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9章 你好啊,一岁半的长玉(1 / 2)
至一岁半的长玉,至陪伴的你们:
初中的时候我一男闺蜜在我的练习册上写“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那时候看着他吊炸天的字体撇了撇嘴,在下面写上“天道酬勤。”
写完就后悔了,我那时候的字不怎么样,只有整齐和像女生,但他的字,大气、浑圆,上上下下透漏着一种,初中时代的大家风范。
离初中毕业已经过去六年了,六年间这几个字一直一直萦绕在我周围,不过,我该不能努力还是不努力,不努力的原因大概只有一个----懒。
我是那种无法想象的懒,但和懒惰不一样,我不懒惰,我只是单纯的懒,比如说能用脚丫子捡起来的东西绝对不会弯腰用手,懒得画风渐渐成了死宅。
熟悉我的朋友应该都知道我谈了一个男朋友,为此我还专门开了一本书名叫《学长美如画》,名字的缘由是,他在我心里是最美,他是那种很聪明的人,但常常跟我讲:“我是努力的人。“
翻白眼gif
他把我带进了摇滚天堂,听过摇滚后我真的发现摇滚就是上帝送给人类的礼物啊,听着特爽,听完也爽,是那种身心都变得丰富起来的感觉,入门时间尚浅,不过就是觉得好开心呀,不知道是因为他还是因为这个音乐。
喜欢古风歌喜欢摇滚乐,喜欢弹古筝喜欢跳爵士,一静一动,偶尔觉得自己是一个分裂的体质,但看看和我喜好相似的学长大人我就觉得自己正常到不行,我经常对他说:”我一直都觉得自己有病。”
他说:“你这个想法很正确。“
谢谢您不嫌弃我有病。。。
今年六月他从为人排忧解难的心理学高材生变成了研究人类大脑的高材生,嗯,现在每天我都好担心被挖开头颅哦人类大脑如此复杂的东西我很期待他的研究啊,不过也不是很明白,十余年的文科经历让我渐渐的从一名可爱的少女变成了更加可爱的男孩子,也变得更加不懂理科宝宝的世界,不过他们的世界好可爱哦好丰富哦好简单哦。
嘻嘻,克制不住的想要写我和他的相遇相识相知,他是我下的手,认识不到十二个小时就下手了,下手两个小时成功收复,哈哈哈,仰天大笑三百声,毕竟这种男人不赶快下手就会被别人带走啊。
他和我的故事暂时写到这里,大家想看可以去《学长美如画》的那本书里看,嘿嘿。持续更新但不保证日更,哈哈哈,可以存。
为什么我二十一岁的高龄还说自己一岁半呢,是因为长玉一岁半啊,我用这个笔名一年半了,在123言情也写了一年半了,嗯,成绩凄凄惨惨戚戚,作品惨惨戚戚惨惨,这么多日子了我才写了三四本,哎,也不知道我都干嘛了。
哎~我想到了,我专心微博抽奖了!!!可是你们都不去,我哭,我大哭,我声嘶力竭的哭!!!你们错过了一个亿你们知道嘛,不过我后天还会弄个抽奖的,可以去试试看,想抽两个兰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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