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一十二章 魂魄之种(1 / 2)
城北的街道上远不如其他地方繁华热闹,但建筑房屋却显然要比别处更恢弘。
燕衔泥带着狄舒夜穿行于鳞次栉比的豪宅大院之间,解释道:“城北共有这样的大院五十余座,这一切都是你义父的功劳,可惜像宋行宋天这些白眼狼……唉!”
狄舒夜沉默半晌,忽道:“燕叔叔,既然唐突界和涵养界之间的封印破除了,你们又何必还呆在这里呢?”
燕衔泥神色一阵古怪,叹道:“你回去就知道了。”
狄舒夜怔了怔,终究是没有再问,跟着燕衔泥快步疾行,很快便来到一座富丽堂皇的大宅子门前。
驻足朱红色的大门之前,狄舒夜一颗心忽然狂跳起来。
“你义父就在里面,走吧!”燕衔泥说着,推门而入。
狄舒夜深吸一口气,勉强压下心头翻滚的情绪,快步跟了上去。
大宅内豪华至极,不过狄舒夜此刻根本没有心思去看这些。
“十多年了……不知义父还好吗?”他心中轻叹一声,虽然义父陪伴在身边的岁月只有八年,但那八年却是狄舒夜最快乐的八年。哪怕从没吃过山珍海味,从没见过金币,从没穿过好看的新衣服,但那八年,狄舒夜每天的心情却都是晴天。
以前或许还能在梦中看到义父,但这几年来,随着修为见长,他已经很少以正常睡眠来补充体力了,他每次想见到义父,都只能是在回忆中。
狄舒夜思绪忽然被一股莫名的情绪波动打断。
他猛地抬头,原来不知何时已经到了一座大厅之前。
厅门口站着一中年男人,挺直的脊梁,站在那里,就好像一根坚挺的柱石。
他衣着极为华贵,但却不及他脸上的雍容华贵。他脸上带着笑,柔和的笑意中涌动着欣慰。
“义……父?”狄舒夜喃喃自语,他能感觉到这人就是自己的义父,可这中年人的模样,却显然不是当年那个头上带着方巾,佝偻着背脊显得苍老而孱弱教书先生。
狄舒夜忽然觉得好陌生,虽然这气息还有这张脸的的确确是他记忆中的义父,但他却完全无法想象成当年的那个义父。
当年的义父潦倒、贫穷,但他觉得可亲,可眼前的义父,却让他有种敬而远之,甚至有点排斥的感觉。
“小夜…”狄惊弦喊了一声,快步走了下来。
狄舒夜忽然后退一步,他感觉心中一阵绞痛,十多年,无论任何人都会有变化,他能理解,他也能猜到。可真正看到这个完全变化了的义父狄惊弦,他忽然没有勇气去拥抱他。
“岁岁年年花相似,年年岁岁人不同,我自己也不是发生变化了吗”
心中念头闪过,狄惊弦已然扑了过来。
“义父…”
艰难地喊出这两个字,狄舒夜轻轻拥住了身高不比他矮的狄惊弦。
“好小子,都长这么高了。”狄惊弦退开,抬手拍拍狄舒夜肩膀,上下打量一番,哈哈笑道:“不错,不错,很不错!”
狄惊弦似乎极为开心,转身道:“走吧,进去说话。”
狄舒夜点点头,往大厅中走去。
狄惊弦紧随其后,忽听身后燕衔泥道:“大哥,你先过来。”
狄舒夜脚步一顿,没有回头,继续往屋中走去。
燕衔泥拉着狄舒夜走到院中,低声道:“你这是做什么?我让你以当年的模样见面,你却整出现在这等阵势,你看他…他……唉,你啊。”
狄惊弦默然不语,半晌这才道:“我毕竟只是他的义父,若小夜对我生出特别的亲近之意,你觉得回到唐突界,族人们会怎样看我?族人们会怎样看小夜?他们肯定会说我居心叵测,会说小夜不认宗祠。他这会心中肯定很难受,但他必须接受现实,他是圣子,除了他亲生父母,他就是王者。”
燕衔泥苦笑道:“我知道,但这样……唉”
“相忘于江湖吧,对他好,对我也好,对魂魄一族也好,他八岁那年我离开,也早就为这一天做准备了。”狄惊弦眼中难掩寂寥之意,又道:“毕竟他的身份、他肩上的担子都不小。”
燕衔泥微微叹了口气,道:“小夜的性子是不喜欢受人约束,恐怕日后……他能让魂魄一族再度崛起,但绝对不会留在魂魄一族的。”
狄惊弦呵呵一笑,揉了揉额头道:“这倒不担心,难道你忘了,建设与管理可是他母亲的拿手绝活,他们两兄弟一个负责崛起,一个负责建设,这是好事,总不至于出现兄弟相残的局面。”
燕衔泥点点头,笑道:“就怕人无伤虎意,虎有伤人心,看来我们得尽快赶回去了,免得日后他们兄弟相残,那可就得不偿失了。”
此时此刻,塔克大沙漠中,风暴之眼早已消失,这一区域果然是日月无光,一片漆黑。漠北孤城中却与外面刚刚相反,会在半个月的时间内处于白昼状态。
狄舒夜与狄惊弦、燕衔泥三人畅谈一番,狄舒夜这才从之前那种情绪中走出来,同时他也弄明白了这些年来的所有疑惑。
当年狄惊弦果然是伪装死亡离开,目的就是为了陷狄舒夜于来自萧长生的威胁之下,那样才能促进他快速提升实力。
狄惊弦离开唐突界,就来到了遥远的琴宗,在一次偶然机会下跟醉凌波相识,进而一步步控制醉凌波,但后来却发现了琴宗后山有子级高手的存在,便放弃了,于是隐居在五指山下,耐心抚养狄舒夜。
后来又在无意间认识了刁玉凤,狄惊弦无可救药的爱上了刁玉凤,到后来也便知道了漠北孤城。摆脱刁玉婵之后,两人走到了一起,刁玉凤帮助狄惊弦在漠北孤城发展势力,狄惊弦自己则回到五指山继续抚养狄舒夜,直到狄舒夜八岁以后,这才悄然诈死离去。
在这期间,他曾因刁玉凤姐妹之间的情仇而谱写出《葬魂曲》。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