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8章 青红皂白(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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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阴蚀骨噬魂幡对于陈哲来说已经是最熟悉的法宝之一了,如果有人再使用,他完全可以确定凶手的位置,到时候说不定就能把人抓到了。

可是这几个警察不让自己走。

“我再说一次,我不是嫌犯,你们几个在耽误时间,现在放我出去,我说不定能找出凶手!”陈哲不耐烦的说。

领头的年轻警察不屑的了他一眼:“你以为你是谁?你能抓到罪犯还要我们警察有什么用?给我闭嘴!”

旁边一个警察冷冷的着他,肯定的说:“你不用再隐瞒了,你不是凶手为什么留在杀人现场?”

来这几个警察已经确定陈哲是杀人犯了,蒋小乔终于忍不住了:“他是凶手为什么还要留在杀人现场?你们没脑子?”

蒋小乔这个女人,只有对陈哲的时候才显得比较亲和。在外人面前,她就是高贵、冷艳、妩媚而不可侵犯,是一个高高在上的女王。

同样的话陈哲说未必好使,她说了效果就不一样了。

领头的年轻警察有点迟疑,偷偷的打量了她几眼然后又拿起对讲:“邵队,我们碰到了一个有嫌疑的人。重复:我们到了有嫌疑的人,完毕。”

刚才讲的没听到,这次那个邵队回话了:“先控制,再搜身,你们在哪儿,我马上赶过来!”

“我们在会展中心的观众席这里,完毕。”

那个警察说了一句把对讲放回腰上,冷冷的着陈哲:“老实点,我们要搜你身。”

“你们有什么权力搜身,有搜查证么?”刘雯在旁边问道。

别忘了刘雯和陈哲都是法律本科生,刘雯更是法律系的高材生,相关法律背得烂熟,她当即提出来对方的不合法之处。

那年轻警察瞥了她一眼,轻蔑的说:“我们是警察,现在怀疑他是杀人犯,我说搜身就是搜身。”

可恶!

刘雯涨红了脸:“就算你是警察也没权力这么做,《宪-法》第三十七条明文规定:只有侦查人员可以对犯罪嫌疑人以及可能隐藏罪犯或者犯罪证据的人的身体、物品、住处和其他有关的地方进行搜查。进行搜查,还必须向被搜查人出示搜查证。《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规定: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条规定: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或者非法搜查他人身体的……”

这几个警察一愣,刘雯娓娓道来,显然是懂法律的,而且法律法条背得烂熟,来不是一般的刻苦努力啊!

我靠,陈哲感激的了刘雯一眼。

他不学无术,法律倒是懂,但可没刘雯这样随口就能找出关于搜身的法律法规来,来我国的法律制度还是相当完善的。

“对,把你们几个的搜查证拿出来。”陈哲伸出手来

这领头的年轻警察回头问别的警察:“有这条么?”

他们显然也不知道。

另外两个警察摇了摇头:“不知道,有没有有关系么?”

然后这几个警察好像听到了最好笑的事情,哈哈大笑,眼泪都笑出来了:“你们是不是学法律学糊涂了?那些法律就是放在书上的,没用。我现在是警察,我就是法律,我说搜你就搜你,不用那个什么搜查证。”

说着那个领头的警察用枪指着陈哲,伸手就来摸陈哲的兜……

的确如此,好多法律在实际执行中根本就不可能。

我国是发治社会……这就好像手机能待机00小时一样。

相比来说天朝的立法做得相当不错,一项一项的法规被制定出来,严谨无比,并不比发达国家差,甚至好多都被重复规定了。

不过在执行上,就很难说了。

毕竟发律还是掌握在人的手里,而且是“有些人”的手里。

有些是人为因素,有些真是不可能被执行。

比如不准邢迅逼供:

如果你是一个杀人犯,被抓住了,然后一堆“大盖帽”围着你劝说:“我们的政策你是知道滴,坦白从宽,抗拒从严,你是无法对抗滴……”

承认了就定罪了,不承认还有挣扎的机会啊亲!

如果是你不打你,光是好话劝你,搁到你身上,就算你真的杀人了,你承认你是杀人犯么?

要是不让打的话,真的罪犯都死不认罪的逍遥法外了。

不过实话说,天朝警察关到监狱的,冤枉的机率几乎没有,通常都是罪有应得,新闻上确实有被冤枉的,那是很小很小一部分。

当然在罪犯自己的嘴里,那都是“被冤枉了”。

就好比《肖申克的救赎》里面主角被冤枉进了监狱,里面其他的罪犯都声称自己是冤枉的,主角也说自己是被冤枉的,他是真的被冤枉的,不过没人信。

其实罪犯们心中也明白自己为什么进来,冤枉个鸟啊?自己心里都明白。

大家都是冤枉的嘛,谁不知道谁啊,这就好像大家都很纯洁一样,你要是真纯洁……你怎么可能是纯洁滴?

“你……你们……”刘雯气得脸色煞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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