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42 章(1 / 2)
索菲从小是在修道院长大的,她从未见过她的父母,在她很小的时候他们就过世了。按照传统,她的监护人是她的领主,而她的实际抚养人却是她的祖母。这个倔强坚强的老太太也已近风烛残年,索菲很为她祖母的健康担心,她同时担心的还有自己未来的命运。
她是个落魄的贵族,毫无疑问,没有几个金币的嫁妆。但贵族毕竟是贵族,并且她还十分美貌、年轻,她相信在领主的眼中她依旧是块香喷喷的鲜肉,能为他换来利益的鲜肉。他可能把她嫁给宣誓效忠的骑士,送给有意结盟的隔壁领主,或者卖给远道而来的香料商人。他是她的领主,他有权利决定她未来的命运,而她毫无抗拒可言。在她祖母过世后,她将是一块任人宰割的鲜肉。
所以,索菲对于诺丁汉伯爵、她丈夫的出现,是由衷地感到感激的。起码在他眼中,她看到了喜爱,和对待一个人该有的态度。她相信这一切都是亚美神的功劳,是诸神听到了自己的祷告,给予了自己帮助。尽管祖母最终还是与世长辞,她年纪大了,谁都没法跟寿命做抗争,但索菲的心灵却感到平静,没有想象中的惶恐,因为诺丁汉伯爵向她求婚了。
在安排了祖母的葬礼,并且遣散了仅剩的几个旧仆之后,索菲跟随她的未婚夫,远离故土来到他的领地,奥丁王国的诺丁郡。
在这里,他们举行了庄重的婚礼。尽管他比她大二十岁,几乎可以做她父亲,但索菲依旧感到满足,她丈夫对她很好。诺丁郡远比她的家乡寒冷,为怕她不适应,她的丈夫命令每个房间都燃起高大的壁炉,宽阔的大厅里甚至同时烧着二十个,冬日城堡里几乎温暖如春。诺丁堡一如所有固若金汤的堡垒一样,窗窄位高,而他丈夫却仿照她家乡的房间,把窗户改得大大的矮矮的,让她站在卧室里就能望到山脚下绿茵茵的草甸。
所有贵妇有的她都有,所有妻子能够享受到的她都在享受,索菲感到满足,真的满足了,这远比她想象中的要好太多。直到她生下一个孩子,漂亮的黑发男孩,她都坚定的认为,这就是幸福,这就是一个女人所能追求的所有幸福。
但时间总是能够证明,你曾经以为的事情,恐怕是错误的,甚至是荒谬的。
索菲一直以为她爱自己的丈夫,像所有妻子爱自己的丈夫一样,她尊敬他、崇拜他、依赖他,她愿意为他做任何事情,她一定是爱他的。但有一天现实却无情的摧毁了她的想象,它用实际来告诉她,她对他丈夫的爱,跟真正男女之爱相差得有多么远。
那一年,索菲爱上了她丈夫的骑士,兰斯·韦斯利。
这本来并非什么大不了的事,骑士爱慕自己的领主夫人,不但不会被世俗唾弃,反而会被游吟诗人称颂。这反映了她是多么的可亲可爱,而他又具有多么高尚坚贞的美德,如果只是,爱慕而已。
不过可惜,一旦爱慕中间夹杂了背叛,那一切都将变得不一样了。
随着老诺丁汉跟随皇家军队出征北部邻国乌拉诺斯——那时候的国王还是理查德的父亲亨利,他呆在家里的时间越来越少,几乎整整一个夏季、一个秋季、一个冬季都看不见他的身影,索菲开始感到孤独,寂寞难遣。
当丈夫在家的时候,她还能压抑住内心的渴望和爱恋,可丈夫一旦远去他方并且常年不归,索菲心目中的天平,便不由自主的倾倒了情人的那一边。她跟兰斯,终于做出了背叛她丈夫的事。
这是会带来杀身之祸的,起码对于兰斯来说是这样,因为他不但勾引了贵妇,并且背叛了他的领主。但索菲当时却下意识的忽略了这些,她丈夫只懂打仗、游猎和税收,他根本不了解自己在修道院学习的那些音乐、绘画和诗歌。他是一个好丈夫,但却是个没有情趣的丈夫。他给予他妻子一切物质上的享受,却永远没法给予她精神上的满足。而兰斯则不同,他是那么的幽默、风趣,并且模样俊俏。
索菲现在承认,她当时的眼光十分狭隘,像所有没见过世面的愚蠢的贵族少妇一样。可她当时,确实是个没见过什么世面的愚蠢的贵族少妇,她生存的地方除了当初的修道院,就是现在的诺丁堡,她确实没见过像兰斯这样的男人,所以,她很容易就被攻陷,忘记了自己远征的丈夫,也忘记了离家远游的儿子。
最终,她的恶行为她带来恶果——突起的小腹,一个孩子。
索菲不是没有想过堕胎,可她找不到信任的人帮她做这件事。玛莎太年轻,她连孩子都没生过怎么帮她弄掉。至于管家夫人,效忠的是诺丁汉家族,并不是索菲。在她绞尽脑汁尚未寻得可靠方法的时候,她丈夫却意外的回家了。
兰斯跑了,在听说伯爵班师回乡的时候连夜跑的。索菲为自己感到悲哀,但又不恨他,她只配恨自己。
诺丁汉自然是雷霆震怒,他一切的爱意跟心意全都化作了一个可笑的结果,一个微微隆起的肚子。他震怒之下,赶走了所有已成年或即将成年的骑士跟侍从。要不然,怎么掩饰兰斯的突然逃跑呢,人们只会以为他跟其他骑士一样,是被伯爵无故赶走的。他还赶走了索菲所有的侍童,这样的领主夫人,有什么资格教养这群诺丁郡未来的贵族?!当然,盖文·希尔留了下来,因为他的外祖父母,他依旧能够住在诺丁堡,有幸见证了的伊莎贝尔的出生。
这个私生女是在当年的冬天出生的,伯爵每次看到她,都像是看到糊在眼帘的一大滩油污,他无法忍受,却又下不了手,她不过只是个孩子。而她还在她母亲肚子里的时候他也下不了手,堕胎会死人的,往往一尸两命。尽管老伯爵在战场上也杀人如麻,但眼前却不是敌人,而是自己的妻子,曾经深爱的妻子。
可每次看到这个孩子,对伯爵来说都是一种精神折磨,他曾经有多爱他妻子,现在就有多恨她多么的不甘。尤其是他还有一个好儿子,一个即将成为侍从、将来会成为伯爵会继承诺丁郡的好儿子,他怎么能让他的儿子蒙羞,他怎么能让乔治知道他有这么一位母亲和他妹妹真正的身世?!
