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34章(1 / 2)

加入书签

皓南愣愣的说道,话语中平静的好像不带一丝感情一般,没有任何的感情波动,也猜测不出此时皓南的心中想这些什么。

宿舍里静静的,气氛也有点怪怪的。

而皓南也蒙上了薄薄的一层被单,好像是就此谁去了。

陈斌则望着他的床位,还想说些什么,但是犹豫一下后又是把自己想说的话咽回去了。

在认识皓南的这半年来,皓南仿佛是一个专门为梦想诞生的神奇少年,在不经意间缔造了一个个奇迹和理想。

不知道为什么,陈斌总感觉皓南好像一点也不在意《疯狂的石头》被禁的这件事,反而是在悄悄的等待,在寻觅一个时机,做出更加轰轰烈烈的事情来。

陈斌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有这种感觉,也许是因为他的兄弟名叫皓南吧。

在休息了十来天后,皓南除了在这段时间创作音乐、了解娱乐圈的实时资讯之外,最大的一个收获就是终于决定了自己第三本书到底写什么了。

奇幻洪荒的类型写过了,悬疑的也写过了。这些在整个启航的格局中还算是比较偏冷门的,皓南准备在第三本中书写正统的仙侠类的。

那就是《诛仙》!

时间:不明,应该在很早很早以前。

地点:神州浩土。

自太古以来,人类眼见周遭世界,诸般奇异之事,电闪雷鸣,狂风暴雨,又有天灾,伤亡无数,哀鸿遍野,绝非人力所能为,所能抵挡。遂以为九天之上,有诸般神灵,九幽之下,亦是阴魂归处,阎罗殿堂。

于是神仙之说,流传于世。无数人类子民,诚心叩拜,向着自己臆想创造出的各种神明顶礼膜拜,祈福诉苦,香火鼎盛。

自古以来,凡人无不有一死。但世人皆恶死爱生,更有地府阎罗之说,平添了几分苦惧,在此之下,遂有长生不死之说。

相较其他生灵物种,人类或在体质上处于劣势,但万物灵长,却是绝无虚言。在追求长生的原动力下,一代代聪明才智之士,前赴后继,投入毕生精力,苦苦钻研。

至今为止,虽然真正意义上的长生不死仍未找到,却有一些修真炼道之士参透些许天地造化,以凡人之身。掌握强横力量,借助各般秘宝法器之力,竟可震撼天地,有雷霆之威。

而一些得道高深的前辈,更传说已活上千年之久而不死。世上之人以为得道成仙,便有更多人投入修真炼道之路。

神州浩土,广瀚无边。唯有中原大地,最是丰美肥沃,天下人口十之聚居于此。而东南西北边荒之地,山险水恶。多凶兽猛禽。多恶瘴毒物,亦多蛮族夷民,茹毛饮血,是以人迹罕至。而人间自古相传。有洪荒遗种。残存人世。藏于深山密谷,寿逾万年,却是无人得见。

时至今日。人间修真炼道之人,多如过江之鲗,数不胜数。又以神州浩土之广阔,人间奇人异士之多,故修炼之法道林林总总,俱不相同。长生之法还未找到,彼此间却逐渐有了门派之分,正邪之别。由之而起的门户之见,勾心斗角乃至争伐杀戮,在所多有。

当长生不死看起来那般遥远而不可捉摸,修炼中所带来的力量,便逐渐成了许多人的目标。

方今之世,正道大昌,邪魔退避。中原大地山灵水秀,人气鼎盛,物产丰富,为正派诸家牢牢占据。其中尤以“青云门”、“天音寺”和“焚香谷”为三大支柱,是为领袖。

这个故事,便是从“青云门”开始的。

这是一本在前世同样的火透了的书,被称作为“后金庸武侠圣经”,全书以“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为主题思想。

在前世,《诛仙》的争论极大,说之是“披着仙侠外衣的言情小说”的有,说之是烂尾的也有,但这都不重要,因为没有人可以否认这本书的成就,区区一百多万字,却是让得这本书几乎在网络小说界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甚至因为这本书而改编的“诛仙”游戏也曾经火爆网吧,让得某个游戏公司赚了超过十个亿。

整本《诛仙》最大的买点便是其中对人物的刻画可谓是入木三分,想想别的网络小说许多龙套人物都脸谱化,基本上是看了小说之后除了主角其他的配角都会全忘了。

但诛仙不同,无论是两个女主角碧瑶和陆雪琪,又或者是主角张小凡师门的田不易、苏茹、田灵儿、杜必书、宋大仁这些人,还有如九尾天狐小南、曾、周一仙、小环、野狗道人、鬼王宗主等等人物都是活灵活现,让人难以忘记,其中的感情纠葛也是让人看得欲罢不能,特别是在碧瑶身死之时的那一段更是写的催人泪下。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