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菜鸟保镖(1 / 2)
在凡是有哥布林的游戏里,哥布林都是作为怪物出现,并且要被玩家杀死,然后给玩家贡献经验、装备、道具什么的。
但是今天林远征接的任务却是要保护哥布林!
哥布林懂得发布任务寻求人类保护自己?
设计这个游戏的人一定是一朵含苞欲放的千年奇葩!
更奇妙的是这只哥布林不但还会写字,而且写的还是汉字!
好吧,吐槽归吐槽。
其实林远征的心里还是很高兴的。因为接下这个委托,他不但避免了被抓去修长城挖运河的人间悲剧,而且还可以赚上一笔。
三两银子是个什么概念?
林远征不知道。
应该不是很多,但是精打细算,这三两银子应该还是够一段时间的生活费了。林远征喜滋滋地想着,在花光银子之前,最好他就找到了回去的方法。
沉浸在喜悦中的林远征大概这时候是不会想到那句流传已久的江湖名言:好处越多,风险(危险)就越大。
目前严重困扰他的问题只有一个:
所谓的保护哥布林——是像保镖一样跟在哥布林身后呢?还是应该把这只哥布林拎起来丢进棺材,盖上棺盖,然后数着手指头过完这三天?
这当然是一句废话了,按林远征的想法,自然最好是把哥布林丢进棺材里“保护”起来,然后自己躺在旁边的草铺里睡觉就能领奖赏。
谁愿意跟在这种怪物后面当保镖?!——比村子周围的野怪,哥布林才更像真正的野怪。
当然了,以上只是他单方面的想法。
有一句话叫做:理想很丰满,现实太骨感。
林远征现在面临的现实问题就是,他只有一个选择——
像一个小马仔一样鞍前马后地围着眼前这只只有他一半高的哥布林转。
没办法啊,谁让这只哥布林现在是他的老板?老板嘛,自然是不能随便得罪的。
更何况,这只哥布林的气场还那么强大!
——比如,它走路时从来都是高昂着头,大摇大摆,从来不正眼瞧周围的人物(其实主要还是林远征)一眼;
——又比如,它看到有卖冰糖葫芦的路过时,立即从口袋里掏出两枚铜钱让林远征买上一串。当林远征一路小跑把糖葫芦递过来时,我们的哥布林大爷立即豪迈地摆摆手,那意思是:不用客气,那是买给你吃的。
——再比如,它带着林远征同学去小乔妹妹的酒楼里消费。我们小乔妹妹一见是林远征,立即丢出了她的绝技——势利眼,俏脸上的意思和千年雪山一样冷。
结果咱们的哥布林大爷一锭大大的银元宝丢过去,立刻让小乔从麻木不仁的面瘫脸变成了春意浓浓的桃花脸。
大吃大喝完了以后,哥布林大爷打了个指响,比划几下后,小乔就在它的示意下给林远征来了一次捶腿服务。
看到了没有?看到了没有?这就叫做有、气、场!
尼玛,到底你是大爷,还是我是大爷?!一只小小的哥布林也敢如此张狂!林远征心里抗议了。
当然,一开始抗议是很强烈的,不过后来这抗议就慢慢微弱了。
一整天就这么过去了,连林远征都觉得太不可思议了。
从早晨到中午,他就一直陪着这只哥布林在干两件事——逛街、购物。
虽然这个偏僻的小村子连条像样的街道都没有,但是店铺还是有四家——一家铁匠铺,一家草药铺,一家杂货店,还有小乔的酒楼兼客栈。
清早,哥布林就带着林远征直奔铁匠铺,里面有农具也有武器。哥布林拿起这柄匕首看了看,又拎起那把长剑试了试,看完了马蹄铁又看小长钉,磨磨蹭蹭过去了大半天,弄得林远征一头雾水。
从铁匠铺出来,哥布林就去了杂货店。看完胭脂水粉又看布料,看完布料又看衣服,最后却买了一张大渔网。
在草药铺,林远征更不知道哥布林要做什么。它对草药铺里面用纸包好的一副副配方丝毫不感兴趣,也不看一眼铺子里熬好的药膏。去了店铺就直奔后院,抓起后院正在晾晒的药草一副爱不释手的样子。
真是一只奇怪的哥布林。
不过更奇怪的是小村的村民。
他们似乎对这只哥布林的存在丝毫都不感到奇怪,也没人上去表示认领这只意外闯入村子的哥布林野怪做宠物,他们对哥布林甚至比对同样作为人类的林远征还热情。
这太奇怪了。
林远征几次感觉到背后有人似乎在指指点点,等他回过头去就发现,这些人其实都在议论他,而不是在议论哥布林——因为他们的眼光都是在看着他,似乎还有嘲笑的意思。
唉,不管这么多了。
在小乔的酒楼里吃饱喝足以后,林远征发现原先觉得丑陋不堪的哥布林变得顺眼多了。
下午是去河边捞鱼。
哥布林拿出上午在杂货店买来的渔网在河里撒来撒去,那笨手笨脚的动作看得林远征在旁边暗笑:谁下网捕鱼会选择这么一个有急流险滩的地方?
不过当他跑过去要帮忙的时候,哥布林却很固执的挥手让他走开。所以他只好看着这只品味独特的哥布林花了两个多小时的时间不断地撒网、撤网,最后又一条鱼没捞到,双手空空地回去了。
这只来路不明的哥布林似乎相当有钱,而且相当爱干净——走在路上,有灰尘掉它身上,它一定要拍得干干净净才肯重新上路——所以晚上它就住小乔的客栈,连带林远征都一块沾福住了进去,当然是不同房间。
终于不用住潮湿简陋的义庄了。
林远征来这个世界这么久,终于第一次痛痛快快的洗了个澡。
第二天一醒来他下楼打水准备洗脸,眼前看到的情景却差点惊掉了下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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