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章 平蜀点将(2 / 2)
同样是出于汲取“历史教训”的缘故,考虑到后蜀的将校多半都是当年跟随郭崇韬征伐前蜀和跟随孟知祥入蜀的后唐军校,因此身份也就多是北人,难免和中原有些香火之情,是可以争取的。故此郭炜特别赐诏,谕令两路大军不得凌虐俘虏,而西川将校也应早识时务,力争转祸为福——凡是能为大军向导、沿途供应军食、率众归顺、举城来降者,均议优赏。
而在所有的战前准备当中,郭炜尤其在意的就是军纪了,一则历来征蜀的将帅总会出一点问题,难保这一次出征的将领中也会有人产生什么想法,及早以军纪约束对大家都好;二则郭炜记得的“历史教训”之中,同样有因为军纪不整而酿成的严重后果,虽然郭炜按照自己的意思任命了西川行营的主要将领,在将领方面可能会好一点,但他还是生怕骄兵故态复萌。
虽然郭荣、郭炜连续整军,但是也没有做到对禁军完全换血,而这些禁军当年在太原围城和攻伐淮南的时候,可是都曾经发生过劫掠民间的事情。
当然,随着整军的连续进行,这样的事情是越来越少了,可是蜀地的富庶也不是河东与淮南可以比的。蜀地已经数十年没有打仗了,又是物产丰饶之地,几十年积累下来,民间的财富不知道有多少,这些屡胜的骄兵,再被蜀地繁华晃花了眼的话,如果缺乏告诫与震慑,那还真是有可能故态复萌。
故此,郭炜将各部监军召至广政殿,特别强调了监军在执行军纪方面的权威性和军纪的严格性,并且三令五申,行营所至之处,不得焚荡庐舍、殴掠吏民、开丘发坟、剪伐桑柘,违者定以军法从事。
尤其是郭炜还记得,在他所知的那一段历史中,赵匡胤太放纵手下将领和禁军了,因为出兵人数不能太多,两路大军的总兵力根本就比不过蜀国的总兵力,所以为了激励士气,他在战前就声言自己的目的只在于土地,许诺凡是攻下的城寨,官府只封存其中的军器甲仗和粮草,其余钱帛一律分给战士。
这样的许诺,或许本意是很好的,重赏之下必有勇夫嘛,两军相逢勇者胜嘛,如此推理下去,赏得越重就胜得越辉煌嘛,这样就可以迅速地结束战争嘛,然则这个许诺的精神就和严肃军纪完全矛盾了。
重赏并非不可取,但是赏赐必须由上而出,必须是在统一记功之后再由郭炜下令颁发,即便最后从后蜀的府库里面抢来的钱帛都作为赏赐发下去了,最终的结果和事先的许诺并没有什么不同,这种许诺都是非常不明智的。
如果记功、赏赐都统一进行,赏赐在战后颁发,再加上监军严格执法,那么将士们作战时就只需要安心作战,打下来的府库也会配合着接收城市的官员封存,然后就只要待在军营中安心地等待着赏赐就够了。
如果事先就许诺府库中的钱帛一律分下去,那么首先,将士们在作战的时候就会尽想着敌人的府库了,这样固然能够激起非凡的勇气,但是同时也会扰乱了军心,动摇了军纪;其次,因为谁抢了谁得,各支部队之间就不光是在作战中争功了,甚至会不在意作战争功,而是很有可能在战后去直接争抢府库钱帛,这样的话军纪可就彻底没法看了;最后,一旦允许将士们自取赏赐,监军就难以严控其随身物品,那谁还能够保证他们只抢府库而不去抢民财,没有了严格监督就连杀良冒功都能干的军队,还会在乎抢一抢民间?
光是抢府库的话,那还可以说抢的是孟昶,与蜀人无关,只要不引起其他后果,那也就罢了。但是军队要是抢起了蜀地民间,这一乱抢还得了?这样的话,蜀地的民心将如何收拾?
军队不应该是土匪,军功、赏赐和钱财之间可以挂钩,但是必须有组织地进行,有组织地去抢,有组织地去分,而且分多分少得看军功而不是谁抢得多,得由朝廷、皇帝分下去而不是谁抢到谁有。
如果任由军队自己去抢,自己去拿那份赏赐,军队就会变成土匪,而且各支部队之间还会因为分赃不均发生各种矛盾冲突,短期和长期的恶果都是显而易见的。
在短期内,军队成为土匪,从抢府库很自然地就会扩展到抢当地百姓,而荼毒当地百姓必然使得新占领区离心,这种民间的不满如果有心怀不满的降军参与,甚至有因为分赃不均而作乱的本军参与,本来顺顺利利打下来的地盘很有可能就是叛乱蜂起,禁军的很大一部分兵力就会被拖住。
而从长期来看,军队成为土匪,而且抢的是富庶的蜀地,那么从高平之战以后开始的整军之路就可能毁于一旦,军队作战就会不满足于战后基本的***行赏,将来就会发展到开一下弓、发一下铳、挥一下刀矛就要立即见到赏钱,否则就罢工……哦,罢战。
总之,即便郭炜知道有些人喜欢将战争简化为“抢钱、抢粮、抢娘们”,他也不能允许这种简化,或许战功卓著者最终确实是“钱多、粮多、娘们多”,那也必须转好几道手,让郭炜授权来发。
军队的长远建设,远比这场伐蜀之战打得有多快重要得多。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