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一十三章 怕了(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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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对方的神色,这小子肯定是没有说谎,而且凌峰有一种不一样的气质,令人确实的相信他。

只是这样确定下她们的关系有不小的问题,那可是真正的高门大户,名门世家,但高门无亲情啊,而且以林家这点家底,凌家能同意这门亲事?

同样有着这样想法的林文山也是忧心忡忡,不过不管两个人日后是不是走到一起,自己也不能堕了女儿面子才是,不然日后是指定要被压上一头的。

除了忧心,说不骄傲那是假的,小时候亲戚朋友都说自家女儿脑袋瓜子被砸到,说不定会傻,小时候看起来又没隔壁邻居谢老师的女儿漂亮,以后想找个好老公是要费劲的。

可现在,人家这样高的首都来的一个单位里的领导带着好酒好烟上门讨好自己这做父亲的,这种感觉恐怕只有为人父母才能深有体会。

林文山此时忧心之余又有点飘飘然了,他点燃一根烟,就着凌峰的火点着以后狠狠抽了一口,就把烟灰往桌子上抖了抖,最终叹了口气,也没再说别的,招呼大家用餐吃饭。

谭丽云见丈夫的态度,也偷偷心里琢磨开来,这人家世又好,其他什么也不差,倒是配的上自己女儿,不过她也有点担心,人家高门大户的,女儿嫁过去能幸福吗?她倒是没觉得自己女儿配不上人家,就是担心像电视里演的,男人权势太大,女人多半不会幸福。

因为心情略微复杂,导致夫妻俩对凌峰后来也没见得多热情,该尽的礼数却也都尽到了,这种态度反倒是让凌峰一直悬着颗心,再看林文良夫妇,对他倒很是热情。

大伯母满脸兴奋,话里话外无不是夸凌峰年轻有为,说他与晴晴是天作之合,那嘴就跟抹了蜜糖似的。

也好在有大伯母在桌面上撑着场面,然后芳芳堂姐偶然插入一句话,不然的话,今天这顿饭指不定就要冷场了。

饭桌上,凌峰的眼神不时跟林梓晴交织,而后一触即分。

后来喝了点酒,气氛总算上来了,吃吃喝喝的也就过去一个多小时。

饭后,谭丽云提议让林梓晴去送凌峰,林文山犹豫了一下,倒也没特意反对。

走出家门,吸着冰冷的空气,林梓晴这才舒了口气,凌峰更是如此,二人对视一眼,忽然都是哈哈一笑。

林梓晴微微一笑看着他,“今天你怕了?”

凌峰点了点头,“今天是真的怕了。”

林梓晴抿唇一笑,二人闲庭信步走出了林梓晴家的小洋房,而后走到南关的街道上,看着两边忙碌的小贩,已经有很多小摊开始卖起烟花鞭炮了,略一回想,竟是要过年了。

她侧头看向凌峰,“什么时候走?”

凌峰牵起林梓晴的手,笑着说,“听你的。”

听这意思,过年不回去都是行的?感受着手掌中的温度,林梓晴微微一笑,这还是第一次在街头与凌峰牵手散步。

二人左右无事,商量一番,决定给林家将年货买齐,也算是让凌峰讨好下未来丈人和丈母娘。

只是去买年货必定就要开车,凌峰笑了笑道:“我忘了,只当出来是与你散步的。”

二人只得回去取车,而后驱车赶往禾盛商场里的地下一层储物超市,在超市里,凌峰推着车,跟着林梓晴逛来逛去,林梓晴还算仔细的挑选了一下用得着的东西,不过还是高成一座小山,惹得周围视线频频艳羡望来。

付款后二人将东西装到车上,然后又在商场里逛了逛,凌峰为林梓晴买了一个毛线帽子,长长的帽带下面坠着两个小球,毛茸茸的煞是好看。

而后又为林梓晴的母亲选了两件大衣,为林文山选了一个品牌的打火机,香烟盒,另外买了一条鳄鱼皮的皮带。

俩个人买了不少东西,本来还想去找个地方喝点暖饮,林梓晴突然想起自己临走前妈妈的话。

早点回家!下午还要陪你爸爸去参加聚会。

俩个人只好赶紧上车,然后驱车回家,谭丽云一看凌峰买了这么多东西,也知道买都买了,终归是不能不要的,总不能叫凌峰拉回首都去,那样也太驳人家的面子了。

一众人将东西搬进屋里,没有回家的大伯母还不住的夸赞,“呵呵呵,你看小凌对咱们晴晴多好!这小伙子,我一看就喜欢!”

凌峰也只是礼貌的淡淡一笑。

在凌峰走后,几位家长估计是已经趁着二人不在发表了看法,所以谁都没有跟林梓晴再继续说什么。

只是林淑芳看着林梓晴的目光就不一样了,有些复杂,这么些年自己其实大大咧咧的,也没交个正经准备结婚的男朋友,这今天见到凌峰其实她心里的冲击也挺大的。

堂妹这么年轻都要谈婚论嫁了……

今天,再看自家老妈的态度,总叫她觉得有些尴尬,还有回头回自己家肯定一顿念经没完。

只不过,再怎么说,她还是为林梓晴感到高兴的,她也希望自己以后找个帅一点,对自己好一点的老公就行。

下午三点多,林文山就带着林梓晴开车去了龙都大酒店参加自己的同学聚会。

这次聚会是林文山那届高中的一位同学组织的,听说他现在已经是三明最大的钢材厂的厂长了。

不但安排了吃饭,唱歌还安排了一晚住宿,并且第二天要集体去武夷山风景区山窟旅游。

来到酒店,跟大堂服务员说明后,就有一位大堂领班给他们安排客房。

还特意给林梓晴安排了一间,看起来这个林文山的高中同学应该发展的比较好,连客房的数量都准备的很充裕。

过了十五分钟,林文山便来到林梓晴的房间,对着镜子好好的收拾了一番,站在女儿眼前,“行吧?我今天这样见着老同学应该挺有样子吧?”

林梓晴点了点头,“可以,爸爸现在还是很帅的。”其实林文山长相非常好,浓眉大眼的。而且他才四十二岁而已,本来这个年龄正是男人最有魅力的时候。

现在还年轻,这十年生活条件好了,皮肤也红润白皙了许多,早就不像小时候,林文山还要去种田,然后晒的黑乎乎的样子了。

林文山的身材也开始微微发福了,不过今天的他穿上了名牌的西装,裤子上系着一条凌峰刚买给他的鳄鱼皮皮带,脚上穿的也是梦特娇的皮鞋,还是稍稍显示了一点像老总的身份的。(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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