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瑞王气疯了?(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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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到现在,过去挺长一段时间了,余安之利用空间泉水和空间出产的青菜瓜果,把自己调养得纷嫩纷嫩的,皮肤就跟那小女娃的一样。容貌,也提高了一个大的境界,从清丽佳人提高到了千里挑一的青春美少女。

瑞王气得快要疯了。

余安之的坚果店红红火火,都快要把他的心烧焦了。

这个死丫头,这个践人!

过去,他为啥不知道,余安之是个经商天才?

随便开个坚果店,都可以赚得盆满钵满的!

过去,他为啥不知道,余安之是个发明高手?

随便鼓捣一下,都可以发明出水车、打谷机等等!

过去,他为啥就没有留意到,原来余安之美如仙女!至少,比那个原本他惊为天人的余婷之,要好看太多了!

如果他早知道,就不会跟余婷之那个践人在一起!

践人,余婷之,你害的我好苦啊!

好好的财神爷,好好的天仙,被你说的那么的不堪。不然的话,我应当会对余安之多一点关注,正眼多瞧她几眼。如此,就不会判断错误,以为余安之是个不值得我用心去对待的女人了!

好好的局面,都被余婷之那个丑八怪给破坏了。那个丑八怪啊,都被毁容了,又成了残废,竟然还妄想要跟本王在一起!

岂有此理,真是岂有此理!莫非以为,本王的女人是那么好做的么?没有权利地位,就必须有金钱;没有前面几样,那就必须以容貌取胜。

一个毁容了的残废,竟然还敢觊觎本王?!

不要脸的践人,愚蠢透顶的践人!

瑞王躲进书房,对着满架子的书籍,破口大骂,以发泄内心的悔恨和苦闷悲哀,还有那怎么都排解不了的愤怒伤心。

余家,余安之,那好好的助力,就这样失去了。

失去了,也就罢了,如今余安之竟然跟秦王走得很近。这就等于说,秦王平白多了几大助力,他就平白多了几大阻力。

老天爷不公平啊,凭啥要这样折腾本王?!

瑞王跪在地毯上,一边嘶吼,一边使劲的捶打着地面。

书房的隔音虽然不错,但是他这么大声,守在外面的侍卫又是耳聪目明的。里面的动静,自然是听得到一些的,这样的瑞王,颠覆了他们以往的认知。

原来,温润如玉、风度翩翩的瑞王,也有这么一面。不,或许应该说,他的本性终于露出来了。平日里的样子,敢情都是伪装的?

唉,好可怕,这世道,都不知道该相信谁?

一直信任了那么多年的瑞王,竟然是个伪君子,是个狠毒之人。这世道,让人失去了信心。

侍卫刘常站的笔直,心里却千回百转,无比的纠结。

暗暗琢磨,要不要找个机会,偷偷的弄瘸自己的腿,好借机辞工不干,回老家去种田?

躲在暗处的暗卫小七,干脆直接一走了之。

作为贴身暗卫,小七比谁都要清楚,瑞王到底是个咋样的人。只不过,他怎么都没有想到,瑞王从一开始,就在算计余安之,算计那个善良淳朴的好姑娘。

要知道,瑞王是打算娶余安之为妻的。

算计自己的枕边人,这是小七所不能容忍的,这是他的底线。因为,当年他的母亲,就是被他的父亲算计的走投无路,这才含恨而死。所以,他最看不上的,最恨的,就是做丈夫的算计无辜的妻子。

当然了,如果那个做妻子的,是个狠毒的女人,不是无辜之人,那就另当别论。不过,余安之妥妥的,就是无辜之人。再说了,就在去年的时候,余安之还救过小七的性命。

救命之恩,无以为报。

他继续留在瑞王的身边,那就是助纣为虐,帮助瑞王欺压祸害余安之这个大恩人。如此,他和恩人之间,就站在了对立面上。

辞工,不告而别,是他最好的选择。

人倒霉,真是喝水都塞牙。

瑞王气得够呛,差点就要疯了。

小七,是他最得力的保镖,够忠诚憨厚,武力值又极高。而且,没有家人,无牵无挂。这样的人,实在难找。失去一个,就少一个,日后也无法轻易补充。

余安之,都是余安之这个践人害得!

如果她好好的跟着他,顺利跟他订婚的话,哪里会有这么多的事情?要知道,那践人可是小七的救命恩人,哪怕是看在那践人的份上,小七也不会离开。

对了,小七离开之后,会不会是投奔那践人去了?

瑞王立刻杀上门去,找余安之要人。

余安之正在给沈湛绣手帕,米白色的丝绸,绣上一丛翠绿的竹子。她用的是双面绣,在同一块底料上,绣出正反两面图像,轮廓完全一样,图案同样精美。

双面绣,是余安之的母亲云氏的绝活,也是云氏家族祖传的手艺。余安之上辈子发誓要做个贤妻良母,那么女红就肯定要学好,于是从五岁开始,就跟着母亲学女红。七岁开始,学双面绣。

这辈子,重生回来之后,她又努力钻研了一番,多了几分自己的特色。母亲说,她这是青出于蓝而胜于蓝了,相信在双面绣方面比她出色的人,应该没有几个。

余安之刚绣好一片竹叶,春草就走了进来:“姑娘,外院的丫鬟传话,说瑞王在大门口喊叫,嚷嚷着要见你呢!”

余安之微微皱眉,不悦的道:“不见!传话下去,把大门紧闭,不要理睬那疯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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