他对外宣布伯爵夫人难产过世,而实际却将她关在了地牢里。说是地牢,其实并非跟其他真正的罪人一起,而是在墓窖尽头的旁边,在诺丁堡的后山。他下定决心把她当成一个死人对待,却又忍不住偷偷去看她。看她的次数越多越久,他内心深处就会越痛苦越无法得到解脱。于是他开始喝酒,毫无节制的豪饮。奥丁的酒很难醉人,但并非真的不能醉,只要你喝的够多,喝得时间够久,尤其是半醉半醒之间,最容易激起欲|望,纵情声色。
渐渐的,伯爵很少再回城堡,这样他既见不到又爱又恨的妻子,也见不到逐渐成长的私生女,这样很好,这样就很好。直到有一天他觉得依旧难以排遣,于是,他开始天涯海角的去追捕那个背叛者,那个曾经宣誓效忠他的男人,兰斯·韦斯利。
兰斯逃到了格拉斯王国,这是很多年后索菲才知道的,她那时被关在后山牢房里,见的人只有玛莎和管家夫人,连女儿都不能见。这是为她好,索菲心里清楚,这是为女儿好。可这里人迹罕至,常常一整天一整天就只有她一个人。虽然叫做牢房,但房间很宽敞,床铺也很舒服,玛莎经常来给她换洗。可她出不去,她一直呆在这里,跟蚂蚁说话,跟蝴蝶说话,跟空气说话,跟自己说话……
索菲在这里,整整住了八年。她以为她的丈夫已经彻底忘记她了,直到那一天,他再次出现,还拎着一个湿漉漉血淋淋的麻袋。
伯爵那天是喝了酒的,他很开心,又有些失落,就好像压在心底的大石头突然被搬开了,没来由的失落。他晕乎乎的走进地窖,穿过墓道,全然不知道身后还跟着个小尾巴,那个他心里不承认嘴上却沉默的女儿。
伊莎贝尔很少见到她的父亲,可这不能阻止她渴望父亲。人们说她的母亲去世了,她明白去世是什么意思,就是躺在墓窖的石棺里再也站不起来了,玛莎教过她。所以,她对父亲越发的依赖,尽管他从不与自己亲近。
她没去过墓窖,她知道那里面有什么,但她从未进去过,因为那里总是黑漆漆的,孩子有与生俱来的对未知黑暗的恐惧感。但是玛莎经常去,管家夫人偶尔也去,她偷偷跟在她们身后见过,她跟盖文。可盖文回家了,管家夫人说他的父亲去世了所以他必须回家去,回到母亲身边去。唯一的玩伴离开,伊莎贝尔又只剩一个人了,孤零零的一个人。所以她决定不管里面有多可怕,她都要跟上父亲,她今天一定要跟上父亲。她想他抱抱她、亲亲她,她想要依靠在他怀里,像她在高窗里向外看到的,裁缝对裁缝的女儿那样。
可她始终未曾想象到,她将面临的事情,是这么的可怕。
伯爵杀了兰斯,并把他的头带了回来,他喝了酒,意识有些不太清楚,但他知道眼前的是背叛他的妻子。他把牢房们打开,并对索菲冷嘲热讽,尽管说这些侮辱的话令他心里也不好受,可他还是停不了口。然后他把麻袋打开,露出那个血已快流干爬满苍蝇跟蛆虫的人头。紧接着,一声尖叫声在背后传来,伯爵回过头,就看到了那个金发的小姑娘,那个鼻子眉毛眼睛像极了背叛者的小姑娘。
“这就是你爸爸,”他揪着散发着臭气的人头,摆到伊莎贝尔面前。他确实有些醉了,脑子有些发昏,在往常他对孩子绝干不出这么残忍的事情,把如此残酷狰狞的事实摆在她面前。尽管伊莎贝尔这么小,一时半会根本意会不过来,但这恐怖的景象却一定会烙印在她心底,跟着她一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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