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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仔中裤,花布上衣,头发染成了红色,像痞子了吗?还是不大像,问题出在哪儿呢?对了,上衣得撩开,袒胸露乳最好,痞子的形象就是这样的!
痞子怎能没有烟和打火机?一包硬盒的中华,档次还算不错!打火机就不用讲究了,能打出火来把烟点着就行!
哦,对了,最重要的工具还没带!王招财这混蛋不见棺材是不会流泪的。不带把刀威胁他怎么行?刀也不用那么讲究,能刺进人体放出血就可以,水果刀也有这样的功能,家里正好有,就带上它吧!
做好准备工作,我戴上墨镜,满身痞气地出门去。
不甘心粥店就这么被霸占,更不甘心两手空空回去,否则,叫我如何面对养父?在离开京海市之前,我得再博一把!我就不相信王招财这混蛋不怕刀子!
时间是上午九点多,阳光似乎格外地灿烂,白花花的,洒满了大地。还好,破面包车还在。开着它,虽然不拉风,至少也稍微能有腾云驾雾的感觉。踩着油门的时候,恨不得它变成飞机,在蔚蓝的天空遨游!
走进原味粥店的时候,没人认出来是我,他们也不可能认出来是我,毕竟,我戴着墨镜,又打扮得花里胡哨,跟以前那个正正经经、本本分分的李毅完全是两个人!
服务员问我喝什么粥的时候,我没开口应答他,嘴里叼着烟,手指了指点单本,粗心大意的服务员根本没料到是我,他那笔记下,转身离去。
粥很快上来了,味道还是那么熟悉,不过今天倒是多了一种味道的,这种味道便是仇恨!有了这种味道,吃起来格外地痛快,恨不得啪啦一口就给它吃完!
王招财从里间走出来的时候,我刚好吃完最后一口粥。
王招财今天头发梳得格外整齐,好像好涂了油,因为看上去实在很光亮。看着他的头发,我在想,待会儿如果出了意外,染上血液会是什么样子?!
王招财从我身旁经过的时候,我哐的一声,将碗摔到地面上。像其他人一样,王招财把目光投向地上的碗。趁此机会,我嗖地站起,右手一把箍住王招财的脖子,左手抽出刀,架在王招财的脖子上。
我不想杀王招财,也不想伤害他,这个方法其实是下下策。如果不是急着筹钱为养父治病,我才不会铤而走险。只要王招财乖乖地把粥店还给我就什么事都没有。他要是不还,我也不会伤害他。
当然,不怕一万,就怕万一!万一我演戏失败,不小心伤到他,那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你、你是什么人?”王招财挣扎着,惊恐地喊道。
“别动!你敢动,我保证刀子将刺进你的喉咙!”我说。
“李毅,是你?你、你想干什么?”
“干什么?你自己心里清楚!粥店本来是我的,你还不还给我?”我咬牙切齿地说,向来最痛恨没骨气的人,真恨不得白刀子进去,红刀子出来,结果了这混蛋的生命!
“李毅,你、你别乱来!有什么事,咱们可以好好商量!”
“这事根本没法商量!”我怒吼道:“我爸得了绝症,你必须把粥店还给我,否则,今天我要了你的命!你还还是不还?”
“你先放了我!”王招财喊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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