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深化讨论(1 / 2)
第十章 深化讨论
“其实也不需要增加很多官吏。”值此关键时刻,郭炜当然得出面增强一下正方的气势了,“先帝在时,就已经广派官吏到各地清丈田亩,中原、淮南、秦凤等地的田亩数及其归属早已明确造册,现在朕只需要派员在江南、西蜀、岭南、河东、吴越和闽地根据原先的版籍核查一次即可。至于今后的变动,民间土地买卖是必须到州县上契税的,地权的变动是要重新造册的,平常的州县官吏就足够处理了。”
当然,自从唐朝的杨炎推行两税法之后,国家对土地兼并不再规定限额,在不同程度上控制土地私有的原则变为不干预或少干预的原则,土地买卖完全合法。但是在两税法实行之后,各地实际发生的土地买卖当中,有很多是富人勒逼贫民卖地而不移税,产去税存,无力交纳的贫民最终只有逃亡成为流民,这些贫民和国家都是利益严重受损方,只有依仗地方势力强行买卖土地的富户才是其中的得利者——不过中央朝廷因为财政困难而最终崩溃,这些富户一样是会遭难的,可惜习惯性出卖自家绞索的人看不到那么远。
自郭荣时期开始进行的清丈田亩工作,就是在上百年的因循苟且之后重新核定纳税田亩,对民间资产进行一次不算激烈的洗牌,明确国家税赋的真正承担者。而郭炜现在要做的,就是让这样的税赋明确性得以延续,郭炜没有明说而又能够让大家心照不宣的,自然就是未经缴纳契税的土地买卖不受国家保护,而只要土地买卖经过了官府的造册承认,这些变动是很容易反映到纳税田亩计算当中去的。
当然,因为中唐之后朝廷的行政能力严重下降,在两税法的执行过程当中,长期不调整户等,因而不能贯彻贫富分等负担的原则,大量新起的富户因此而大获其利,而败落的富户也只需要像贫民那样逃亡了事,军阀割据纷争自然就让全国统一的税收制度化为泡影。
对于这个历史遗留问题,郭炜自然也是打算通过这一次的税制改革统一解决掉。
以上的两个问题,恰恰就是王著回避了、吕胤也略过不提的实际问题,郭炜当然也不会去提,像这类得利方都不好意思摆上台面而朝廷也不方便挑破的既存弊病,只要在政策的执行当中解决掉就可以了,大肆宣扬是完全不必的。
得到李昉的支持和皇帝的力挺,王著立刻信心十足地说道:“不错!原有田亩经过一次清丈之后就进入官府版籍,新开垦的土地每五年或者十年再清丈一次,平时的土地买卖自有契税记录,除了清丈时的临时差遣,州县地方并不需要增加什么官吏。最多也就是在户曹增加些算学科出身的吏员,好依据版籍和新税制的税率梯度尽早计算出各户的应纳税额来。”
“正是如此。”李昉轻轻一拍手上的卷宗,“就是民户的租佃、矿产、务工和商贾所得,按照其每户的岁入,以总税额约为岁入的一成作为基准,低于底税所得的免税,高出的部分逐级累进,这一项看似需要增加官吏,不过原先两税法也是要核计户税的,因此这一次需要增加的官吏仍然不多,主要还是和田税一样增加些算学科吏员即可。”
“那还是要增加官吏的嘛,朝廷的俸禄支出还是会增加啊……”
王溥却是在这个时候轻轻地加了一句。
王著很不在意地看了王溥一眼,淡然说道:“那又有什么要紧的?只要陛下着人拟定的税制方案能够得到切实的执行,朝廷的岁入定然会增加,哪里会少了几个新增官吏的俸禄?而且随着今后国内的太平兴盛,商贾繁荣百业兴旺,十一之税的总额必然越来越高,加之农户新辟耕地逐年纳入版籍,这些新增的岁入只会让朝廷更加游刃有余。”
“我也来说两句吧。”一直在静静地旁听加思索的刑部尚书冯瓒,听得殿中议论声鼎沸,终于也耐不住寂寞了,“左仆射和吕学士的担忧不无道理,不过右仆射和李尚书看新税制方案显然更为细致长远。我在蜀地守牧多年,历经梓州、成都府非止一处,颇知其间民情。蜀地虽称富庶,不过长年和平下来,又没有像先帝那样清丈田亩,两税法多年因循下来,其中的弊端已经颇为深重,富者有弥望之田,而贫者无立锥之地,农户沦为佃户、庄客者尚在其次,被积年欠税所迫而流亡落草者甚众,才是莫大的隐忧。”
王溥听了这话就是一惊,连忙转头向冯瓒问道:“在平蜀之后,朝廷不是蠲免了蜀地一至两年的赋税,而且一举免去了历年的积欠么?怎么还会有民户被积年欠税所迫而流亡落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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