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 天师布道 功德自生(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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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所不欲被人杀者,勿杀于人。

己所不欲被人奸淫者,勿奸淫于人。

己所不欲被人偷盗者,勿偷盗于人。

己所不欲被人作假见证陷害者,勿作假见证陷害于人。

己所不欲,被人谋夺财产,霸占妻女者。勿谋夺他人财产,霸占他人妻女。若有违反者,国法刑求之后。尚且有鬼神地府之刑!”

虽然文飞宣告一条,诸人都眉心眼角开始乱跳。粗粗一听文飞所说的这几条,听起来简单比儒家或者佛教经常宣讲的各种道德规范,简单的太多。简直是粗陋。

但是仔细一听,想起来,却就是简单明了,更富有操作性。不像佛门那些烦琐的几乎不能实现的种种,如同扫地莫伤蝼蚁,一碗水有多少亿虫子这些简单多了。也是更加符合普罗大众的道德标准。

简而言之,也就是更有操作性。而且又紧扣儒家的道理,也能符合士大夫们的观念。

在文飞看来,只要不干涉到别人,不强加到别人头上去。你自己不管干什么,那都是道德的。

“为人当孝顺父母,忠于家国!”文飞再补充了两句。儒家核心无非就是“忠”“恕”二字。己所不欲,文飞应经点明了宽恕的道德规范。

再加两句,却已经是忠字的范畴了。文大天师接着演绎:“齐家治国平天下,人道大圣孔子所言已经大善。国是由无数之家所组成。为我等所有人之大家也。因此,孝敬父母。忠于家国。是人之天伦本份。”含糊其辞的把皇帝的概念用家国给代替过去。

“但是以吾天道来看,还有民族。何谓民族者,非单单之血缘。乃华夏者,有服章之美,谓之华。有礼仪之大。故称夏。华夏者,吾等之民族也!外夷狄,内华夏!”

“有华夏之国家者,谓之国家。无华夏之国家者,谓之禽兽!”简单而言,民族并不大单单只是血脉基因上的问题。更多的是一种文明的延续。()

有服章之美,谓之华。有礼仪之大,故称夏。若中土之地文化尽已缺失,道德都已不存,礼仪都化乌有,又如何敢自称华夏?

衣必精美。物必丰盛,人必礼学,国必利益,君臣必称吾国吾民,此方谓之是真正华夏!

文飞现在说的都是极其粗浅,但是没关系。他现在所说的都是纲领,等到以后。自然有人按照这纲领来编订各种细节,完善整个教义。

他相信只要持之以行,只要道教一直占据强势地位。那么这个纲领,文飞毫不怀疑,日后能成为十诫一样的最高道德标准。而且文飞还引入了儒家学说,来加以诠释。

在文飞看来,太多太过的道德标准都是狗屁。根本没有人能达到,比如后世某组织一般,道德标准之高,无可比拟。但是根本不具有操作性。

即使在某一段时间里。强制加以施行。但是高压之后,就面临着反弹,反而使道德更加的败坏。

“太上曰:“祸福无门,惟人自召;善恶之报,如影随形。以上所言。为我普通善信所应遵守。

而我道士,更应该是道则进,非道则退。不履邪径,不欺暗室,积德累功,慈心于物。忠孝友悌,正已化人,矜孤恤寡,敬老怀幼。宜悯人之凶,乐人之善,济人之急,救人之危,见人之得如已之得,见人之失如己之失。

不彰人短,不炫己长,遏恶扬善,推多取少,受辱不怨,受宠若惊,施恩不求报,与人不追悔。为天下百姓之榜样,如此方能称之为真道士!

所谓善人,人皆敬之,天道佑之,福禄随之,众邪远之,神灵卫之,所作必成,神仙可冀!”

文飞提出道士的道德标准更要超过普通善信,完全采用自《太上感应篇》。亏文飞这货把这本书记得这么熟悉,一口气背下那么大的一段子出来。

《太上感应篇》要在南宋时始获官方重视,历经宋、元、明、清而久盛不衰。它不再局限于虚无的说教,而是建立了现实的伦理准则,有利于规范人们的言行,特别是有助于保证国家、社会、家庭的严谨秩序。而《阴鸷文》大概还没有出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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