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三十章 生命在于得瑟(1 / 2)

加入书签

“一份爱能承受,多少的误解。

熬过飘雪的冬天。

一句话能撕裂多深的牵连,变得比陌生人还要远。

……

假如时光倒流我能做些什么。

找你沒说的却想要的

……”

一个人在寝室里听着这首《假如》,沒了胖子,身边沒有知心的人,我变得越來越压抑,每天都觉得自己被千金的重物压着一样,喘不过气來。

现在想想,都不知道自己这个十一假期是怎么过來的,当我知道自己还有4年的阳寿的时候,我整个人都木然了。

整天想着自己沒做过什么,假如自己当时做了,现在又会怎样,整天一个人,总是觉得无比的孤单,很想胖子,但是为了遵守约定,我不能联系他。

三年,三年他当兵回來以后,我还有一年的时间,一年的时间我能做些什么,或许这次也是他们弄错了,跟上次一样。

我也时常这么想,安慰自己,但是这就像你饿了,你对你的胃说:“你饱了,你真的饱了,”,不过是自欺欺人罢了。

假如,哪有那么多的假如,有的时候,突然觉得自己老了很多,明明自己很年轻,但是就是这样觉得,变得连行动都不自如了。

我有时候在想,是该给自己除了吃饭以外在找一点事情做了,但总是提不起精神,人在孤独寂寞的时候,第一个能想到的人,才是自己最好的朋友。

而不是在缺钱的时候,想到的才是最好的朋友,我跟胖子从小玩到大,彼此之间比亲兄弟还亲,在一起的时候不觉得有什么。

但是一分开,尤其孤单的时候想起他,就觉得特别难受,就像老王奶仙逝的时候,起初我也沒觉得怎么样,但是后來一想起老王奶,却偷偷的哭过好几回。

是谁说的哭是女人的特权,是谁说的男儿有泪不轻弹,又是谁说的男儿流血不流泪,擦他妹的,不会伤心的人是人吗,那是畜生。

我一个人在寝室越听歌越难受,不知道现在的歌怎么了,一首比一首伤感,都跟他妹的失恋多少回了似的,要不你干脆也别唱歌了,拍电影去吧,拍个《失恋三十三年》,当一辈子光棍。

翻身下床,到灭火强(刘志强)那里拿了两罐啤酒,把钱一丢,躺倒床上又喝了起來,其实酒不好喝,但是当你心情不好,喝得嘴都麻了的时候,真的就千杯不醉了。

这小子不知道谁给起的,自从十一放假回來,就多了这么一个外号,是因为上次跟大二的打架,他拎着灭火器就冲上去了,跟他常在一起的,还有一个小子,外号叫阿麦。

叫阿麦不是因为他平时上网喊麦,而是因为他自己一个人住一个寝室,四人寝空了三张床,别人说他晚上接活儿用那床。

所以就多了这么一个外号,但是‘卖’太难听了,就改成了‘麦’。

自从放假回來,寝室就散了,老头沒事儿去四楼找小屁孩儿打扑克去,老大(曲赫)说她是找老太太跳舞去了。

至于老大,成了我们寝室的斗地主小王子,时不时的就跳楼,当然人家跳楼是从二楼,拿被单顺下去,然后晚上去小旅店跟女的斗地主去。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