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摄魂的眼睛(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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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会儿坐在萧肃的车里,林书涵长舒了一口气。

“这么快就下来啦?怎么没带衣服呢?你不是说要在沈梦瑶家住几天吗?”萧肃一连串问题。

“我要买新衣服。”林书涵确实是要买新衣服,那一房间的衣服都不是她能接受的。况且现在她有钱啊,凭空得了这么个有貌有财的身体,不好好消费,实在对不起老天爷的安排啊。

这样想着,林书涵当即决定去学校搞定沈梦瑶的事后就去买衣服,今天就买两件换洗的,等萧肃出国了,自己再一个人去大买特买。林书涵有个习惯,不爱跟别人一起逛街。

这也是有原因的,以前每次跟别人一起出去买东西,结果就是逛了一整天,想要的东西一件没买下,买来的都是自己不喜欢的。谁让林书涵耳根子软呢,试穿衣服,人家评论评论说哪里不太好,就买不下了;哪件饰品,只是随手拿起来看看,别人三句说好,即便心里一百句买来没有用,最终还是会买单。所以每每跟别人一起逛街回来,林书涵都会对钱袋子一阵心疼。

其实这会儿的林书涵完全没必要为该买什么不该买什么而担心,只是这么多年的习惯,一时也改变不了。

“为什么不让我进去?我之前也是书生中学的,我……”看着林书涵出示了学生证,悠悠地进了校门,而被拦在外面的萧肃则红着脖子跟门卫大叔解释着。

“你也说之前是啊,之前是书生中学的人多了,我只认证,没证的一边凉快去。”门卫大叔非常敬业。

“我是她男朋友,不陪她进去,万一她在里面出了事,我找你拼命。”萧肃一边指着林书涵一边跟门卫大叔发狠。

那门卫大叔看了二十几年的大门,可不是吃素的,“哐当”一声不知从哪里拿出一块木牌,立在了桌子上:“看仔细咯,第7条,不准谈恋爱。还男朋友呢。要是她在里面出事了,你拿这块牌子砸死我。”

看着门卫大叔立在桌子上的“学生守则”,还有那一副“要进去就从我身上跨过去”的模样,再看看萧肃一脸焦急又无可奈何的样子,林书涵满头黑线,也只得安慰萧肃:“我又不是小孩子,就进去借本书,很快出来。”

见萧肃依然一副要跟门卫大叔打架的样子,林书涵只好抛了一个飞吻给他:“乖,听话。”

果真爱情的力量是巨大的,得到飞吻后,萧肃的怒火立刻便降了下去,愤愤地白了门卫大叔一眼,便也不再纠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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