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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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活观念的形成,和他的成长环境息息相关。

娱乐圈的风气从来都谈不上三贞九烈。

花容月貌的聚集地,最容易教人声色犬马、夜夜笙歌。

作为明光耀的儿子,自小把性与其他所有*一视同仁的小混蛋,从来都不会反思任何关于私生活的批评,他了无牵挂,我行我素。

即便是父亲和萧姐的怒气,也只能管住一时。

而谢云葵的出现,才是叫这个浪子开始回头的根本原因。

二十岁的明笙,正在不自觉试着接受一段感情,像发现新大陆般的意识到:原来心灵对于身体会有如此强大的约束力,竟能使他毫不勉强地为这段感情做出应有的放弃。

无论是放弃万般花丛过,还是放弃一时惹尘埃。

勾引个醉酒的女孩子简直太容易了。

——但这明笙从前都不屑于做的事,更不可能施展到饱经坎坷的云葵身上。

他借着拿冰淇淋的功夫终于平息下冲动,拿着哈根达斯匆匆而归,却看到酒量为零的小谢警官已经等得睡在了原处。

无奈之余,反倒松了口气。

如此休息了也好,否则还真的不知道,该如何安抚想起旧伤痕的姑娘。

鲸鱼的项链一直被装在兜里,但明笙知道,也许现在并不是拿出它的好时机。

云葵有很多自己内心的问题没有解决,叫她接受一段男女关系,并没有想象中容易。

暖气再足,夜晚也偏凉,明笙经常在录音室过夜,所以很快就找到毛毯,轻轻地盖到她身上。

周身静谧无声,心也安宁。

如此年轻的小混蛋,头一次觉得自己是个好狗命的家伙,他在懵懵懂懂、始料未及的状态中竟然遇到愿意一直相处、更深去了解的存在,实在是比大家都幸运很多,要知道爱这件事,并非生活必需品,很多人,甚至一生匆匆,都没有见过它美丽的模样。

——

商场如战场,想要在日新月异的文化潮流中继续辉煌,并非件轻而易举的事。

暂时放过弟弟的明萧自然有属于自己的忙碌事业。

她愿意为明笙付出所有,但也不可能去照顾他一辈子,所以宁愿趁着恋爱这件意外,稍给他精神自由、令其借机成长。

这晚她正陪着老爸吃饭聊工作,忽然笑道:“那小子,好像喜欢上一个女孩儿。”

明笙中学时就和公司的女艺人牵扯不清,大概觉得男孩子很难吃亏,他十八岁后明光耀也懒得再管,闻言不感兴趣地说:“这很稀奇吗?”

“我说的,是恋爱。”明萧慢悠悠的吃着餐后水果:“似乎蛮认真,以至于这个月再没跟那些乱七八糟的异性见过面。”

“哦?是什么样的女孩?”明光耀对儿子的了解几乎全都源于女儿的转述,他不太懂得如何跟明笙相处。

大概芥蒂越深,距离越远。

“很平凡,很善良,很坚强,很内向。”萧姐挑眉:“跟明笙截然相反,是个警察。”

听起来有点意思。

可惜明光耀都觉得儿子永远三分钟热度,呵了声,并不做任何评论。

——

这!是!哪儿!

次日清晨,忽然从清梦中醒过来的云葵完全蒙在了床边,朝着天花板呆楞两秒回忆过去,猛地爬了起来。

还好,衣服都还在。

她紧张地检查了下自己,顾不得隐隐作痛的脑袋,摇晃着下床打开门,看到缩在沙发上仍在熟睡的明笙,才把昨晚的经历彻底想起来。

看看表,已经接近上班时间。

有些羞愧的云葵试图轻手轻脚地去洗个脸,结果冒昧地进了卫生间,却对着明笙比女孩子还多的瓶瓶罐罐看晕了头。

“……那套sk2是我姐留下的,你用吧。”小混蛋带着睡意的声音从身后忽然响起,还附赠贱笑:“牙刷拿我的就好。”

云葵郁闷回头,手足无措。

见她的表情非常不安,明笙这才从柜子里翻出日常备用品,咬着自己的牙刷退出去,帮她关了门。

云葵从小就生活非常质朴,偶尔几件奢侈的护肤品都是允熙强行送的,所以她对着明笙的洗漱台,很忐忑地洗完脸,沾了点乳液擦上、匆匆梳了个丸子头,便赶快走出去客厅说:“抱歉,昨天好像醉了,你该叫醒我的。”

“不知道的还以为我灌你酒呢。”明笙完全不介意,打了个哈欠:“我叫了早餐,吃完送你上班。”

“不、不用了,我坐公交。”云葵也搞不清当时自己怎么就昏了头,现在不好意思再多责怪他什么,只想赶快离开这是非之地。

谁晓得明笙才不管三七二十一,忽然跟在后面搂住她的腰抱起来:“听我的。”

云葵想都没想就重重的给了他一拳。

明笙吃痛地松开手,反而笑得得意:“终于肯打我,是不是原谅我了?”

谢云葵好心情全无,无可奈何骂道:“你是受虐狂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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