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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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纽约

美国纽约最著名的纹身工作室,也是各位好莱坞的大牌明星们常常来到的地方,如果你看到你心仪的明星身上多了某某个纹身在推特上感谢了某某工作室或者在访谈中谈到在某某纹身室认识了另外一些明星朋友的话,不用怀疑了,那讲的必定是这里。

Cola是在16岁的时候认识的这个男人,那时的她恣意张扬,她是欧美乐坛的新起之秀也是大家公认的bad girl。

本来不想纹纹身的,怕疼是她的死穴,但是16岁的少女不管多成熟总有一些中二的时候。她想,既然你们叫我bad girl,那我就真的bad给你们看好了。90年代末的美国,对于纹身的艺术虽然开放但也远远的不如现在宽容,尤其她还是大众偶像,粉丝们大都是10代的孩子。

所以她在这个纹身工作室,认识和她纠葛了最好年华的男人,一个喜欢穿衬衣休闲裤,喜欢带着金边无框眼镜,喜欢微笑喜欢吃甜点的纹身师,比她大16岁美国最出名的纹身师。

“这里好像没怎么变过啊。”cola笑道,似乎从她来到这里开始整整10年间,这里的变化屈指可数。

“你知道的,我不是什么喜欢改变的人。”男人笑笑,在温和的外表下有一颗比谁都冷漠又固执的心。

Cola没有说话,他们两个真的太像,宁愿守着心中的执念,也不会去做任何的改变。不愿意为对方妥协的爱情,不论是多么吸引人都不会长久。

活过25年,cola才终于明白这个道理,不过也不算晚不是?想起还有一个人愿意无限的包容她照顾她的男人,就从心底横生出一种温暖来。

“看样子,或许,找到那个人了?”男人笑道,他们的感情太过于复杂,虽然有时候让他怀念,却是再也不敢去碰触。

“是啊,找到了,所以今天我过来了。”cola说着脱掉了外衣,只穿着黑色的内衣对着男人。她眼神不再锐利,变得温和而缱绻。

“哦。”看着她的身体,男人惊呼出声,原本常年波澜不惊饿眼神,此刻充满了讶异。

Cola的身上洁白如新,或者不能这么说,因为她的身上有大片的粉红色疤痕,是原本的纹身被镭射掉而新长出来的嫩肉。已经和本来的肤色没有什么差别,但是仔细看还是能知道这个女人洗掉了几乎半个身子的痕迹。

要知道纹纹身和洗纹身可是千差万别,纹上去,可能只是那一瞬间的疼痛,忍过来,魅力的图案就永远留在了身体上。可是洗下来,是必须经历几十天的痛苦,一遍一遍的镭射,针刺的感觉扫过全身,直到这些痕迹消失。

他知道她是多么的怕痛,也知道洗掉这些痕迹是要有多大的决心,他此刻真的有些羡慕让cola做出这个决定的男人,这个男人永远也不会知道他是有多么的幸运。

这就是她的决心,不论是多么的痛苦,她都不想再自己的身上留着过去的痕迹,尤其还是另外一个男人的痕迹。既然决定认定那个给她带来光亮的男人,那就让她挥别晦暗的过去。

韩国,首尔

我压根没有落伍我依然拥有才华

因你一个人而垮掉的身

消逝的梦迷失的心

只要是为了你就会朝你飞奔而至

然而你却无数次地离开

你究竟为何不愿把我接受

用充满自信的表情说出一切吧

上演悲伤戏码

我却依然爱你将机会给予你

可你回头的样子那冷淡的眼神令人伤心

no no yo ma heart heart heart breaker

权志龙一个人在录音室奋力的嘶吼着,teddy无语的隔着玻璃看着他在里面发疯,然后回头问胜利,“你们队长这几天是怎么了?”

回答他的是胜利的摇头,说起来胜利自己也觉得无奈,刚好今天没有行程,就来公司看志龙哥录音,也好学些专辑制作的东西,可是今天看起来志龙哥的状态不太好啊,要知道往往他状态不好的时候遭殃的都是他这个可怜的忙内啊!

“啊,怎么cola nuna还不回来啊。”所以说啊,胜利,你志龙哥状态不好的时候拿你开刀不是没有理由的啊。

“胜利,给我买背咖啡回来。”权志龙出了录音师就听见胜利的这句嘟囔,立刻心口升起一口火气,原本因为唱歌儿发泄出来的郁闷又莫名其妙的回来了。

“哦,为什么……”话还没说完,就看见权志龙阴郁的脸,胜利立刻的俊杰了,赶忙点头。“耐。”在权leader又想出什么整他的念头的时候赶紧跑出了录音室。

“志龙啊,今天怎么了”teddy奇怪的看着他。

“哦,可能昨晚写歌写的太累了。”权志龙烦恼的把额前的刘海拨回去,使劲的甩了甩头。

“啊,真是,年轻也要注意身体啊。我可不想cola回来跟我兴师问罪啊。”teddy开玩笑的锤了锤志龙的肩膀。“好啦,今天你状态不好,我们先不录了,赶紧回家休息去。”

看着权志龙还想要在坚持下去的样子,teddy一把把他推出去,“行了行了,嗓子都没打开,还录什么录啊,赶紧回家休息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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