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好 (请支持正版)(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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翌日天微亮,赵淑便已醒过来,她刚翻身,孙云也被惊醒了,她好像做了噩梦,猛地睁开眼睛,双手还舞着,说着:“去死!去死!”的话。

赵淑忙去捉她的手,“阿云,阿云。”

她力气极大,赵淑都捉不住,听到动静忙推门进来的半束和盛夏吓了一跳,半束都吓哭了,“姑娘,您怎么了姑娘。”她扑到床前,小脸惨白,就怕孙云有什么不对劲。

孙云舞了两下,人其实已经醒过来,手一停,转头一副委屈的模样看着赵淑,“阿君。”她说罢竟哭了起来,“我梦见我死了,阿君。”

赵淑一颗心咯噔一下,忙安抚她,“没事没事,做梦都是反着的,梦见死了,就是活得好好的。”

“真的吗?”她停住抽泣,擦了擦眼泪问,“我梦见我死得好惨,脸是青的,是青的……”

“真的,人都会死,但你会寿终正寝的,放心吧。”赵淑给了她一个大大的拥抱,拍了拍她的后背,“一个梦而已,你看,你这不是好好的吗?”

孙云还心有余悸的样子,半束给她倒了杯茶,“姑娘,喝口水。”

她接过茶杯,咕噜噜的喝起来,喝完突然对赵淑说:“阿君,你说人死了还会不会有下辈子?”

听了她的话,赵淑心一沉,不过转念一想但凡问这个问题的人,多是心里不踏实罢了,摇摇头,“不知,就算有,那也是另外的人生。与前世没什么关系了,所以前世今生这种问题又有什么意义呢?”

话是说来安抚孙云的,但她有些自嘲,若前世过得好,该报的仇都报了,该报的恩也都报了,又怎会纠缠于前世今生这种问题呢?所以。可见活在当下是多么的重要。

人。终究是要往前看的,把当下过好了,才不会时常回头看。但凡是对过去念念不忘的,无非是过得极好和极不好,极好的再无从超越,极不好的却是心有不甘。

话说完。细细观察孙云的表情,看她非常惊慌。身体都在微微颤抖,是怕极了才会如此。

方才那一瞬,赵淑怀疑孙云是不是与她一般,也是重生的。不过这个可能她否定了,孙云眼里只有怕,没有恨。她前世结局并不好,若是重生。在同样有重生经验的她面前,眼里的恨意是掩饰不住的,尤其是重生当时,绝无可能这么快就收好所有情绪。

“可是,那个梦好真实,真实到我觉得我死过一般,就像是上辈子。”她抓着赵淑的胳膊,企图从她身上找到一丝丝安全感。

赵淑翻手握住她的手,直视她的眼睛,微笑道:“你怕死?”

“怕。”她倒是很诚实的回答,半束找来披风给她披上,她拢了拢,吸吸鼻子,“我怕我死了,我娘受别人欺负。”她说完,好似想起什么般,便闭嘴了,没有继续说下去,而是转换了话题,“阿君,我……我想问……”她踌躇,不知怎么把嘴里的话说出口。

赵淑温和的给她系上披风带子,已经猜到孙云要问什么了,她去找郝孑父子的时候,并没有背着谁,郝孑父子在庄子上也不是秘密,自从她去找了郝孑父子后,他们便再也没出现过,太子受重伤,这么大的事,作为太子的舅父外公竟未出现。

孙云这样的世家嫡女,只要有心,总会查出点什么的,尤其是在已然威胁到她性命之时,必然会让暗中的死士去查。

她笑了笑,掀开被子,任凭盛夏给她更衣,“你要问便问吧,你问我不骗你。”

这是承诺,把孙云当好朋友的承诺,不骗你。

孙云愣愣的看着赵淑,想起那个梦,梦里全是血,走哪儿哪儿都是血,全是,满眼的血,仿佛流满了全世界,她一直跑一直跑,走在血泊中,跑得好累,但不能停,身后有人在追她,要杀她。

后来,她实在跑不动了,认命了,突然眼前出现一具尸体,一具吊在绳子上的尸体,是一具女尸,穿着她最喜欢的碧霞云纹联珠对孔雀纹骑装,还有那双镶南珠绣连云高筒靴,女尸双眼凸出,眼珠仿佛在嘲笑她般,她走近看,那女尸的脸竟是自己。

她看到吊死在绳子上的自己,想逃,脚却像生了根般,她使尽浑身力气也动弹不了,身边还有个孩子,一个在血泊中朝她傻笑的孩子,手里脸上全是血,伸出手,要她抱,不知为何,她竟想去抱那全身是血的孩子,但她好害怕,感觉心脏都要裂开了,同时又好心痛,从未有过如此心痛,痛到麻木。

突然身后的人终于追了上来,拿着绳子也要勒死她,与她长得一模一样的女尸突然笑了,笑声好凄凉,她的心就像被针扎一般难受。

“我想问,害我昨日心惊胆战的罪魁祸首死了没,我想去补一刀。”她说完调皮一笑,也下了床,此时完全可再睡一个时辰再起,天不过微亮,但她只要一闭上眼睛,便会出现那全是血的一幕幕。

赵淑惊讶,孙云竟换了这样一个说法,笑了笑,唤初春等人进来伺候,洗了把脸,才回道:“一个死了,一个没死,不过也和死了没什么两样。”

“那我就放心了。”她走下床来,与赵淑并排坐好,试探性的问:“阿君,你有什么不要一个人扛着,我可以帮你的,能有我孙云相助,那可是天大的面子。”

赵淑微笑,点点头,拔下盛夏方插到发髻上的金钗,“素些。”

盛夏也不多说,将金钗放进盒子里装好,其实她给赵淑梳的已很素了,不过插根金钗罢了,其实不算什么。

孙云也同样穿戴得很素,与赵淑一般无二,赵淑一身白底梅花暗纹锦衣,头上梳了个十字垂鬓。簪梳也是银色的,沾了两朵梅花,此时窗外雪已停,赏梅倒是好时候。

而孙云则是一身碧绿底色藕丝琵琶百褶裙,头上梳了个垂挂鬓,两条碧绿发带与黑发一处垂落在双肩旁,极为俏皮可爱。

都梳洗打扮后。两人便一起去寻霍丹兰。霍丹兰住隽花楼边上的小院,锦华院。

锦华院内种满了茶梅,全是大红色的。最高的茶梅有两米高,修剪得极为精致,大朵的茶梅驮在绿叶上,极为惹人怜爱。

“如此寒冷。这花竟开得这般好,孙家的花匠多有不足。”孙云瞧了不由感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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