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七十三章 诸子百家 十三(1 / 2)
巨大的恐惧在众人心头间爬过,他们觉得自己的每一个毛孔都冒着一股寒气。
“凌歌,你我相识一场,你让我走。”子枫双手重新握刀,步子一动,手腕的巧劲带势刀刃拉割剑文。
在火星四溅之时,凌歌张大了嘴,左手攥紧拳头,他右手中剑刃斜着一刺,再次朝着子枫逼去,“跟我回去,不要在执迷不悟了。”
“屁。”子枫嘴巴里聚着一股气,他猛地吐出,气势森然再起,如同一头伺机而动的花豹。他双手握住的腰刀刹那快到不可思议,将对方的长剑挑开,顺势旋斩而下。
瞬息而至的刀光让凌歌的眼皮狂跳,他微微哆嗦了下,快速的朝着身后侧转而去,抬起右手的长剑欲要挡住。
可这一切都是徒劳,利落的腰刀在凌歌手未抬起之时就是快速从他左肩处落下。
“子枫...”
如同一只烈棕熊的咆哮从凌歌喉中吼出,在最为危急的时刻,他左脚一转,刀刃从他左手臂一刀斜切过,露出他白花花的肉来,“我与你不再是朋友,只是相识。”
子枫望着对面男人瞪着发红的眼睛,他的心一疼。对方男人这般的眼神,他还是第一次触到,凶狠带着点悲愤。他忽然间明白对朋友举刀的沉重,不觉中嘴角带起一丝凄凉的笑意。
六年前,他与眼前的男人在越地的洛城相遇。一个佩刀持酒,一心以四海为家,到老无根;一个背剑吟诗,游戏青楼,一心潇洒行此生,青丝无悔。
越国洛城弯弯河道上,一叶轻舟而过。那年的凌歌嘴角带着轻佻的味道,他一手揽住女子的纤腰,望着河道边上走过的男人,吼道:“喂,佩刀的那个家伙,我叫凌歌。”
河道边上的男人步子一顿,以手压着腰间的两柄刀,扭过头,墨发轻飘间的同时,在他脸庞上露出爽朗无比而沧桑的笑容,“子枫,一个流浪的刀客,不是家伙。”
时间一晃六年,他们一同加入墨家,成为墨侠的一员。谁也没有想到,时间会在许久以后赋予他们不同的立场。
“呵,她是我的妹妹,她已经死了,你应该知道的。”
二人拉开距离,遥遥望着对方。凌歌用嘴咬住剑柄,右手死死抓住左臂浸血被割碎开的长衣,在他怆然大笑间猛地被撕碎,露出他干瘦、肌肉扎实的胸膛。他将长衣裹住自己左臂的伤口,右手抓住剑柄,看向子枫,“我记着她说流浪的人回头亦是可以看到家的,跟我回去,墨侠就是你的家。”
“家?”子枫握着狭长刀刃的手一抖,脑海中蓦然闪过那个女人朝他笑,歪着头眨巴眼睛的样子:
“我想陪你去流浪,在小舟上看那拽拽渔火;听那百年古寺的钟声;嗅那天与地爱而不得间隔的味道。
跟着你,我要跟着你,抚满清苍会有孤寂的述说。子枫,我是你的小觅,你流浪在古道,我觅你去天涯。”
“哈哈..”想着想着,子枫忽然间大笑了起来,左手轻微松开,右脚朝前跨出半步,“凌歌,我看你是小觅大哥的份上让你三招。我输,我跟着你回去;你败,你就滚开!”
说最后四字,子枫的目光徒然透出霸道,字字铿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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