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章 扇贝番外(二)(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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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着这种奇怪的念头,慕善坐在原地等了几分钟,却见陈北尧搬着一箱水,走了回来。

原来他是去买水了。

男生们分发了矿泉水,他拿起一瓶站定,忽然朝她的方向走过来。

慕善瞬间全身紧绷,低着头,假装在看地上的蚂蚁。

“喝水吗?”清清冷冷的语气。

“……不用。谢谢。”慕善居然不能抬头与他直视,只能看着他的球衣。她意外的发现,他的肩膀居然也很宽,只是人比较削瘦,平时便不显得。

他沉默片刻,将那瓶水轻轻放在她脚边地上,然后转身走了回去。

慕善拿水也不是,不拿水也不是。正尴尬间,忽听男生们爆发低低的哄笑。她抬头,看到陈北尧身影笔直,而其他男生都笑嘻嘻看着他,似在打趣。

慕善做贼似的将那瓶水往书包里一塞,跳下台阶,面无表情的离开了篮球场。

那天之后,慕善的生活里,频繁的有“陈北尧”出现。

高三月考成绩榜上第三名,叫陈北尧;

课间会和几个男生坐在小卖部里肆无忌惮抽烟的人,叫陈北尧;

每周六傍晚都会在操场打球的男孩,叫陈北尧。

而她房间里,那个空的矿泉水瓶,也叫陈北尧。

……

只是那个人,是离她很远很远的。慕善想,至少,或许,自己高三毕业的时候,他已经上了大一。那个时候,慕善或许会跟陈北尧表白。

而他,大概只是把她当成陌生人吧?因为她还是很少遇到他;而偶尔几次正面遇上,他也只是淡笑着点点头,如同对每一个普通同学。

可理智虽然很决绝,有些心情却控制不住。总是想看到他,总是在他出现的地方瞎晃;什么事情一旦扯上篮球队,扯上高三(7)班,甚至扯上跟他相熟的那几个混混,在她心中,就会立马变得不同。

变得亲切,变得有一种特别的意义。那种意义很孤独,别人理解不了。只有她明白。

明白自己开始魂萦梦牵。

慕善从小自控能力很好,所以一旦有事情失控,她反而有些束手无措。于是这段时间,她的心情变得很焦虑。

却刚好有个倒霉蛋,跑来撞枪口了。

是高一的一个学生,有一天在篮球场看到慕善,立刻动了心思。后来又打听到她的成绩和家世,恨不得马上把她追到手。

这学生家里有些背景,父亲是本县的黑老大,专放高利贷。他也是远近闻名的小霸王。所以尽管高二的慕善冰山得很出名,他还是一腔热血的在某天下晚自习的时候,拦在慕善回家的路上。

“考虑一下,做我女朋友?”他今天特意穿了件白衬衣,把校服一脱,站在慕善面前,拽拽的样子,自己感觉还挺般配。

慕善看到这还没有自己个头高的小鬼,有点哭笑不得,但还是奉上标准版答案:“我不打算在高中谈恋爱。”

可小鬼曾经通吃了整个初中部的美女,自觉所向无敌,嬉皮笑脸拦着慕善,几次不让她走。

慕善也火了。她这些天本来就过得抑郁,一下子被小鬼搞爆发了,大吼一声:“不谈就是不谈,跟你谈恋爱,明年你替我高考啊?让开!”

她吼得实在太有气势,小鬼极其跟班见到美女发飙,都是一愣,居然老老实实让开了。

慕善的情绪一旦得到发泄,难以压抑。恨恨的往家里走,边走还边骂:“混蛋!混蛋!神经病!脑子进水!幼稚!迟钝!”

却也不知道,自己骂的到底是谁。

可慕善没料到,这件事,却在全校引起了轰动。

都怪那个小鬼。他本质倒也不坏,被慕善吼了一顿,也没想着报复人家女孩子。只是那晚操场上很多人,都听见慕善吼他,他颜面扫地。那怎么行呢?出来混,最重要的就是面子。

于是他在全校放话:高二的慕善说了,高考前不谈恋爱。今后谁要敢追慕善,就是跟我过不去。

他虽然年纪小,但因为父亲的影响,在学校也很有势力。他这话一放出来,整个学校,居然真的没人敢追慕善了。

慕善落得清静,可那份暗恋的心意,却始终像树藤一样缠在她心上。她的成绩依然拔尖、活得依然像个世外高人。可只有她自己知道,她就快喘不过起来。

十月份的时候,学校组织高一高二一些优秀学生“三下乡”。这是为了让学生们体验乡下的生活,也是学校和县里做政绩的一个手段。

慕善本来可去可不去,可这些天过得实在郁闷,索性报名,权当散心。

“三下乡”活动为期十天,地点在本县周边的一个贫瘠的乡镇。慕善他们住在当地的一间工厂的工人宿舍里,有镇政府专门派人安排食宿,倒也安全。

到乡下的第一天,大伙儿都兴奋得叽叽喳喳。只有慕善,脸上在笑,心里却依然沉甸甸的。

谁能体会呢?她的感觉有多么厚重?

谁都不能体会,陈北尧都不能。

只有她自己。

吃了晚饭,同学们都在宿舍里看书。毕竟他们都是好学生,并且马上要升高三。慕善不想显得异类,可到了这空旷的乡下,她的心也变得空旷起来,索性放下书,找了个借口,溜出了宿舍。

工厂外是一大片绿油油的山头,在夜色下像一层层黑色的温柔的波浪。慕善不怕黑,也不怕鬼,一路向上爬,爬到最高的山头上,找了块石头坐下。

对着漫天星光,苍茫大地,她有点想哭。她不明白,怎么就喜欢上了?怎么就想每天看到他?怎么会这么盲目的觉得,他每一个轮廓,他每一个动作,都帅得乱七八糟?

她的第一次心动,第一次爱情,为什么会变得这么哀苦?

如果她是个坏学生,上什么大学无所谓,她就冲过去跟他表白好了;可她不行,她理智,她有天分,她注定要考个好大学,并且她也不甘心平庸过一生,她不可能盲目的为一个男孩断送前途。

可要怎么办才好呢?她居然那么喜欢他,好像喜欢到了骨子里。好像注定就是他,根本就是他自己跳进她心里的,她拦都拦不住。

她越想越委屈,觉得自己一片深情,只能永远埋在心里。美朱有鬼宿,可她呢?陈北尧多像鬼宿啊,清秀、坚韧、亦正亦邪。可她是不是美朱呢?

她觉得难过极了,眼泪大滴大滴往下掉。可她并不喜欢自己这么脆弱。

于是她恨恨的想,慕善,你不要自作多情了!你那么想见他,如果他真的是你命中注定的男朋友,那么就让他现在出现!

像白马王子一样,出现在她面前!

否则、否则今后就要忘了他,专心学习!等以后考上大学,再去想他!

她咬牙切齿,下定决心。

可他怎么可能在荒山野岭出现?她不过是找个理由,让自己放弃。

一想到“放弃”两个字,她感觉到一种悲壮的痛苦。那种痛苦支持着她,像壮士一样起身,就此告别这个山头,告别陈北尧。

刚跳下巨石,前面树丛一动。她吓了一跳,倒退一步。

然后一个人从树后转了出来。

他穿着件半旧的T恤、牛仔裤,每一寸线条都显得英挺;他抬着脸,在朦胧的月光下,比她见过的每一次都要清秀而沉静。

她仿佛雷劈般不能动弹。

而他看到她,秀气的长眉一挑,似乎也觉得不可思议。

“你怎么会在这里?”

两个声音同时响起,他听到了她的激动,而她听到了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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