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二章 大获全胜(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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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架f-22被j-20斩落马下,攻击kj-2000的-120d全部落空,第二轮空战以日本空中自卫队大败告终。

从战术层面上看,这场空战算得上是现代制空作战的典范。

虽然日本空中自卫队大败亏输,但是采用了正确的战术思想,即重点打击敌方的指挥与情报系统。

导致战败的主要原因不是战术思想不对,而是兵力结构存在问题。

以当时的情况,如果日击任务的f-2机群,利用f-22夺取局部制空权,同时攻击东海舰队,即便不大可能取得巨大战果,也能迫使中国海空军全线退缩。

当然,这场空战尚不能决定f-22与j-20的优劣。

j-20能取胜,靠的是系统力量,如果没有舰队与预警机提供的战术情报,j-20根本不可能发现f-22。

同样的道理,如果f-22得到了舰队与预警机的支持,肯定不会有如此惨败。

这场空战的经典之处,正是体现出了系统力量在现代制空作战中的重要性,证明先进战斗机并不是夺取制空权的充分保证。

中国空军能够旗开得胜,也与采取了正确战术有关。

在这场战斗中,j-20更像是防空截击机,而不是f-22这样的制空战斗机。

交战过程中,j-20机群兵分两路,四架在八千米高度上、与f-22迎头并进,四架在不到一千米的低空飞行,悄悄逼近f-22机群。发动攻击时,高空的四架j-20率先锁定目标、并且发射了导弹,随后跟进的四架j-20的火控雷达以被动模式工作,为pl-12d提供引导信息。

整个交战过程非常简洁,没有丝毫拖泥带水。

最终,能够一举击落四架f-22,也与中国空军在对空弹药上做出的努力有关。

与美国刚刚列装的-120一样,pl-12d也是双模制导导弹,除了具备主被动雷达制导能力之外,还用有一套完整的红外紫外被动制导系统,能够在攻击隐身目标时获得最大的自导距离。

从某种意义上讲,双模制导已经是视距外空对空导弹的发展趋势。

受弹体大小限制,雷达制导的空对空导弹很难安装大功率雷达,因此在对付隐身目标时的自导距离大大缩短。以pl-12为例,在对付f-22时,以主动模式工作时的最大自导距离仅有两公里,而pl-11的红外紫外导引头对f-22的锁定距离超过五公里,连格斗导弹都比不上。

自导距离缩短,必然使得导弹的命中率大幅度降低。

在第二次朝鲜战争期间,pl-12仅击落了一架f-22,而pl-11至少击落了七架。这个战果也变相说明,针对第三代战斗机开发的中程空对空导弹在对付第四代战斗机时,制导系统存在严重缺陷。

相对而言,第四代战斗机的红外紫外隐身能力远不如雷达隐身能力。

改进中程空对空导弹,得在制导系统上下功夫,采用双模导引头,成为代价最小、见效最快的办法。

攻击第三代战斗机时,pl-12d以雷达制导为主。

攻击第四代战斗机时,pl-12d以红外紫外制导为主。

在出口的pl-12d上,可以根据客户的要求安装某一种导引头,或者由客户根据作战需求临时更换导引头。比如卖给委内瑞拉的pl-12d就能在五分钟内更换导引头。一些重大客户得到特别照顾,采用了与中国空军相似的双模导引头,在空战中由飞行员事先选定导弹的制导模式。比如巴基斯坦获得的就是pl-12d的双模型号。只有中国空军与海航装备了真正意义上的双模pl-12d,即导弹在发射前不需要选定制导模式,而是在交战过程中,根据目标的信号特征自行选择。

没有双模制导的pl-12d,j-20很难在视距外击落f-22。

如果进入到格斗空战阶段,结果肯定不是这个样子了。

以当时的情况,真要与f-22格斗的话,最佳选择不是j-20,而是已经大批量装备海航的j-11。

原因很简单,第一批四十架j-20并不是完备型号。

在开发j-20的时候,最大挑战不是气动外形、也不是隐身技术,而是中国航空业最大的短板:动力系统。

j-20的原形机在二零一一年上天时,使用的还是j-11b的s-10发动机。

虽然在第二次朝鲜战争后,中俄军事合作全面加强,利用先进的-50原形机上的117s发动机,但是这种发动机仍然不是j-20的理想选择,因为j-20是一种比t-50重得多的战斗机,而俄罗斯为t-50开发的新式发动机比117s先进得多。

以j-20的气动外形,要具备与f-22相当的机动性能,至少需要使用最大加力推力达到一百七十五千牛、推重比在九点五以上的发动机,而要超越f-22,至少要获得最大加力推力超过一百八十五千牛、推重比在十一左右的发动机。

中国的航空动力技术,很难在二零二零年之前提供这类发动机。

结果是,已经服役的四十架j-20配备的全是最大加力推力还不到一百五十千牛、推重比仅有八点五的117s发动机。

动力上的缺陷,使得j-20的战斗力并不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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