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诈尸(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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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还跟我客气什么你,把这杯喝了,来干……”韵黄的灯光下,顾院长举着精致的小酒杯向坐在对面的陈警官晃了一下后,就将杯中的酒一饮而尽,冲透着一股北方男子的酒家豪情。()

陈警官看着顾院长一杯饮尽,憨憨一笑,也端起酒杯喝了起来,不过他没有一口将杯中的酒喝完,而是单单用嘴唇抿了一口就放下了酒杯。

虽然陈警官没将杯里的酒喝完,顾院长却也不见怪,慢慢的坐在凳子上后,提起筷子夹了一口菜放在嘴里慢慢的嚼着,眼神却迷离慌乱,看样子是喝多了,有些醉了。

陈警官看着坐在自己对面的老顾,无奈的笑了笑,似乎在笑老顾的自找苦吃,明明是个不能喝酒的角,却老是学电视上的那些个大侠一样,端起杯子就一口喝干。

更为重要的是,这顿酒还喝得极其怪哉,硬是让陈警官百思不得其解。

按理说,快凌晨3点的这个时间,正常人都应该是在睡觉;不过这老顾却不知怎么滴,本来都已经睡着了的,可能是做了个噩梦被吓醒过来,就直接跑来找陈警官,说是想喝酒要找个酒伴。

陈警官虽然百般不愿,试想谁愿意在熟睡的时候起来跟别人一起喝酒啊,但一听老顾说有个秘密要告诉自己,好奇的陈警官才硬着头皮爬了起来。对于好奇的东西有着必然破解的决心,这是当警察的职业病,老陈也不例外。

说是喝酒,其实也没啥下酒菜。老顾到也算是个好男人,没有在大半夜的吵醒他老婆,自顾自的在厨房里忙活,其实下酒菜没几个,而且全都是昨晚吃剩下的,老顾就那么往微波炉一放就算是好了。接着就拉着陈警官去客厅,还拿出了珍藏多年的好酒来,说是不醉心里不痛快,不舒坦。还说这个秘密必须在喝醉了以后才能说出来。

老陈当了几十年的差,见过的奇事怪事也不少,可不知为啥,明明是一个见惯了大风大浪的人,听到有奇事怪事还是能那么感兴趣。()于是乎他也就只能舍命陪君子,谁让自己心里好奇了。

几杯下肚,老顾也就迷糊起来,说话也有点踉跄,有一句没一句的开始扯着:“老陈,你说咱们认识快三十年了,当初你大学不读非要闹着去当兵,不肯跟我读医科大学,你说你是不是折腾……是不是折腾……”

看着老顾又开始酒后念经,老陈也只能配合的点着头:“是……怪我自己爱折腾……”

“你就是爱折腾,当初跟我一起读大学多好。嘿嘿……不过还亏你小子有见识,跟我合伙开了那家医院……但你说你总弄些个跟你毫无关系的人来咱医院干啥,还不收人家医药费……就算这医院是咱自己开的,也不能这么倒腾啊……难道你想让咱医院关门大吉啊……”这人一旦喝醉的结果,要么就是碎碎念,再严重些就开始发酒疯,最后变成不省人事。现在的老顾进入的就是第一阶段。

老陈就这么任由老顾唠叨着,自己也不去搭理,可老陈心里也寻思着老顾的话。

自己跟老顾是高中同学,认识几十年了,也算得上是老交情。想想有多少人能将彼此的友情持续个三十多年还一如既往的那么好。想到这些,老陈又甚觉欣慰。不过想着想着,老陈脸上有弥漫起一缕哀伤,一些不想去回忆的往事,也不由自主的蹦了出来。

老陈跟学医的老顾认识几十年,当初自己没有读大学选择当兵,回来后就一直在派出所上班。后来在一次执勤时受了重伤不能再剧烈运动,为了身体着想,老陈才主动请求去列车上做乘警。

可谁能想得到,去做乘警明明是想着为了自己的安全让家人不为自己担心,可老天爷却在老陈一次出勤的时候,夺走了他最爱的两个人-妻子和女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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