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七十八章 不告不理(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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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需要解释一下法学用语“不告不理”。

所谓“不告不理”,即是对未经起诉的事情法院不予受理的诉讼原则。即刑事诉讼必须有公诉人或自诉人起诉,民事诉讼必须有原告人提出诉讼请求,法院才得受理;并在审理中受原告人提出的诉讼请求范围的约束,不审理诉讼请求范围以外的问题。简言之,就是原告人不主动去起诉,法院就不会立案审理的案事件。

与之相对的是那些主动审查的案件,就是说有些案件即便是原告不告,但司法机关也会代为起诉,譬如说某桩杀婴案,其父溺死亲女,其妻为家庭计,决定不予起诉,但这是没用的,即便不起诉,司法机关也会以故意杀人罪提起公诉,毕竟,很多时候原告不起诉可能是受到各方面的影响,如果一味“不告不理”,那就乱了套了……

当然,这些专业知识也仅仅是在萧浪脑海中一闪而过,毕竟,对一个不怎么喜欢上课的学生来说,专业知识只是用来应付考试的,在现实生活中能有些许应用就算挺值得的了。

也就是说,这个黑色小本子上记载的,都是那些学校怕影响声誉,而千方百计压下来的案件,里面的受害者或诱于利益,或迫于威势,纷纷放弃了通过法律寻求正义的权利,随之而来的,是那些犯了过错却仍逍遥法外的施暴者们。

萧浪有些气愤,这种为自身利益罔顾法纪甚至纵容犯罪的行为真是令人不齿,但另一方面,学校这么做也算是在打法律的“擦边球”,就算是你明知道这么做不对,也没什么办法改变这种现状,毕竟学校手底下有法学院,法学院有那么多精通律法的导师教授,这么多人齐心协力,想钻一点法律的空子,并不是什么难事,记得开学之初有个导师说过:“你们现在来学习法学,就是为了以后更好地钻法律的空子。”话听着确实有些刺耳,但很多时候,对于很多人来说,事实就是如此。

见萧浪似乎是听明白了,艾志方就没有在“不告不理”上面多费时间,而是直接切入了下一话题:“这个本子上,记载着从我到这里工作开始到现在所有学校办理的‘特殊’案件,我知道这是违反学校规定的,但是,我这么做,只是为了能对得起我的良心,不至于……不至于今后让我懊悔一生,虽然……我到现在也没有用这个本子伸张过正义。”说完,艾志方惭愧地低下了头。

萧浪听了,只能报以一声轻轻的叹息,是的,对于自己这普通的学生和艾志方这种普通员工来说,学校毕竟太过庞大了,也许,这就是社会,其中有许多的无奈,有光的地方就必然会有阴影,这是宙斯和他儿子阿波罗都解决不了的事儿,普通人操那个心也没用。

艾志方能做到这份儿上,已经算是十分有良心了,萧浪不是什么圣母,自然不会拿着本子去道貌岸然地斥责艾志方曾经的助纣为虐,他现在最关心的是,这个本子上,到底记载着哪个案件与辛雨寝室的几个女生有关,具体又是些什么事。

“秦悦研?这女生就是和辛雨同一个寝室的?”萧浪伸出食指点着本子问。

“嗯,没错,她的学号和辛雨只差最后一位,错不了。”

“那这‘晚自习遇车’是啥意思?出了车祸么?”萧浪不解地问。

“这个……”艾志方犹豫了一下,说:“你知道,记下这些纯属我个人的行为,如果被学校发现,那我的这份工作就丢定了,为保险起见,我只能用一些暗语来记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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