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六十一章 回香港(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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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梅隆在好莱坞投资界当中,绝对是一个让人又爱又恨的角色,这样一个角色,想要让人完全放心,那基本上是不可能的事情。而现在李明豹从这部《终结者》电影上面,就已经开始明白了卡梅隆的属性,所以他这个时候也做出了一个决定,那就是以后卡梅隆的电影,即便是他明知道会赚钱的电影,他也绝对会拉一些人来合资。

虽然这样做,看起来比较傻,毕竟明知道赚钱的东西都往外推,很有傻帽的风范,但是卡梅隆这个角色,本就不是一个那么固定的角色,历史上能够赚钱的东西,让卡梅隆再来一次是否还会赚钱,还真就是一个未知数。想想后世那些大电影的投资,虽然李明豹不会缺那点钱,但要是一次性失手了,亏多了,也绝对不是什么好事儿。拉几个合伙人,或者说是垫背,对于卡梅隆这样一个导演来说,绝对不过分,赚了钱,李明豹也能有个好名声,要是亏了,也只能说大家命不好。

本来《终结者》这部电影,现在已经被卡梅隆弄成了一个大雷,一个不小心,说不定就得把自己给砸到,但好在李明豹有了解决的办法,而李明豹又不是一个人单打独斗,有很多手下给自己办事。既然这样,李明豹就把解决的方案交给自己的手下,就能够完成得很好,玛丽那边,肯定是能够把事情办得漂漂亮亮的。而解决了《终结者》的麻烦,李明豹在好莱坞这边,也就基本上没有什么事情了。

虽然说他现在还有百万富翁节目需要忙,新的电视节目,也需要提上日程,但这些东西,其实李明豹把创意弄出来以后,之后的事情,自然是有人解决的,也不用李明豹一心全都放到好莱坞这边。之后的事情,直接按部就班,就可以把事情弄好,再加上现在已经到了十月份,离开香港也有好几个月了,那边的电话更是三天两头的打过来,相比起美国这边超乎寻常的顺利,香港那边的事情,就麻烦了许多,很多时候,都需要李明豹亲自去解决。再加上大陆那边和央视谈判广告合作的事情,也有了一些眉目,李明豹要不回去,那边的事情就得一直拖着,对于公司业务的扩展,有很大的负面影响。

这样一来,李明豹就不得不准备着回香港。要是香港那边的事情脱离了他的掌控,再想要把握回来,就没有那么容易了。六叔他们在那边辛辛苦苦的打工,李明豹在好莱坞这边大展宏图,这样的事情,也不能做得太过,要不然,早晚都有李明豹吃亏的,毕竟那些老狐狸,个个都不是善茬,虽然被李明豹用利益打动了,但要是李明豹不在那边多待一些时间,他们找些空子来钻,对李明豹的计划影响,是绝对不小的。

有了这样的想法,李明豹对好莱坞这边的事情处理,就开始粗狂起来,把大体的问题一解决,然后再让江之强和玛丽把人手慢慢的召集起来之后,他就待着自己一行人,坐飞机回到了香港。

而回到了香港之后,李明豹才发现,需要自己做的事情,是相当不少,比起美国那边安排的事情井井有条,香港这边的事情,尤其是他需要处理的事情,简直是一团乱麻,无数个线头搅合在一起,让李明豹连休息的时间都没有,就要立即开始进行工作。

流通港计划经过几个月的筹备和进行,到了现在其实已经是开始正式起步了。本来这个计划,最根本的依托就是联合院线,至于其他延伸出来的东西,可以说是在务虚,但也可以说是在务实,总体来说,流通港需要依靠的硬件条件,仅仅就只有一个联合院线,而其他的软件一类的基础,实际上用到的,大多数都是一些制度,而制度这种东西,就是一个虚活儿。

人力需要不多,物力也需要不多,需要最多的,也就仅仅是大家的认同,只有有人认同的制度,才是可以真正发挥效力的制度,而没有人认同的制度,那东西和草纸,其实也差不了太多,所以说这东西是务虚的玩意,也并没有什么错。

想要让流通港计划顺利进行,需要三个方面的同时支持,第一个也是最根本的一个,就是香港这边的法律条文和规定,这就是流通港最基本的需求,毕竟流通港唯一的实体业务,就是联合院线,而联合院线建立的地点,就是在香港,而在香港的东西,首先就需要遵守香港的法律,所以香港的法律条文,其实就是流通港最基础,也是最需要的东西。

而香港这边对于电影行业的条文规定,总的来说,还是相当的宽泛的,流通港最根本的法律支持,是达到条件的,即便是最开始的时候,有些条件比较困难,但也在这一段时间当中,被六叔他们这些老狐狸先后给攻克了,到现在,在香港本地法律当中,也就没有了限制流通港成立的那一类的法律条文。简单来说,流通港从香港的法定意义上来说,并不是一个违规的东西,而是一个法律许可的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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