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 飞熊降世(上)(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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麋府中阁,灯火通明。

麋竺坐在灯下,手捻胡须,正捧着一部尚书读得津津有味。

中阁大堂里,除了麋竺之外,还坐着一个人。只是他看上去很紧张,虽然一副正襟危坐的样子,但一会儿扭动一下,一会儿扭动一下,每一个动作,莫不显示出他内心中的惶恐和不安。

如果刘闯在这里,一定能认出这个人,正是张林。

麋竺似乎心无旁骛,捧着书卷,不时点头,脸上露出一抹激赏之色,口中更不时发出‘啧啧’声音。

而张林则坐立不安,紧张看着麋竺。

“张队率,我记得你和刘家,关系不错。

前些日子,羽山贼作乱时,你第一个站出来,带着巡兵离开……据我所知,在此之前,你一直对朱亥执弟子之礼。按道理说,你不应该出卖他们,怎么这一次,却跑来我这里告密呢?”

就在张林快要忍耐不住的时候,麋竺突然放下书,目光清冽,看向张林。

“啊!”

麋竺突如其来的问话,让张林没能反应过来,随后更是面红耳赤。

不过,他早已经料到会有这样的问话,所以很快就平静下来。沉默一下,他抬起头向麋竺看去。

“我虽与朱贼曹学艺,但并未获得真传。

朱贼曹眼中,只有刘闯那个胆小鬼,从未把我放在眼中。我自问资质不逊色那个刘闯,可他却从未正眼看过我。前次我甚至不惜弃了前程,愿意随他归隐,可到头来,还是得不到他看重。

孟彦,孟彦,孟彦……

他眼睛里,只有刘闯一人,根本不会在意我为他做出什么样的付出。

既然他不把我当作弟子,我又何必再把他看作老师?有道是良禽择木而栖,良臣择主而事。朱亥既然不把我放在眼里,我也不必对他忠心耿耿。小时候曾听先生说过一句话:天下熙熙为利而去,天下攘攘皆为利往。我而今业已及冠,若再不把握机遇,就只能终老朐县。

大老爷乃徐州名士,更为我东海翘楚。想来也知道我的事情……我张家在朐县,也算小有名望。可我不过旁支庶出,根本不得家族看重。我不甘心如此蹉跎一世,大丈夫生于世上,当有所作为。故而今日前来投奔大老爷,为日后谋划,更想要在刘使君面前,求进身之阶,还望大老爷成全。”

一开始,张林说的吞吞吐吐。

但随着他放开心情,言语也就变得流利许多,甚至是出口成章。

麋竺脸上露出一抹笑意,看着张林连连点头。

这厮,是个真小人!

出卖朋友,也能这么理直气壮,的确是个人物。我而今在刘使君帐下效力,身边也的确是缺少可用之人。这家伙能识文断字,倒也可以做个帮手。在我手中,他也休想折腾出花样。

“张林,可有表字?”

“尚未得字。”

麋竺笑道:“既然如此,我便赠你一表字如何?”

张林大喜,连忙起身道:“多谢大老爷赐字。”

麋家在朐县的实力,远非张家可以相比。而且张家也没什么出众人才,更不能和麋家相提并论。麋竺这一番话,也表明了招揽之意。张林日间在偶然机会下,听到刘闯和麋缳的谈话,不惜出卖刘闯朱亥,为的不就是这么一个机会?有麋竺支持,张林日后前程自然光明。

麋竺想了想,沉声道:“诗曰:有鹙在梁,有鹤在林。维彼硕人,实劳我心……就叫公美,以为如何?”

这是《诗·小雅·白华》中的诗句。

张林虽识文断字,但是却没有读过《诗》,自然也就不太明白这其中的意思。不过麋竺赐字,也代表着把他视为心腹。张林求得便是这么一个机会,连忙起身拜倒在地上,向麋竺道谢。

“大老爷,出事了!”

门外,传来一个惶急声音。

麋竺自然听得出,说话的人乃是他心腹,麋泽。

“公美,且在这里稍候,我马上回来。”

麋竺起身走出中阁,片刻后回来,脸上已经没有了和蔼之色,阴沉沉的,好像滴水一样。

张林忙道:“大老爷,可是剿杀朱亥不利?”

麋竺摇摇头,沉声道:“盐水滩那边,我派麋涉领五百人剿杀朱亥刘勇,问题应该不大。我只是有些吃惊,以麋沅的本领,带了一百五十人去捉拿刘闯,竟被他逃走,甚至还擒下了麋沅。

这厮,竟如此剽悍?”

张林嘴角一撇,沉声道:“大老爷,非是张林背后说人坏话……麋沅虽是二老爷心腹,但说起本事,远不如麋涉厉害。此人也就是会些把式,不足以抵挡刘闯。大老爷久不在家,所以不太清楚那刘闯。之前这厮被人陷害,也不知怎地就性情大变……他以前胆小,但手上并不弱。非是我自夸,若真个火拼,这朐县城中,恐怕除了刘勇和朱亥,没有人是他对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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