”一声,庄若晴意识一片空白,筷子砸到地上。
她的耳边,王政委还在喋喋不休地讲述,“后来,那个小姑娘伤好了,就给晋亨邮了很多封感谢信,人家还亲自前往部队,献上锦旗,我记得那上面写着:敬最可爱的人……”
找了这么长时间,庄若晴从没想到,十八年前,救过自己的兵哥哥原来是莫晋亨!
回忆如白驹过隙,往事历历在目。
庄若晴一辈子也不会忘了那个大哥哥,他把自己扛着肩上,一边跑还一边气喘吁吁地说:“马上就到了,你要挺住。”
虽然只是普通,甚至没有感情的话,却在小姑娘的心中种下爱的萌芽,以至于她在病床上睁开眼睛之后,没有在意自己的身体,问的第一句话却是:“救我的大哥哥在哪里?”
得知兵哥哥做了好事不留名,已经不声不响地离开了,小庄若晴的心一片失落。那时,她才六岁,或许是家境不好,难免有些早熟。
她向医院的护士打听,知道兵哥哥把自己送来后又急着执行任务去了,她又听那些发花痴的女人们说,附近正好有第二炮兵某旅在执行任务,就此猜测出他所在部队的番号。
她给他写信,不,确切地讲算是比较含蓄的情书,间接表示自己喜欢他,愿意以身相许。想想都好笑,她刚上学,字都写不全,有些生僻的还是用拼音代替的。
然而,这些信却如石沉大海,没有回音,不久之后,更是被邮局原封不动地退回来,理由:查无此人。
从某种意思上讲,莫晋亨是庄若晴的初恋,就是暗恋的对象。
小小的庄若晴没有死心,直觉告诉她,兵哥哥就在那里。于是,她想方设法去找他,由头就是送锦旗。
为了那面锦旗,她费了不少心思,当时,最流行的莫过于什么“人民英雄,见义勇为”、“雪中送炭、冬里暖阳”或者“军爱民,民拥军,军民鱼水情谊深”等等诸如此类的老套内容。
庄若晴想送给他与众不同的一面,既能表达自己的心意又不会被其他人发现。
最后,她选中了“最可爱的人”,看着那烫金边的红色绒布,她想等自己长大了,那个“可”字是不是就能去掉了?
可惜,一切并不如自己想象,她找到部队,得到一个好消息和一个坏消息。
好消息:部队的人承认,救了她的人确实在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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