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4.第74章 投名状(1 / 2)
“投名状”在古华夏国常被用来表示忠诚的信物,意思是加入某个组织前,以该组织认可的行为表示忠心,所谓“但凡好汉们入伙,须要纳投名状”,大意是指一个人在进入绿林时必须签署的一份生死契约,有了“投名状”便落草为寇。
《水浒传》中林冲落草梁山,被王伦为难时,用的借口就是纳“投名状”,必须要去山下杀一个人,然后带着人头上山入伙,绝了自己的后路,这样大伙才能真正的信任接纳你。
当然,每个山门都有自己的规矩,所纳的投名状也不尽相同,尤其是进入新时代,纳投名状不再以杀人放火的标准来衡量了,而是根据各行各业的不同来制定相应的投名状。
在人类社会三教九流中衍生出的几百个行业里,有一类职业名为“盗门”,天下很多没有本钱的买卖都可归类于盗门之中,这是一个十足的暴利行业,并且学成偷技之后,偷人财物手到擒来,几乎没有什么风险,利润却大的出奇。
而在当世“盗门”这个行业里,风头最响,偷技最高之人当属无忧指张泗河,能学得张泗河在偷技上的一些皮毛,下半辈子就不愁吃穿了,因而想要拜在张泗河门下的鸡鸣狗盗之徒不计其数。
但张泗河在数年前“除三害”运动中吃了大亏,从那以后行事便格外的低调,轻易不会收徒,其门下嫡传弟子只有寥寥数人,像柳三那种纳了投名状拜入山门的的外围弟子则是众多,但这类人远离核心机密,大多数连郭凤来等嫡传弟子的真面目都没有见过,更不用说张泗河了。
无忧指的投名状十分的别出心裁,要录制一段自己入户抢劫的视频交予张泗河,这样就可以跟随嫡传弟子学一些皮毛偷艺,正式的从事偷鸡摸狗的勾当。
偷窃与入室抢劫看似都是从事不法勾当,实则在量刑标准上有着天壤之别。
所谓“捉奸捉双,抓贼抓脏”,抓贼的时候想要人赃并获简直难如登天,况且贼人即便被抓,警察也很难取证,关押十天半月之后便被释放,几乎不受什么惩罚。而入室抢劫则要遭受最少十年以上的重刑罚,那些纳了投名状的外围弟子有把柄在张泗河手中,因而每次作案之后就得乖乖的将赃物上交,然后自己从里面抽取两成的利润。
即便如此,仍旧有很多人挤破了脑袋想要拜入张泗河门下,毕竟学会了出神入化的偷技,就等于有了一个黄灿灿的金饭碗,两成的利润也足够自己挥霍了。
韩尘听郭凤来讲完,感叹道:“张泗河的手段实在是高明,那些纳了投名状的人把柄被他死死攥在手里,令他们不敢轻易反叛,就算是有人背叛了他,因为这些人是外围弟子,无法接触到核心机密,对他也造不成任何威胁。我们现在就算是抓到了张泗河,恐怕也不能将他绳之于法,这人倒是一条老狐狸!”
林静反问郭凤来道:“你给我们说了这么多,不怕我们将你师父绳之于法吗?”
郭凤来耸了耸肩,冷笑道:“我师父被通缉多年,你们警察要是有那个本领,何至于等到今天呢?别说抓捕了,恐怕你们连我师父长什么样子都不知道吧?”
林静被郭凤来反呛的哑口无言,之前他听韩尘提起过张泗河后特地去查了下档案,结果正如郭凤来所说的那样,警局的档案里关于张泗河的记录几乎是一片空白,连一张照片都没有!
韩尘手抚着下巴,那双不大的眼睛滴溜溜的在郭凤来身上扫来扫去,旋即问道:“关于张泗河的事情,你之前一个字都不肯透露,而现在却主动供出了这么多……说出你的条件吧,怎么样才能将中州市的流窜扒手一网打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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