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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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天雨已经不太下了,但四处都已成了汪洋。水平面涨了又涨,最后停留在洞穴下面大概七八百米的地方——要知道,刚来巴沙克山的时候,这洞可直愣愣的悬在千儿多米的半山腰上啊!

雨停以后,太阳就会偶尔露下脸了,于是,不过一两晚上没见,水面上就已经飘满了胎果草,嫩生生绿汪汪一片。其蔓延速度之快,叫李慕斯搓着手臂生生有一种物种入侵的错觉。

胎果草其实很像水草,长条状的嫩茎相互缠绕,你挤我推,几乎蔓延到了水下一两米深处。嫩茎上隔一指远便有五六片指甲这么大的菱形叶片凑到一堆,像个托盘似的包裹住中间那朵微弱的小白花,花朵弱弱的开着,随水浮动,淡而无味,唯有花蕊处透着点喜人的血红色,羞羞怯怯。登高看去,一片鲜嫩欲滴的翠绿中成片的点缀上这种小花,景色还真是不错。不过,异世界就是异世界,如果你跟李慕斯一样废柴,你就会发现危机永远无处不在。

李慕斯也就早上爬出洞府发现自己总算腰不疼了腿不酸了,心情一好,眼光就长远,立刻甩胳膊踢腿儿的做了会儿瑜伽,顺带着,欢欢喜喜的赞美了一句眼前的风景,从旁边儿过的米歇尔立刻笑嘻嘻的捡了块洞口吃剩下的骨头,拿绳子栓了,对李慕斯招招手,爬下洞穴,跑到水边儿,小心翼翼的站了,直离水面有两三米远,才抓着绳子的一头,将那骨头往水里一扔。

咔哒——

这骨头还没落水呢,数条影子嗖嗖嗖的从水面下的胎果草嫩茎间蹿出来,齐齐咬在骨头上面,发出一阵令人心悸的咬合声,声音密集得就像春天的细雨。

李慕斯眼珠子都快掉出来了,米歇尔在那儿撅着屁股拽着绳子往后拖,最后一屁股坐在地上,才把那块已经面目全非的骨头拖了上来。

几条基本上只能看到一张巨大嘴巴的大脑袋鱼啪嗒啪嗒的摔在地上,还甩着尾巴朝着李慕斯和米歇尔这边奋力的跳了好几下才力竭。但那口刀子似的的牙齿愣是一直龇着,发出渗人的吱嘎声,就好像在随时准备着,只要有什么东西一靠近,立刻一口吞掉似的。那条在大脑袋衬托下显得奇小无比的尾巴则在大脑袋后面愤怒的不住摆动。

李慕斯脑门儿上的汗水唰的就下来了。

尼玛!这分明就是食人鱼啊有木有!看看那牙口,一口下去骨头都成粉末了有木有!别告诉她这一眼望去一片翠绿欣欣向荣的草啊花啊下面潜伏的全是这种怪物啊!她她她……她只有一副脆弱的小身板儿阿喂!

米歇尔在旁边奋力举起一块大石,嘿哟一声朝那啪嗒啪嗒直甩尾巴直龇牙的大头食人鱼砸去,噗的一下将鱼砸进地下。可石头一翻过来,那鱼立马又甩着尾巴生龙活虎极度愤怒的蹦了起来,差点没一口咬在米歇尔胳膊上。

米歇尔拖着李慕斯连连后退,心有余悸的道:“喏,这就是大嘴鱼了,一到雨季就到处都是。别看它们个头不大,牙齿可利着呢,骨头还硬,平日里躲在胎果草的嫩茎地下,等胎果草熟了,就趁机去吃那些被胎果的味道吸引来的各种动物。可凶悍着呢!尤其是这两天,胎果还没熟,没什么香味儿,它们的肚子全饿着,找不到吃的时候,就相互咬,真饿狠了,连自个儿尾巴都能嚼嚼吃了!你可得小心点儿,一让它们咬上了,连渣都不给剩的!”

李慕斯小鸡啄米似的不住点头:这玩意,她能不小心吗?她她她……她对于这世界,果然就是个彻底的废柴啊!摔!

那么,不是废柴的那家伙……应该就不会有事了吧?

