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此心安处是吾乡(2 / 2)
“去了边境,那就是黑户口了,晚上连旅店都不能住,说不定还让老毛子打死,他会去吗?”
“这个,五五之数吧,我想应该会去的,就算他不去,我们也可以找别人,毕竟还有时间。”
“9o年以前不能去吗?苏联现在还没饭吃呢。”
林桐摇头“我不打算长期做,一次性很赚一把就收手。”
“那不会很多吧。”
“不少了,我们有足够的钱,够我们进货。”
“这一年下来,有福叔在县城的名气也不是很小了,县里他也认识几个人了,可是没什么用啊,我们不能在我们这进货吧,山东离东北可不近。”
“这个,说不定还就是要在本地进货,东北那边我们没熟人,在国内运货也不是太麻烦。”
章明紧皱眉头,似乎是下了决心“看来这几年要努力攒钱了。”
“嗯,冒一次险,就赚大的。”董泽昊也下了决心。
“我们不要各走各的,那样风险大,进一样的货,让有福叔运出去。”
“嘿嘿,酒。”
“不是吧!那在老毛子那边可是禁货啊!”
“知道拿破仑进攻俄罗斯为什么失败了吗?”
两人摇头。
“因为白兰地有限,伏特加无限。老毛子没酒还能活吗?这就好比韩国人不准吃泡菜一样,酒这东西最赚钱了。”
“好,富贵险中求!没点玩命的准备怎么成!不就是钱吗!豁出去了!”
“豁出去了!”
“好!是男人!”
“嗯,可是,林先生,现在才87年吧。。。。。。”
“我肚子饿了。”
“靠!走,去吃饭!”
今天中午,林桐叫了董泽昊去张明家。
章明家的饭店是建在河边的,现在土地利用率还不是很好,也造就了饭店的山清水秀,给人一种脱俗的感觉。
河道里是黄河水,只是个小分流,却不是终年有水的,过了灌溉期后,就会关闸,水就很浅甚至没水了。
河里的鱼都是鲫鱼,这东西林桐一点都不喜欢吃,没肉,刺又多,熬汤还行,不过林桐是吃肉不喝汤的主儿。
虽然鱼不好吃,不过抓鱼还是很有意思的。
“哎!这儿有!”
“嘘!”
“哈哈哈!抓到了!我靠!好大一条!”
“还真是,鲫鱼能长这么大也很不容易了。”
一阵微风吹过,林桐站在水里用胳膊蹭了蹭脸上的泥点儿,突然现自己很喜欢这种生活,还是没压力的日子好啊,上辈子过的太压抑了,忙忙碌碌的还没买套房子就结束了,连女朋友都没交一个。重生后林桐很珍惜身边的人,渐渐的也越来越适应现在的状况了,看着章明和董泽昊兴奋地面孔,再看看那位倒霉的鱼老兄,林桐笑地很开心。
这条鱼似乎很有抗争精神,从章明抓到它的那一刻开始就死命的扭动着自己那滑溜溜的身体,烈日照在鱼身上闪烁着无数银色光点,让这一镜头显得更加升斗鲜活。
“哎哎哎!呀!跑了!”
如果你抵抗了,那你还有希望,如果你放弃了,那你就彻底坠落了。鱼老兄终于逃脱了章明的魔爪,猛地窜进水里,本来挺清澈的水面早被林桐三人搅混了,这一下去哪还能看得到踪影。
“啧啧啧,真可惜了。”虽然鱼没了,但是章明还是很乐观的,并没有表现的多么失望。
因为已经没有多少水了,所以河的鱼还是很好抓的,林桐是三个赤脚在水里趟着,时不时能看到几条猛窜过去的鱼。
“看!那什么东西!”章明天生的远视眼,很多东西总能率先现,这次也没例外。
“过去看看吧。”
在水里走路很慢,三人趟了好一阵子才靠近了目标。
挺稀奇的,竟然是只鸽子,还是信鸽,不过这个时代已经没人拿信鸽送信了,有些没事儿干的大爷喜欢养几只玩儿。林桐抓起这只信鸽时,它正在水上死命的扑腾,估计如果没碰到林桐他们,是死定了。
“奇怪了,虽说鸽子不会游泳,但也不至于掉在水里飞不上来吧?这家伙怎么差点淹死啊?”董泽昊的邻居家就有养鸽子,所以对这东西也不陌生,不禁问道。
“没什么稀奇的,这家伙的翅膀被剪了,当然只能等死了,看来是人家养来卖钱的,我们饭店里就有收。”
林桐仔细一瞧,还真是这么回事儿,两侧的翅膀被剪掉了一大块儿,就算飞,也只能学老母鸡的飞法儿了。
“怎么处理啊?”
“额,还是吃了的好。”章明挠挠头道,林桐手中的鸽子明显颤了颤。
“我觉得,应该送还失主。”
“都一样,还给失主早晚也是被吃了。”
“我养着吧,挺有意思的。”这只鸽子是灰蓝色的,翅膀周围还环绕着紫色的羽毛,纯白的喙子,挺养眼,林桐打算把它养起来。
“抗议,吃肉啊吃肉,吃肉多实在。”
“你借我的钱不用还了。”
“额?那成,你养着吧。”
“好,两票对一票,我赢了,鸽子我带走了。”说着,林桐转身就上了岸。
林桐三人也算是光屁股和泥的兄弟了,一只鸽子,归谁三人其实也不会有什么情绪的。
“喂!就这么走了啊!天还没黑呢!”
“嗯,回去了,我去找个笼子!。”林桐头也没回的挥了挥手道。
路上,林桐把鸽子放在自己的肩膀是,也不知道是鸽子太累了,还是感觉到了林桐身上安详的真气,竟就这么趴在林桐肩膀是不动弹,似乎还挺享受的样子。
“我怎么会把你关笼子呢,呵呵,我们算是老乡吗?”林桐两目微闭,享受着宁静。
此心安处是吾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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