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连续杀人犯(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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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这不是我的义肢么?”白黎鹏看了一眼,又看看掉在地上的那个,困惑了。

白老大不理他,对官差道:“我们早把义肢调换出来了,掉地上那个是我们仿制的,没有十足的把握我们也不敢劳烦各位官爷,证据已经做好,血迹比对官爷请收好,后面的事情劳烦官爷了。”

那官差心领神会,接过盒子道:“其实这些都是我们官府仵作的事情,给我们官府做你还能少花银子,血迹比对可够贵的,行了,我们会处理的,放心吧。”他转头对白黎鹏道,“罪证确凿,你的罪是坐实了,不过回去你最好给我嘴硬一点(白黎鹏:嘴硬一点,我没听错吧?),小爷我好把各个刑具都练练,那些个刑具,经常剜点肉、沾沾骨头和血才发光发亮的!”

黄色的液体从白黎鹏下体流到地上,他吓得尿裤子了。

白黎鹏的心理扭曲而懦弱,他从小就喜欢虐待小动物,比如把小白兔的腿打折,把鸭子的脖子活活拗断,把小鸟从树梢上打下来等等,但他从不敢招惹家里那条凶狠的大狼狗;

去打猎碰到兔子他异常凶悍,箭法精准;下人已经射伤的猛兽他会凶狠地追杀,但当一个人面对猛兽的时候他唯一的反应只有逃跑,哦,对了,还有一个反应——尿裤子。

衙门很快传来消息,白黎鹏还没进审讯室就招了,声称十几年前的惨案是他娘做的,明珠的手是他娘逼他砍的,他什么都不知道,他原版的辩词是:“我喜欢明珠的!怎么会伤害她?真的,我真喜欢她,她平时对我太凶跟狼一样,那几天她睡在床上的时候跟小白兔一样……”

所以他在他娘的授意下,把“小白兔”的双手砍下来了。

也许他一部分潜意识里觉得自己是残疾,配不上明珠,如果明珠也变成残疾,他就能配得上她了,如果他有一只手,而明珠没有手了,就更能配得上了……只是也许,是白黎鹏自己也没有意识到的想法。

得知当年的真相之后,明珠的身子冷得发颤:“出事之后……他来提过亲,我爹差一点就答应了……”

白老大紧紧抱住她,用体温温暖着她,“没事了,都过去了。”

…………

君意做这些是为了公理正义?说出去谁信啊!

刚开始就是气不顺一时冲动,查到一半的时候想着付出这么多时间精力了怎么说也要个结果出来,查完了,嘿嘿,君意想,咱不能给人白干事啊!这么大的事怎么说也要多拿点好处、让人家好好给点报酬嘛!不然人家欠个大人情,也会不好意思的嘛。

白老大仓库里的晶石给君意席卷一空,临了还拿了明珠一盒首饰,这货贪婪无比直让人无法直视,也不管自己僵尸形状其实用不上什么首饰。

旭光也不是那客气的人,香辣蛇段的方子他要了,虎豹小丸子的方子他收了……从瓜分战力品的角度来说,他们俩人非常有相似性,甚至有“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的潜质。

“你给我进去吧!”

找明珠道别的时候,看到白老大依旧久久站在小院门口,君意抬脚,一脚就狠狠把他踹进去了!明珠担忧地奔过去扶起他:“轩哥哥,你没事吧?”

对于自己的这个做法,她跟旭光解释道:“太墨迹了,真看不下去啊。”

旭光仰面向天道:“苍天啊,你终于明白我的感受了吧。你只有这件事看不下去,我看不下去的事情有那么多!”

“轩哥哥,哈哈……原来她叫白老大轩哥哥的,好肉麻啊,嘻嘻……轩哥哥都叫了,应该没事了吧?哈哈……”

外人看来也许是简单的,当事人明珠和白老大还有很多心坎要过,世事总是艰难的,所以才要俩个人在一起。

携手。

互相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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