李慕斯望着已经差不多快被胎果草占据大半的水面,略有些担心。虽然明知道那只章鱼是堕落者,洛尔他们也不停的提醒自己堕落者有多么多么的可怕,但那家伙到底救了自己啊!想一想,那家伙孤零零的,也挺可怜的。

废柴李慕斯开始发奋了。

每天早上醒过来先做一个小时的瑜伽,为以后可能的老虎凳、骑木马等等重重酷刑做好准备。然后开始爬山,从山脚到山顶,在每天留守的兽人目光所及之处奋力攀登。

这一段儿足足有两千多米,地势陡峭,有些位置落脚的地方都找不到,来回爬上一趟得花大半天,但进步却是相当明显的,李慕斯觉得,将来她至少不会拖别人后腿。

这段时间猎物已经基本逃进巴沙克山脉深处了,兽人们的捕猎往往空手而回。于是,空闲的时候开始增多,洞穴里此起彼伏的嗯嗯啊啊的声音也就相应的多了起来,就连那些胆小的米族雌性们,也半推半就战战兢兢的被几个雄性抗在肩上拖进洞穴里去XXOO了,这也是李慕斯开始格外“努力”的原因之一。

每天晚上,摩耶都会伸指头摸摸她的菊蕊,大概觉得李慕斯还是不太能承受,就会耷拉着耳朵让李慕斯帮忙拔拔萝卜,再把手指头发在李慕斯的【吡——】里抱着睡上一晚。

李慕斯觉得,他大概是举一反三的开始准备用指头撑开她的菊蕊了,虽然担心妇科病,但考虑到骑木马的痛苦,李慕斯还是默默的选择了前者,何况……妇科病个P哟!这儿连“妇”都没有,未必有那些OOXX病吧!总之,她是相信兽人们的强壮的,也相信自己这越来越强壮的身体。

大概是晚上太煎熬了,在开始长段长段空闲下来的白天里,摩耶开始跟李慕斯一起发泄精力,陪着她爬山。但他绝不会对这个时候的李慕斯伸出援助之手。李慕斯认为,从根本上来说,兽人就是一个崇拜强者的种族,所以总是愿意看到别人为强大而努力的,哪怕那只是一只雌性。至少,李慕斯挥洒青春的血泪的时候,就从摩耶的金眸里看到了愉悦。

但摩耶在她汗水淋漓的悠闲得好像在散布的姿态却深深的刺激了李慕斯脆弱的小心肝,她也就咬着后牙槽愈加发奋了。

摩耶很快察觉了这点,于是不再保持和李慕斯平行的姿态,而是两步跨到李慕斯前头,蹲下,用他那双狭长的金眸一眨不眨的看李慕斯在他脚下如蝼蚁般挣扎。

那姿势……

李慕斯只要一抬头,就能看到他空荡荡的兽皮裙下晃悠悠的大【吡——】,所以,从此以后,李慕斯彻底变成了一个只会“埋头”干事的勤恳努力的好娃。

爬山也并不只是枯燥,李慕斯很快就发现了很多有趣的地方。比如,巴沙克山看起来非常荒芜,但真正用手和脚触摸了才会发现这里的勃勃生机。

石块下面,不到巴掌高的矮趴趴的草丛里,总是会时不时的蹿出一些小虫子、小鸟或者别的什么。那些动物都很小,最大的也不过李慕斯巴掌大,李慕斯觉得,这才是兽人们不捕捉它们的原因,毕竟,越小的动物就越灵活,付出和收获不成正比。

一开始,李慕斯还被突然冒出来的东西吓得差点撒手滑下山去,但后来某一次,偶尔来陪她爬山并且教给她很多技巧的萨斯抓住了一条黑黑红红的带甲克的虫子,并且生火烤给她吃了以后,眼睛一亮的李慕斯就找到了乐趣,开始努力的在那些石头和草丛下面翻找,并且猜测自己会有些什么收获。

她将那些东西带回洞穴去和萨斯分享,萨斯就会一样一样的告诉她这些都是什么,哪些可以吃,哪些最好赶快扔掉。李慕斯的胃就在这样的锻炼下越来越坚强。

偶尔,摩耶会在她和萨斯讨论的时候来打转,他似乎发现了李慕斯对他的耳朵和尾巴的兴趣,于是经常保持着半兽化的状态在她眼前晃。

如果李慕斯和萨斯讨论得太高兴而忽略了他,他的耳朵就会不高兴的竖得笔直,小幅度的不停抖。尾巴则会时不时的来骚扰李慕斯,挠她的腰或者小腿——两人日渐亲密的接触已经让他速度的找到了李慕斯的弱点。

被袭击了痒痒肉的李慕斯自然就没办法跟萨斯讨论了,只能忿忿的将她的战利品塞进摩耶的嘴巴。摩耶立刻就会高兴的眯起眼睛。

这样反复几次过后,李慕斯才察觉他竟然是在吃醋。这让她非常吃惊。

她一直以为,在这种部落社会中,在雌性可以每个雨季自由选择雄性的社会环境中,雄性对雌性的追求都只是因为繁殖后代的本能,但摩耶的反应彻底推翻了她的这个猜测。他甚至因为同样身为雌性的萨斯而吃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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