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2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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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锦初在书房失了自己最喜欢的那支小毛笔,让十一与思铃两人找了许久未果,心中有些怏怏不乐。

她与太子的通信的末尾,提起了此事,有些沮丧的说道失了那支毛笔似乎连字都写得有些不对劲了。

太子看了林锦初娟秀的小字,唇角微微往上扬了扬,提笔写到:“写字这种东西在于人的心境与技艺,与毛笔有什么关系?”

写完之后,太子似想到了自己是偷走那支毛笔的罪魁祸首,便叫了吴内侍过来,要他找人做了一支与林锦初那支一模一样的毛笔,将信一起送给了林锦初。

林锦初接到太子的信,发现信封与往常不同,,她将信封打开,却见信封里有一支小小的毛笔,滚到她的手心。

这毛笔林锦初十分熟悉,她恍惚以为这毛笔是她曾经的那支,她将毛笔对向了秋日阳光处,仔细端详了一番,却发现这毛笔,并没有用过的痕迹。

思铃眼尖,看到林锦初的手中的毛笔,有些讶异的说道:“郡主,这毛笔是从哪儿冒出来的?”之前她与十一可是将这书房的每一个角落都翻遍了,都没有看见这只毛笔的痕迹,如今可好,它自己冒出来了?

林锦初将这毛笔攥在手里良久,回头看思铃,一双眸子如秋日的湖水一般璀璨,“恩,找到了。”她低下头,轻轻的说道。

思铃见林锦初的快活的模样,轻轻的松了一口气,她还准备求少爷到外边去找一找一模一样的毛笔讨郡主开心呢。

十一是太子的那边的人,知道的自然比思铃要多些,她知林锦初这支毛笔是太子给她的。

可太子只来过一次郡主的书房,怎么变能变出与郡主毛笔一模一样的来?难道是太子将郡主的笔给……?十一不敢再往下想,她只听见林锦初兴致勃勃的与她说道:“太子表哥对我这么好,我得回送他什么好呢?”

“太子殿下只怕什么都不缺,只不过若是郡主送的,他都应该很喜欢才是。”十一忍住心中的猜疑,面上却笑着说道。

因是第一次送太子东西,林锦初思来想去不知道送什么好,最终犹豫这编了一个络子与太子,这络子她是花了巧思的,颜色与太子书房前那片坚韧不拔的竹林相对应,太子若将这络子挂在腰间,似将竹林的那一片苍翠也戴在身上了。

太子见到吴内侍送来的比往常厚一些的信封,会心一笑,他小心的将信封打开了,一个墨绿的络子落在了他的手上。这络子平滑细整,花样是竹叶的,一看便知道,这打络子的人只怕费了许多的心思。

“吴内侍。”太子抬头对在一旁早就偷瞄了自己几次的吴内侍道,“将我的双麒佩玉拿来。”

太子性子崇尚天然,喜欢朴素行事,并不大喜欢佩戴玉佩之类,而如今他只看了一眼荣华郡主打的络子,便想起了元后为他定制的双麒佩玉,可见对这条络子是爱不释手了。

吴内侍连忙诶了一声,一溜烟的跑去了库房,将这对双麒佩玉拿了出来,并细心将佩玉穿到了这墨绿色的络子上。

太子将着墨绿色的络子戴在了腰间,修长的手指在那竹叶的花纹上划过。

吴内侍离他得近,听到了太子带着笑意的声音,“这小丫头,倒是个有良心的。”

上天可见,以前有多少小姑娘愿意送太子多么精致的绣品,太子都不愿意收下,如今荣华郡主只送了一个区区的络子,到让太子上心成这样。吴内侍摇了摇头心道,这世上的事,就是如此的不公平。

林锦初的及笄礼的时间越来越近了,就算她自己不将这些虚礼放在心上,无奈她身边还有两个最疼宠她的女人。

南宫公主为了林锦初的及笄礼往锦绣宫去了几次,她与林贵妃商量了许多次要如何举办林锦初的及笄礼。

林贵妃在宫中久了,是个惯常会做人的,见南宫公主真心将林锦初当做自己的女儿,便并不插手林锦初及笄礼一事,对南宫公主的决定,都点头称好。

两个女人说完了林锦初的及笄礼,林贵妃又想起了林锦初的亲事,她是个爽利的性子,便直截了当的对南宫公主道:“我家容哥儿是个没有福气的,娶不到初姐儿,不知道哪家的儿郎有这个福气娶到初姐儿呢?”

五皇子已与她说了朱深一事,并面带犹豫的与她推测过只怕朱深对林锦初有旖旎的心思。

朱家在大梁朝举重若轻,朱深又为朱家唯一的儿郎,自然身份贵重。可林锦初再如何身为郡主,只怕也入不了朱老夫人的法眼。

南宫公主现在最头疼的便是林锦初的亲事,听到林贵妃提了,不由得眼皮一跳,反射性的摸了摸自己的太阳穴说道:“初姐儿年纪还小,要慢慢挑拣着才是。”

林贵妃渐渐的从南宫公主的话儿中品味出了不对来,之前她还兴致勃勃的与她挑选京中的好儿郎做女婿,今儿怎么说起初姐儿年纪还小之类的话来了?“公主莫不是有什么我不知的难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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