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五十三章步步艰难(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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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柽想的简单,说得明白,但是精兵简政两项工作却并不顺利,进展很慢,他是看在眼中、急在心里。他之所以用李纲为相,一是他为人正直,敢作敢当;二是做事有魄力,敢开历史先河,建立一个有力的领导集体。但是事情并没有他想得那么简单,朝中依然有股暗流阻挡着变革,他们借减员减官之际,煽动一些被触及利益者找出各样的借口与新政对抗。

如今在江淮、山东和两河一带盘踞着大量游寇,他们打家劫舍,攻州掠府,抢劫纲船已经影响到了国家的经济和政权的稳定,但是朝臣们在是剿是抚争论不休,甚至有些人对赵柽隐瞒真相,但是他们却不知道赵柽手下还有一支隐藏在暗处的高效运转的情报系统,又有什么能瞒过他的耳目。

赵柽的案上就摆着一份关于游寇们的详细资料,赵柽仔细看过,动乱之后流寇主要有几类公民组成:

民间抗金武装,这些人下海前都曾经是当地乡兵的骨干力量,有着开封府勤王的骄人履历,在城破后组团落草,成了啸聚山林的江湖草寇。还有在与金兵作战中被击溃的正规军,多达数万人来了个集体跳槽,脱下军装就变成了土匪。

在金军入侵后,大批人口南迁,形成了庞大的流民群体,因为失去了土地,变成了脱离正常生活轨迹的另类居民盲流。作为影响社会治安稳定的高危人群,这些人为了生存铤而走险。轻者打着法不责众的擦边球,简单的‘解决’下温饱问题。重者成了快意恩仇,大块吃肉,大秤分金的流寇。

再有就是受盗寇们胁迫的普通百姓,游寇们每攻陷一地,往往采用抓壮丁的方式,胁迫当地青壮从军,以此壮大声势,虽有滥竽充数之嫌,但也是经常能够起到一哄而起的短期效应。他们所到之处,劫掠百姓,老弱杀之,强壮者充军,竟然是师从女真人,临敌则驱民兵在前,名曰‘敢死军’。

虽然宋金两国交战及国势渐微是造成兵匪遍地开花的主要原因,但是早期的安抚不当,措置有误无疑也起到了推波助澜的效果。有些人是抱着成为国家干部的梦想。加入各处民团组织,并在保卫东京的战斗中出过力的人。

因为这些人有过‘黑社会’的经历,而被当成了社会治安的边缘人,为宋廷不容。早早遣散了,不得不各自领兵南下讨生活,时而接受招安。时而重操旧业,从守土有责的准革命战士变成了舀跳槽当家常便饭的游寇。

李纲主张剿抚并用。迅速平息匪患,而还在朝中的有些人便以这些人曾为国出力。不可剿只能招抚相辩。而李纲有个认死理的缺点,他便非要在嘴上与人分出高下,辩出个真理来。可他如此正中某些人的下怀,结果朝堂上是嘴仗不休,游寇作乱依旧,事情却久拖不决…

而精兵的事情也遇到了难题,宋朝武官或可称武阶、武阶官、武资等。武官的序列和分类有一个发展与演变的过程。武官与近代元帅、上将以至少尉等军衔有某些相似之处,但也有重大区别。近代军衔仅用于区分军队内部军人品级之高低,宋朝武官却不能等同于军人。大部分的武官,是通过元丰改制前的审官西院和三班院,改制后的吏部尚书右选和侍郎右选,广泛授予各种民政差遣。此类武官按现代的意义,当然不算军官。

“官以寓禄秩,叙位著”,乃是虚衔;“殿前都校以下谓之军职”,乃是实职。宋自三衙长官、四厢都指挥使至都的十将、将虞候、承局、押官之类,都是军职。军职可算是差遣的一类,授予军职的武官,按现代意义,可算是军官。从法制上讲,因军功授官,可以不受人数限制,而军职却往往受编额的限制,不可能滥设滥授。将武官作为军职的加衔,逐步结合,武官系列也逐步溶入军中,与军职有分有合,弄得更为复杂。

而在军队中,官位和军职应当相称,但也存在不相称的情况。军队的战士有时出现使臣、军兵两级制,或使臣、效用、军兵三级制,正是表现了官位与军职的差别。所谓“有官人”,是指低级武官,如使臣之类充当战士。在战时,精壮者可以凭借“请托”,利用拣选制逃避战阵;而在平时,即使实行“拣汰”,却不能除役,反而又增添一倍军士,“耗蠹财用”。由于禁兵、厢兵等存在着复杂的番号军级,也增加了军职迁补的复杂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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